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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团县委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表一: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表二:收入预算表
表三:支出预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部门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 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领导全县共青团工作,组织全县共青团组织围绕龙胜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开展工作,在龙胜政治、经济、文化等活动中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2、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全县青少年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县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培养、选拔、推荐、表彰优秀青少年;指导全县志愿者工作的开展。
3、负责全县共青团工作和青少年工作的理论研究;向县委、县政府反映青少年思想状况,参与协调处理各种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工作;对青少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立法建议,参与有关全县青少年法规的起草、实施、监督等工作;承担全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4、负责研究、指导全县团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全县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各乡镇及县直各战线团委书记,选拔、培养和推荐优秀青年干部;指导全县共青团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青年人力资源开发工作。
5、负责全县青年统战工作。
6、指导和帮助县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
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团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共青团龙胜各族自治县委员会为全额拨款党政群机关单位,增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龙胜各族自治县项目管理办公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龙胜各族自治县直属机关委员会、中国少年先锋队龙胜各族自治县工作委员会牌子。
行政编制人数3人,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1人。
其中:实有在职行政人员3人。
第二部分: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表一: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表二:收入预算表
表三:支出预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部门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一)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76.26 万元,同比增加 71.91 万元,增长 40.79% %。其中:基本支出 28.06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15.90% ,同比增加 9.2 万元,增长 32.78%;项目支出148.20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4.08%,同比增加 62.7 万元,增长42.30%。
(二)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7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174.63万元:主要用于团县委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障单位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万元:主要用于龙胜县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1.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6.结余分配 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7.上年结转23.6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三)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6.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06 万元,项目支出148.20万元。
(1)基本支出预算 28.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15.90 %,同比增加 9.2 万元,增长 32.78%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24.9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89.02%,同比增加 14万元,增长56.0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3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11.76%,同比增加 2.8万元,增长 84.8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 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0%,同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
(2)项目支出预算 148.20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84.08%,同比增加 62.7 万元,增长42.30%,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96.7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 65.24%,同比增加96.7万元,增长 96.7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1.5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4.75%,同比减少34万元,下降39.7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 0%,同比增加 0万元,增长0%。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同比增加 万元,增长 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1、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
2、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一类,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 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0%,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如下:
城市建设支出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同比增加 0万元,增长0%。
(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0 万元,同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
(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一)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18年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共 10.5万元,同比减少5万元,下降 32.25%。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 2.5万元,同减少2.5万元。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 0万元,下降 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同比不变;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 0%。原因主要是公车改革后公车数量减少相应减少公车经费预算。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执行公务活动以及开展各项财政检查、核查等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4、会议费预算 0.5万元,同比不变,主要用于单位组织召开的全县性工作会议开支。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安排的会议费预算 0 万元;项目支出安排的会议费预算 0.5万元。
5、培训费预算10万元,同比不变,主要用于开展的各类培训开支。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安排的培训费预算 0万元;项目支出安排的培训费预算 1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共 万元,10.5万元,同比减少5万元,下降 32.25%。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2.5万元,同减少2.5万元。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 0万元,下降 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同比不变;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 0%。原因主要是公车改革后公车数量减少相应减少公车经费预算。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执行公务活动以及开展各项财政检查、核查等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4、会议费预算 0.5万元,同比不变,主要用于单位组织召开的全县性工作会议开支。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安排的会议费预算 0 万元;项目支出安排的会议费预算 0.5万元。
5、培训费预算10万元,同比不变,主要用于开展的各类培训开支。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安排的培训费预算 0万元;项目支出安排的培训费预算 10万元。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3.08万元,包括办公费0.1万元、印刷费 万元、水费 0.1万元、电费0.1万元、邮电费0.1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 0万元、公务接待费 0万元、劳务费 0万元、委托业务费 0万元、工会经费 0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8 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 0万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 0%。其中:
货物类采购预算 0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预算0 %,同比增加 万元,增长0%;工程类采购预算0 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0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预算 0 %,同比减少 0 万元,下降 0 %。
集中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预算0 %,同比减少0 万元,下降 0 %;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预算 0 %,同比增加 0万元。
(无使用政府采购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计141.8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0.16万元,固定资产11.63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
本部门实际可调配使用车辆 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 辆。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本单位)共组织对 2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申报,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2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1.91 %。具体如下:
1、青少年思想教育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经费11万元。
包括:预防青少年犯罪宣传月活动经费1万元、预防青少年犯罪及青少年维权活动专项经费5万元、青年团网站建设及维护经费1万元、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维护专项经费2万元、乡镇预防青少年犯罪活动经费1万元、未成年人思想教育经费1万元。
立项情况:为贯彻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考评标准等68个平安建设单项内容考评标准的通知》(桂综委[2011]10号)《2014年广西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考评标准》的通知(桂综办通[2014]56号)、精神及中央预防办的相关工作要求和考核任务。通过开展培训、学习、线上线下宣传、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等形式,关注青少年思想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法律法规学习,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实施进度计划:预防青少年犯罪宣传月、青少年维权宣传、青年团网站建设及维护、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维护、乡镇预防青少年犯罪活动、未成年人思想教育贯穿全年。
年度目标: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社会和谐稳定。确保顺利通过桂林市综治委的检查验收,巩固平安龙胜建设成果。
2、培训费10万元
立项情况:为贯彻落实共青团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大规模培训团干部的战略任务,进一步提升全县团干部的理论水平,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团干部队伍,更好地完成我县共青团工作。根据团区委、团市委相关文件规定开展团干部培训。
实施进度计划:计划在2018年下半年分别开展“青春引擎”全县团干部培训班、全县创业青年电子商务培训班、团务知识讲座等培训。
年度目标:每年对全县基层团干部集中轮训一遍,其中对村团支部书记集中脱产培训,累计时间不少于5天,开展4期以上电子商务等培训。通过培训,促进各基层团干部思想政治素质进一步提高,“双带”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群众的本领进一步提升,培养造就一支守信用、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基层团干部队伍,充分发挥他们在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中农村基层组织的领头人和生力军作用。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财政局本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预算绩效管理局、财政国库支付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预算编审中心、财政性投资预决算评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财政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保障财政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指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局属非参公事业单位(财政信息管理办公室、财政局干部教育中心和财政政策研究室)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是根据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是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十一)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 是指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开展财政性投资预决算评审业务的项目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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