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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县委组织部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2018-02-28 10:59     来源:县委组织部     作者:c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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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组织部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表一: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表二:收入预算表

表三:支出预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组织部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 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制定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加强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

2、对县委管理的干部和领导班子进行考察了解,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办理县委向自治县人大、自治县人民政府、自治县政协提名推荐干部的工作;办理县委管理的干部的任免、审批手续;承办县委管理的干部的调动事宜;考察自治县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各乡(镇)党委、人大、政府领导班子,办理调整、任免事宜。

3、负责全县干部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审核、督查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机关内部竞争上岗等工作;负责全县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的审核、协调、指导和综合办理自治县直属参照管理单位提拔非领导职务工作;指导全县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以及全县推行公务员制度工作;负责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承办干部交流工作和县委管理的干部工资评定审批手续和出国出境审批工作。协助管理垂直单位的领导班子。

4、建立、管理乡科级后备干部队伍,协助管理县处级后备干部队伍,指导、督促建立村级后备干部队伍;组织落实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制订全县干部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发展规划。

5、制订实施全县干部教育和培训工作的规划,对党政干部的学历教育和培训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督促和检查,具体组织县委管理的干部和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以及各乡镇组织委员、县直各部门的政工、人事管理干部的培训。

6、制订和完善自治县的知识分子政策,促进社会各类人才成长、开发和合理流动,选拔、管理、奖励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和专门人才,指导和组织各部门拔尖人才开展活动、选派、管理科技副职。

7、研究制订调查审理的具体规定,调查审理干部,对领导干部和选拔任用干部进行监督;具体办理县委管理的干部的诫勉、经济责任审计等审批手续。

8、对离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进行宏观指导,承办县委管理的干部的离退休审批手续。

9、研究制订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措施,指导各级党组织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规划、检查全县的党员管理、教育和发展工作,组织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和活动,指导全县党员电化教育工作的开展,组织开展党建理论研讨活动。

10、负责党员和干部的统计工作,做好县委管理的干部的档案管理,并指导全县干部档案管理工作。

11、指导、检查各级党委开展工作,并及时向桂林市委、桂林市委组织部报告党的组织、干部工作的重要情况;主办《龙胜组工通讯》。

12、承办桂林市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7年县委组织部部门预算编制单位共3个,具体如下:

1、行政单位1个,即:龙胜县委组织部。根据《龙胜各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龙胜各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机构改革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龙编[2002]2号)的文件精神,县委组织部内设13个行政股室:办公室、干部股、干部审查股、知识分子工作股、干部教育股、组织股、调查研究室、电教股、组织员办公室、人才股、自治县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综合股、自治县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非公企业党建股、自治县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社会组织党建股。

2、参公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表一: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表二:收入预算表

表三:支出预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一)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16.02万元,同比减少66.92万元,减少13.86%。其中:基本支出134.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2.29%,同比减少17.22万元,减少11.36%;项目支出28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67.71%,同比减少49.7万元,下降15.00%。

(二)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407.28万元:主要用于县委组织部机关和部属参公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组织工作任务、保障组织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类)8.7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4.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5.上年结转107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三)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6.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32万元,项目支出281.7万元。

(1)基本支出预算134.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2.29%,同比减少17.22万元,减少11.36%,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16.6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6.84%,同比增加7.32万元,增长6.7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5.0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20%,同比增加11.79万元,增长362.7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6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96%,同比减少36.33万元,减少93.25%。

(2)项目支出预算28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67.71%,同比减少49.7万元,下降15.00%,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55%,同比减少47.2万元,减少82.5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71.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6.45%,同比增加68.02万元,增加33.4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同比减少38.52万元,减少100%。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同比减少32 万元,减少1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一)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18年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共56.7万元,同比减少7.3万元,下降11.41%。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15万元,同比减少5万元,下降25%。我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接待费预算较上年减少。主要用于部机关和部属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3万元,下降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不变;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同比减少3万元,下降100%。下降原因主要是公车改革后公车数量减少相应减少公车经费预算。

