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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民族文化旅游示范区工作推进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12-26 17:11     来源:龙胜各族自治县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民族文化旅游示范区工作推进中心     作者:龙胜各族自治县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民族文化旅游示范区工作推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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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龙胜各族自治县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民族文化旅游示范区工作推进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民族文化旅游示范区工作推进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民族文化旅游示范区工作推进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民族文化旅游示范区工作推进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自治区、桂林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民族文化旅游示范区(含建设国家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等,下同)等重大战略的决策部署。协助统筹推进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民族文化旅游示范区的相关工作。

(二)落实龙胜各族自治县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民族文化旅游示范区的工作部署。负责协调服务和督促检查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民族文化旅游示范区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三)调查研究、了解总结各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新情况、新经验,跟踪收集、汇总并定期汇报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民族文化旅游示范区工作落实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民族文化旅游示范区制定政策、决策和部署提供依据或建议方案。

(四)对全县重大工作和涉及方向性、倾向性、全局性、关键性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总结典型经验,反馈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为领导指导工作提供有效参考等职能。

(五)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本部门内设政秘股、文化与旅游政策股、重大项目与文旅产业发展股

(二)本部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人。实有在职人员5人,其中:事业编管理八级1人,专技十三级4人。

第二部分: 龙胜各族自治县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民族文化旅游示范区工作推进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龙胜各族自治县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民族文化旅游示范区工作推进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 龙胜各族自治县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民族文化旅游示范区工作推进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14.6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69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69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3月份成立,2024年12月份才开始独立核算,无上年数据。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其他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收入。

8.上年结转和结余0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上年结转和结余收入。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14.6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4.69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4.69万元:主要用于新成立单位的工作经费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3月份成立,2024年12月份才开始独立核算,无上年数据。

2.结余分配 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结余分配。

3.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9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4.69万元。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3月份成立,2024年12月份才开始独立核算。主要用于新单位成立的办公业务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0万元,本部门2024年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收入,也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收入安排的支出。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本部门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没有“三公”经费收入,也没有“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2024年无部门整体绩效,主要因为本部门2024年12月份才开始独立核算,只有1个项目支出绩效。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1个,项目支出总额14.69万元。其中,本级项目1个,本级项目支出14.69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1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4.69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资金支出进度有待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支出进度,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确保资金安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