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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龙胜各族自治县文物管理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龙胜各族自治县文物管理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龙胜各族自治县文物管理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胜各族自治县文物管理所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拟订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文物认定、博物馆管理的标准和办法,组织文物资源调查,参与起草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并负责督促检查。
(二)协调和指导文物保护工作,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依法组织查处文物违法的重大案件,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
(三)负责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组织审核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审核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申报,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国考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承担确定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有关工作。
(五)负责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文物和博物馆公共资源共享规划并推动实施,指导全国文物和博物馆的业务工作,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
(六)负责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审批事务及相关资质资格认定的管理工作。
(七)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工作,拟订文物和博物馆有关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八)编制文物和博物馆科技、信息化、标准化的规划并推动落实,组织开展重大文物保护科技创新工程,促进文物保护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九)管理、指导文物和博物馆外事工作,开展文物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负责文物进出境有关许可和鉴定工作。
(十)承办县级及文新文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机构情况,文物所属二层机构,是纳入龙胜县财政局2024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
2.人员情况,单位编制数4人,年末在职人数3人,退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统一由社保局管理)。
第二部分: 龙胜各族自治县文物管理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龙胜各族自治县文物管理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 龙胜各族自治县文物管理所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78.8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8.83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66.72万元,(下降)54.1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83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66.72万元,(下降)54.16%,主要原因是,2024年维修项目资金在下达在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没有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其他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78.8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8.83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66.72万元,(下降)54.1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5.99元:主要用于文物所资金。
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68.23万元,下降45%,主要原因是文物维修项目资金下达在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万元,主要用于各类保险费。
与2023年决算数增加6.73万元,增涨56%,主要原因是2024年各类保险费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3.6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支出。
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8.38元,下降30.34%,主要原因是2024年决算数各类保险细化。
5.卫生健康支出3.88万元。
6.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7.结余分配 0万元,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龙胜各族自治县文物管理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78.83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66.72万元,(下降)54.16%。其中:基本支出59.84万元,项目支出19万元。
龙胜各族自治县文物管理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8.83万元,支出决算为78.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8.83万元,支出决算为78.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5.99万元,年初预算为55.99万元,支出决算为55.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文物所资金。
较2023年度决算减少68.23万元,下降45.07%,主要原因是文物维修项目资金在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支付。。
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5.99万元。
2070201行政运行37万元。
207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7.37万元。
2070204文物保护1.62万元。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保险的支出。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6.72万元,主要原因是保险费增加。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万元。
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3万元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4.00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1万元。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9万元。
(四)卫生健康支出3.88万元,年初预算为3.88万元,支出决算为3.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88万元。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04万元。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85万元。
(五)住房保障支出3.65万元,年初预算为3.65万元,支出决算为3.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
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84万元,主要原因1人退休住房公积金少缴费。
2210201住房公积金3.65万元。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6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53.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其中:
30101基本工资14.6万元
30102津贴补贴1.51万元
30107绩效工资18.56万元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41万元
30109职业年金6.9万元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4万元
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85元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17万元
30113住房公积金3.65万元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万元
30302退休费3.73万元
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6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较2023年减少0.15万元,下降0.93%主要原因是,费用减少。
其中:
30201办公费 0.41万元
30202印刷费0.08
20206电费0.16万元
30207邮电费0.08万元
30211差旅费1.08万元
30213维修护费0.04万元
30215会议费0.08万元
30216培训费0.08万元
30217公务接待费0.08万元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8万元。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龙胜各族自治县文物管理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龙胜各族自治县文物管理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龙胜各族自治县文物管理所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龙胜各族自治县文物管理所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比上年增加0.9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1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局、办)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0.98万元,原因是24年经费增加,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次,人次74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额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78.83 万元,执行数78.83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1等。从自评情况来看,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4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15.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0 %。组织对2024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4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2024年度等0 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4个,项目支出总额15.79万元。其中,本级项目1个,本级项目支出4.3979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3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5.8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36.7%,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75%;1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1.7979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11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25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有的资金没有全部支付,因为项目本年已完成支付。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开展项目正常支出。
(2):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生态博物馆经费项目自评得分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万元,执行数为11.99538万元,完成预算的99.9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用于生态博物馆人员经费支出,保障正常运行。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