4、会议费预算4.7万元,同比减少0.3万元,下降6.0%。下降原因主要是严格控制会议数量、会期、规模,尽可能压缩会议成本。主要用于部机关和部属事业单位组织召开的全县性工作会议开支。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安排的会议费预算0万元;项目支出安排的会议费预算4.7万元。

5、培训费预算37万元,同比增加1万元,增长2.78%。主要用于部机关和部属事业单位组织开展的各类培训开支。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安排的培训费预算0万元;项目支出安排的培训费预算3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共29.9万元,同比减少34.1万元,下降53.28 %。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5.1万元,同比减少14.9,下降74.5%。我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部机关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3万元,下降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不变;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同比减少3万元,下降100%。下降原因主要是公车改革后公车数量减少相应减少公车经费预算。

4、会议费预算0.9万元,同比减少4.1万元,下降82 %。下降原因主要是严格控制会议数量、会期、规模,尽可能压缩会议成本。主要用于部机关组织召开的全县性工作会议开支。

5、培训费预算23.9万元,同比减少12.1万元,下降33.61%。下降原因主要是严格控制培训数量、期限、规模,尽可能压缩培训成本。主要用于部机关组织开展的各类培训开支。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15.04万元,包括办公费0.7万元、印刷费 0万元、水费0.8万元、电费0.8万元、邮电费0.05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0.9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64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万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5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暂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组织部资产总计291.1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8.94万元,固定资产142.21万元,无在建工程。

组织部实际可调配使用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共55万元。具体如下:

1、干部教育培训经费37万元

立项情况: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2015—2020年桂林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精神以及《龙胜县2018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的安排,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突出党的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和专业化能力培训,举办全县新任科级干部培训班、组工干部培训班、村“两委”干部培训班、妇女干部培训班、青年干部培训班,共举办6期培训班,组织709人参加培训,培养一支善于把握全局、科学决策、能力出众的复合型干部队伍,为全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科学发展、打赢脱贫摘帽“攻坚战”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实施进度计划: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培训班:2018年3月;新任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2018年4月;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组工干部培训班:2018年5月;妇女干部培训班:2018年10月;村“两委”干部培训班:2018年11月。

年度目标:按时按质组织完成2018干部培训任务,使全县干部 队伍的理论素质、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及能力有一定提高,确保能力提升不低于90%。

2党员现代远程教育及电教经费18万元

立项情况:根据市委办《关于开展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实施方案》与《广西农村党员干部现代教程教育基础网络建设合作协议》以及《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各项制度》的要求,为加强党员队伍管理,提高党员素质,丰富党员教育形式,进一步扩大党员远程教育的辐射面,促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的贯彻落实。维护好远程终端站点108个,达到播放率80%以上,组织乡镇管理员集体培训3次,拍摄党员教育专题片2部。

实施进度计划:(1)管理维护终端站点(2018年1-12月);(2)组织培训管理队伍(2018年4月、6月、8月);(3)扩展远教覆盖面(2018年1-12月);(4)拍摄党员教育宣传片(2018年10-11月)。

年度目标:维护好远程终端站点108个,达到播放率80%以上,切实提高站点的开机率和使用率。按时按质组织完成2018年乡镇管理员集体培训3次,按时按质完成拍摄党员教育专题片2部进一步扩大党员远程教育的辐射面,促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的贯彻落实。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财政局本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预算绩效管理局、财政国库支付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预算编审中心、财政性投资预决算评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财政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保障财政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指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局属非参公事业单位(财政信息管理办公室、财政局干部教育中心和财政政策研究室)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是根据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是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十一)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 是指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开展财政性投资预决算评审业务的项目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组织部2018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算表.xls

组织部支出经济科目明细表(公开).xls

组织部部门预算公开表格(公开).xls

组织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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