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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3.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组织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福利、文化、体育、科研、用品供应、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残疾预防工作;
5.开展残疾评定,发放和管理残疾人证;
6.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县残联为全额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综合股、计财统计股三个股室;直属事业单位有一家,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第二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龙胜各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840.3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40.39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48.26万元,增长21.4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9.1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81.05万元,增长14.02%,主要原因是上级残联系统下达的项目资金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1.29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92.95元,增长105.22%,主要原因是上级残联系统下达的政府性基金项目资金增加。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7.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840.3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40.39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48.26万元,增长21.4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45万元:主要用于县残联县庆服装费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4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无该类别列支。
2.科学技术支出(类)1.00万元:主要用于县残联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无该类别列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32.32万元:主要用于县残联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残疾人康复、残疾人就业和扶贫、其他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5.82万元,增长9.68%,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项目经费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类)12.88万元:主要医疗保险缴费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95万元,下降6.8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基数变更。
5.城乡社区支出(类)62.09万元:主要用于代缴残疾人医疗保险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6.09万元,增长34.9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托养中心项目款列支。
6.住房保障支出(类)12.4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02万元,下降7.5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基数变更。
7.其他支出(类)119.2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76.86万元,增长181.53%,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增加
8.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龙胜各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659.1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5.31万元,增长9.16%。其中:基本支出207.56万元,项目支出451.53万元。
龙胜各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59.10万元,支出决算为659.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45万元,支出决算为0.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县残联县庆服装费方面的支出。
(二)科学技术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县残联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32.32万元,支出决算为632.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县残联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残疾人康复、残疾人就业和扶贫、其他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2.88万元,支出决算为12.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医疗保险缴费方面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2.44万元,支出决算为12.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方面的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7.5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78.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无差异。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6.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无差异。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12.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无差异。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龙胜各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81.29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92.95万元,增长105.22 %。其中:基本支出29.58万元,项目支出151.71万元。
龙胜各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181.29万元,支出决算为181.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2.09万元,支出决算为62.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X %,预决算无差异。主要用于县残联专职委员劳务费及各项保险、托养中心项目款。
(二)其他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19.2万元,支出决算为11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X %,预决算无差异。主要用于儿童康复救助项目资金、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残疾人评定项目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龙胜各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 .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比上年增加0.1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护费使用率增多。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5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3.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5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0.26万元,原因是公务用车维护费使用率增多。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4年,龙胜各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5万元,平均每辆2.5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0.11万元,原因是严格控制资金使用,勤俭节约及部分接待资金未结。国内公务接待批次8次,人次31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34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持平。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21万元,降低6.89 %。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减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减少、人员编制数量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8.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2.5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2.8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额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827.89万元,执行数811.01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组织对2024年度3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18.9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5.59%。组织对“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等18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9.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的专项资金做到高效使用,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能够达到预定目标的85%以上。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24个,项目支出总额563.20万元。其中,本级项目9个,本级项目支出280.99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24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563.2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下一步改进措施:建立有效的反馈和改善机制。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助经费(区级)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60万元,执行数为19.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一是项目完成任务数;二是项目落实满意度较高。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物价上涨,均补足标准较低。下一步改进措施:制定合理的无障碍改造计划,通过对区域内所有公共场所进行评估和调查,明确无障碍设施改造的优先级和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改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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