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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县财政局:
根据贵单位印发的《关于编制2016年度龙胜县本级部门预算方案的通知》(龙财字[2015]65号)文件精神,现将县计生服务站2016年度财政预算编制作如下说明:
一、基本支出说明(合计130,555.72元)
1、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统发)合计:82,001.00元。其中基本工资38,220.00元,津贴补贴40,596.00元,奖金3185.00元。
2、在职人员医疗保险:6,699.36元。
3、在职人员定额公务费:2人*2000元=4000元。
4、福利费:2*120元=240元。
5、职工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3,940.8元.
6、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合计:9,457.92元。
7、独生子女保健费:60元。领取独生子女证人员名单:谢卫旗.
8、工伤保险:394.08元。
9、在职人员养老保险:15763.2元。
10、在职人员职业年金:6305.28元。
11、在职人员公务用车补贴:15,600.00元.
12、在职人员生育保险:394.08元。
二、项目支出说明(合计835,500.00元)
1、协会业务费用:80000.00元。(批复20000)
2、协会政策、业务宣传费用:100000.00元(协会项目宣传、实施经费)。(批复0)
3、协会公务接待费用;20000.00元。(批复20000)
4、协会会议费用:40000.00元。(批复10000)
5、协会培训费用:40000.00元。(批复20000)
6、协会公务用车费用:30000.00元。(批复0)
7、计生小额贷款贴息:98000.00元。(按市任务数,市县7:3的比例配套该项资金)(批复0)
8、诚信计生家庭保险:250000.00元.(用于爱心保险拓展项目,为全县除区财政购买以外的计生家庭购买爱心保险。)(批复200000)
9、诚信计生——生育关怀公益金:100000元。(按县2013年诚信计生公益金实施方案,每年由财政安排100000元经费用于对诚信计生家庭的救助。)(批复20000)
10、村计生专干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经费:7500元。(为全县123个村居的计生专干购买每人每年60元的人身意外保险)(批复7500)
11、乡镇协会活动经费:40000元。(全县十个乡镇成立有计划生育协会,按章程要求每年开展会员活动,每个乡镇4000元,共计40000元。)(批复10000)
12、协会“三项建设”工作经费:30000元。根据自治区计生协“三项建设”方案的工作要求,免费为已婚育龄妇女开展“两癌”筛查,每个乡镇10人,共100人,每人300元,预算经费30000元。(批复20000)
龙胜县计划生育协会
201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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