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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平等镇财政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平等镇财政所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表一: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表二:收入预算表
表三:支出预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平等镇财政所部门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 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平等镇财政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平等镇财政所主要负责平等镇财政预算管理;组织财政收入;办理平等镇事业单位的资金结算、会计核算、会计档案及政府机关单位财务的各项日常业务;负责各项财政支农和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监管和发放;负责预算外资金监管;负责平等镇财务会计管理;负责平等镇国有资产及国有资本金管理;负责村级财务管理;调解资金并负责征收政府调控收入;参与制定平等镇的财政经济发展计划和管理办法;负责相关财政涉农政策的落实;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平等镇财政所部门只包括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及0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
平等镇财政所 |
参公事业单位 |
5 |
3 |
第二部分:平等镇财政所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平等镇财政所部门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一)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4.34万元,同比减少4.08 万元,下降8.43%。其中:基本支出32.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2.71%,同比减少1.68万元,下降5.21%;项目支出12.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7.29%,同比减少2.4万元,下降19.83%。
(二)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39.14 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万元:主要用于龙胜县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2.10 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4.结余分配 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5.上年结转3.1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三)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24 万元,项目支出12.10万元。
(1)基本支出预算32.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2.71%,同比减少1.68万元,下降5.21%,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7.8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6.48%,同比增加10.7万元,增长62.2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5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86%,同比减少19.03万元,下降84.4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8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67 %,同比减少9.58万元,下降91.76%。
(2)项目支出预算12.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7.29%,同比减少2.4万元,下降19.8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与上年数持平。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2.1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同比减少2.4万元,下降19.8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同与上年数持平。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与上年数持平。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一)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18年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共 6.10万元,同比增加0.6万元,增长10.91%。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2.50万元,同比无变化。我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财政所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预算3万元,同比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不变;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同比无变化。主要用于财政所包村扶贫、以及开展各项财政检查、一事一议项目等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4、会议费预算0.3万元,同比增长0.3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财政所组织召开的工作会议开支。
5、培训费预算0.3万元,同比增长0.3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财政所组织开展的各类培训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共 6.10万元,同比增加0.6万元,增长10.91%。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2.50万元,同比无变化。我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财政所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预算3万元,同比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不变;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同比无变化。主要用于财政所包村扶贫、以及开展各项财政检查、一事一议项目等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4、会议费预算0.3万元,同比增加0.3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财政所组织召开的工作会议开支。
5、培训费预算0.3万元,同比增加0.3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财政所组织开展的各类培训开支。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12.5万元,包括办公费0.9万元、印刷费 0.4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0.5万元、邮电费0.4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3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3万元、培训费0.3万元、公务接待费0.9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86万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8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无使用政府采购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计74.2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33万元,固定资产65.94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
本部门实际可调配使用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本单位共组织对6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申报,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2.1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
其中:
1、差旅费3万元
立项情况:用于按规定发放给财政所员工的差旅费。
实施进度计划:按出差时间实施。
年度目标:计划完成差旅费项目支出预算金额的百分之100。
2、财政专项业务费3万元
立项情况:用于财政工作的经费。
实施进度计划:按财政工作实施。
年度目标:计划完成财政工作经费项目支出预算金额的百分之100。
3、培训费0.3万元
立项情况:用于培训所需的经费。
实施进度计划:按培训时间实施。
年度目标:计划完成培训费项目支出预算金额的百分之100。
4、公务接待费2.5万元
立项情况:用于公务接待所需的经费。
实施进度计划:按公务接待时间实施。
年度目标:计划完成公务接待费项目支出预算金额的百分之100。
5、会议费0.3万元
立项情况:用于会议所需的经费。
实施进度计划:按会议时间实施。
年度目标:计划完成会议费项目支出预算金额的百分之100。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财政局本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预算绩效管理局、财政国库支付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预算编审中心、财政性投资预决算评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财政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保障财政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指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局属非参公事业单位(财政信息管理办公室、财政局干部教育中心和财政政策研究室)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是根据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是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十一)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 是指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开展财政性投资预决算评审业务的项目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龙胜各族自治县平等镇财政所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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