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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桂林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拟定全县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定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11、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武装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龙胜各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编制单位1个,为行政单位,内设1个综合业务股室,分秘书组、政策宣教和权益维护组、安置就业组、拥军优抚组4个工作组;下设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二层机构,为公益一类事业性单位。
龙胜各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编制在职人员6名;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事业编制在职人员6名。
第二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龙胜各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1725.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25.1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67.99万元,增长18.3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22.51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82.4万元,增长19.6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烈士陵园扩建修善项目的支付进度的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9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59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对优抚对象走访慰问的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1725.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725.1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67.99万元,增长18.3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科学技术支出(类)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的支出。与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退役军人事务管理费用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659.48万元:主要用于优抚类生活补助、退役士兵安置、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烈士陵园扩建修善等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60.87万元,增长18.65%,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有提高及泗水烈士陵园扩建工程项目的支付。
3.卫生健康支出(类)47.19万元:主要用于优抚类医疗补助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1.16万元,增长30.97%,主要原因是:优抚类医疗补助人数增加。
4.城乡社区支出(类)2.59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的慰问走访。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59万元,增长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13.8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83万元,增长13.21%,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基数增加。
4.结余分配 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2.51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65.4万元,增长18.21%。其中:基本支出191.58万元,项目支出1530.93万元。
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22.51万元,支出决算为1722.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科学技术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中:2060199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2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659.48万元,支出决算为1659.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中: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4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7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8.35万元,2080802伤残抚恤8.86万元,2080803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731.08万元,2080805义务兵优待金186.63万元,2080808褒扬纪念434.63万元,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18.36万元,2080901退役士兵安置56.85万元,2080905军队转业干部安置23.15万元,2080999其他退役安置支出7万元,2082801行政运行137.33万元,20828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25万元,2082899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3.49万元,2083099财政代缴其他社会保险费18.4万元。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7.19万元,支出决算为47.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7.73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5.22万元,2101401优抚对象医疗30.31万元,2101499其他优抚对象医疗支出3.93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3.85万元,支出决算为13.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13.85万元。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1.5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75.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3.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2.59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59万元,增长100 %。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59万元。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2.59万元,支出决算为2.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59万元,支出决算为2.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其中: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59万元。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本部门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1.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5%,比上年增加0.71万元。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8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5%,比上年增加0.71万元,原因是上级检查工作需要。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3次,人次116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6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降低0.07 %,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79万元,增长6.16 %。主要原因是: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增加、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增加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1304.08万元,执行数1725.1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本部门重视财政资金的支出绩效,在资的从预算、执行、验收、资金支付等流程层层把关,严格按照部门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过党组会。所有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项目申报的方案组织实施,并负责项目业务科室加强日常监督,依据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切实做到项目资金专项专用,无截留、无挪用等现象。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24个,项目支出总额1504.94万元。其中,本级项目24个,本级项目支出1504.94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24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504.94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87.24%。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企业下岗职工退伍人员养老保险补助项目自评得分为100 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万元,执行数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是对企业下岗职工退伍人员的养老保险补缴完成。
无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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