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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四:“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六:收支预算总表
表七:收入预算表
表八: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表九:部门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表十:龙胜各族自治县2018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十一:“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部门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 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事业单位1个,即:龙胜各族自治县马堤乡卫生院,内设科室11个。分别为:院办、门诊部、中医科、护理部、药房、收费、检验科、公共卫生服务部、计划免疫科、妇幼保健科、放射科。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负责本乡镇的卫生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的制订,社会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
3、负责本乡镇的基本医疗服务;
4、负责本乡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依据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处置;
5、负责本乡镇辖区内的卫生信息统计、分析、上报;
6、负责对本乡镇辖区内村级卫生组织和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7、负责承办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相关业务或事项;负责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构成情况
卫生院事业编制16人,后勤控制数2人。实有在职人数29人,退休2人。
第二部分: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四:“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六:收支预算总表
表七:收入预算表
表八: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表九:部门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表十:龙胜各族自治县2018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十一:“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部门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一)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62.7万元,同比增加27 万元,增长22.42 %。其中:基本支出143.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8.5%,同比增加19.49万元,增长15.65 %;项目支出18.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1.5%,同比增加7.44万元,增长66%。
(二)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乡镇卫生院(类)146.12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支出包括职工社会保险、工资性支出、定额公务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离退休支出、职业年金、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
2.住房公积金(类)10.5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类)1.92万元:用于村卫生室的支出包括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村医医疗风险金。
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类)10.12万元:用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方面的支出。
(三)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43.98万元,项目支出18.72万元。
(1)基本支出143.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8.5%,同比增加19.49万元,增长15.65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35.7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4.31%,同比增加27.88万元,增长33.4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9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8%,同比增加0.15万元,增长8.19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6.2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32%,同比降低 8.53万元,降低 57.83%。
(2)项目支出预算18.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11.5 %,同比增加7.42万元,增长 65%,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8.7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同比增加7.42万元,增长 6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一)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18年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共0.68万元,同比无变化。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0.2万元,同比无变化。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无预算安排。
4、会议费预算0.2万元,同比无变化,主要用于单位组织召开的工作会议开支。其中:项目支出安排的会议费预算0.2万元。
5、培训费预算0.28万元,同比无变化。主要用于上级单位组织开展的各类培训开支和对村卫生室培训开支。项目支出安排的培训费预算0.2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18年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共0.68万元,同比无变化。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0.2万元,同比无变化。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无预算安排。
4、会议费预算0.2万元,同比无变化,主要用于单位组织召开的工作会议开支。其中:项目支出安排的会议费预算0.2万元。
5、培训费预算0.28万元,同比无变化。主要用于上级单位组织开展的各类培训开支和对村卫生室培训开支。项目支出安排的培训费预算0.28万元。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马堤乡卫生院机关运行经费20.69万元,包括办公费 0.3万元、电费0.9万元、差旅费0.7万元、维修(护)费3.0万元、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0.28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08万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03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无使用政府采购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计209.9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3.5万元,固定资产126.47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
本部门无实际可调配使用车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本单位对整体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申报,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63.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财政局本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预算绩效管理局、财政国库支付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预算编审中心、财政性投资预决算评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财政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保障财政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指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局属非参公事业单位(财政信息管理办公室、财政局干部教育中心和财政政策研究室)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是根据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是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十一)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 是指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开展财政性投资预决算评审业务的项目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龙胜各族自治县马堤乡卫生院
201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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