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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龙胜各族自治县文化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文化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文化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胜各族自治县文化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龙胜各族自治县文化馆是政府为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设立的公益性文化事业机构,是国家向公民提供各类文化服务的公共文化设施,是文化艺术中心、辅导中心、指导中心、活动中心、调研中心。其主要工作职能是: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双百方针”和“二为方向”,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弘扬时代主旋律。
(2)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组织开展群众文化艺术活动,引导各民族民间文化活动的开展,运用文化艺术手段向群众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3)做好群众文艺队伍建设,群文辅导、培训工作,组建多种门类的群众文艺团队,开展群众文艺创作活动,丰富各类艺术节会活动的内涵。
(4)加强对乡镇、各社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等文化站(室)的群文工作指导和文艺演出活动辅导。
(5)积极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有计划地进行群众文化调研。
(6)搜集、整理、保护、传承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资料档案管理工作。
(7)建立、建全全县各种重大群文活动的艺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建立健全群众文化艺术档案。
(8)探索开展文化产业经营活动,正确处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
二、机构设置情况
龙胜各族自治县文化馆属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的二层机构,是纳入龙胜县财政局2024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单位编制数26人,年末在职实有人数24人,退休人员16人。
第二部分: 龙胜各族自治县文化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龙胜各族自治县文化馆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文化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474.3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74.32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6.47万元,增长10%。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4.32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6.47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2024年调增财政统发工资,调增年底考核绩效,新招聘人员,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资金增加到25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元,增长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474.3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74.32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6.47万元,增长1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334.99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6.42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2024年调增财政统发工资,调增年底考核绩效,新招聘人员,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资金增加到2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82.49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81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2024年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新招录用人员。
3、卫生健康支出(类)27.1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26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是2024年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新招录用人员。
4、住房保障支出(类)29.75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99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调整公积金缴费基数,新招录用人员。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加大力度支出100%,确保不进行结余。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龙胜各族自治县文化馆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4.32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6.47万元,增长10%。其中:基本支出408.18万元,项目支出66.14万元。
龙胜各族自治县文化馆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61.45万元,支出决算为474.3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多12.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差异:年中追加项目库中央转移资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新招聘人员追加工资经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追加经费;追加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纪实经费。
(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331.0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34.9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多3.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预决算差异:年中追加项目库中央转移资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新招聘人员追加工资经费。
(1)文化活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6.7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少支3.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4%。预决算差异:剩余免费开放项目经费结转。
(2)群众文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0.2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80.6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多20.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预决算差异:新招聘人员,全体工资调增。
(3)文化创作与保护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4.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5.3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少支8.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74%。预决算差异:剩余中央转移项目资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结转。
(4)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2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少支4.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55%。预决算差异:剩余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经费结转。
(5)艺术表演团体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9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少支0.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9.5%。预决算差异:剩余漓江之声项目经费结转。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74.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2.4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多7.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预决算差异原因: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追加经费;追加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纪;新招聘人员增加经费。
(1)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4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2.3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少支0.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9%。预决算差异原因:调整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经费。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4.6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3.6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少支1.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7%,预决算差异原因:退休1人。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3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6.5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多支9.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预决算差异原因:增加退休人员,新增职业年金纪实。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27.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预决算无差异。
(1)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2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6.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预决算无差异。
(2)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8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预决算吴差异。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数为28.7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9.7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多支0.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预决算差异原因:新招聘人员。
(1)住房公积金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7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9.7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多支0.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预决算差异原因:新招聘人员。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8.1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74.33万元,年初预算数为350.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预决算差异:新招聘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追加经费、追加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纪实经费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1.54万元,年初预算数为1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是节省开支,公务车运行经费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比上年减少0.72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省开支,公务车运行经费减少,不产生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7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23年决算数持平。无因公出国(境)费的年初预算及支出安排。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局、办)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7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2023年决算数持平。无公务用车购置的年初预算及支出安排。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比上年减少0.72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省开支,减少下乡调研次数,公务车运行经费减少。主要用于开展培训演出下乡调研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司机费用等。
2024年,龙胜县文化馆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74万元,平均每辆1.74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0.4万元,原因是节省开支,没有产生公务接待费。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仅有定额公务费11.54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9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额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流动文化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461.45万元,执行数474.32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完成了文化馆的日常工作;公共数字文化云平台的发布运行;三馆免费开放项目艺术培训;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县级公共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完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完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培训工作,漓江之声演出。其中: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开展2次培训班,培训人员合格率≥95%,培训计划按期完成率≥100%,非遗工作刺绣品销售量30%,非遗工作坊生产产品带动社会资金投入增长率≥30%,培训人员满意度≥90%。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6个,项目支出总额61.75万元。其中,中央转移项目6个,中央转移项目支出61.75万元。
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5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56.52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83%,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92%;1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5.2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7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8%;0个项目评为三等。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是资金支出进度慢,预算执行率低。下一步改进措施:提前做好计划,积极开展文化馆公共数字文化建设的利用以及文化艺术的培训,加快资金使用进度,不能累计到年底才进行。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文化馆免费开放补助项目自评得分为97.12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8万元,执行数为17.7万元,完成预算的8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举办了两次演出、演出上座率100%、丰富了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二是进行艺术普及文艺培训10次,培训内容创新发展,培训学员满意度100%。三是进行漓江之声演出的比赛。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受资金和时间的限制、不能更好的采风了解挖掘乡镇艺术作品及创新文艺作品。下一步改进措施:提前做好计划,积极开展文化艺术培训、开展文艺活动演出。做好前期工作准备,做好资金预算。
组织对“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县级公共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漓江之声、免费开放项目”等6个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一等,涉及资金76.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开展2次培训班,培训人员合格率≥95%,培训计划按期完成率≥100%,非遗工作刺绣品销售量30%,非遗工作坊生产产品带动社会资金投入增长率≥30%,培训人员满意度≥90%。
4.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县财政局组织对“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县级公共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漓江之声、免费开放项目”等6个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一等,涉及资金76.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开展2次培训班,培训人员合格率≥95%,培训计划按期完成率≥100%,非遗工作刺绣品销售量30%,非遗工作坊生产产品带动社会资金投入增长率≥30%,培训人员满意度≥90%。2024年文化馆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评价等次为一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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