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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龙胜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龙胜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龙胜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龙胜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负责对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和反馈。
(二)负责对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上级党委政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考察活动的回访调研和反馈。
(三)负责对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交办事项的督查和反馈。
(四)负责涉及县委县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的督办。
(五)负责对县委县政府关注的重点问题,决策落实中的难点问题,基层和人民群众以及新闻媒体、网络舆情反映的突出问题的督查调研和反馈。
(六)负责对县委县政府重要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工作。
(七)承接自治区、桂林市绩效部门对我县的绩效考评工作。负责协调、督促县内责任乡镇、单位和部门完成相应指标任务,并指导完成上级绩效考评工作的迎检工作。
(八)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全县各级各单位各部门对自治区、桂林市绩效部门收集的公众反映的意见、建议进行整改。
(九)负责组织开展县本级绩效管理与考评工作。制定全县绩效管理与考评方案,拟定绩效考评指标及实施细则;组织对全县各级各单位各部门定期开展绩效考核工作,并形成绩效考评成绩。
(十)督促检查考评对象绩效考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一)指导乡镇开展对村委(社区)、二层机构的绩效考评工作,指导县直单位和中央、自治区、桂林市驻龙胜有关单位开展内部绩效管理与考评工作。
(十二)承担县督查和绩效考评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龙胜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暨中国共产党龙胜各族自治县委员会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督查和绩效考核办公室;事业单位1个,暨龙胜各族自治县督查和绩效考评中心,中心设三个工作岗位,暨综合事务组、督察组、绩效考评组。
第二部分:龙胜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2024年度
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1:龙胜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龙胜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2024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73.6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3.61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6.25万元,增长9.2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61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6.25万元,增长9.28%,主要原因是。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73.6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3.61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6.25万元,增长9.28%。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53.1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等安排的人员经费、印刷费、邮电费、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11万元,增长6.21%,主要原因是2024年较2023年新增2名人员,工资和办公经费相应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27万元,增长14.73%,主要原因是新增2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相应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5.1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66万元,增长14.83%,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2名人员,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相应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5.4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21万元,增长28.54%。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2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相应增加。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龙胜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61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6.25万元,增长9.28%。其中:基本支出72.35万元,项目支出1.26万元。
龙胜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8.4万元,支出决算为73.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04%。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1.82万元,支出决算为53.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12%。决算数较预算数增加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职工薪资调整,追加了工资和津贴补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主要用于职工工资津贴、绩效工资、办公业务费用、水电费、差旅费等支出。
1.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1.82万元,支出决算为52.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44%。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水电费、办公费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主要用于电费、邮电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7.99万元,支出决算数9.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23.78%。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主要原因是新增2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相应增加。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4.16万元,支出决算数5.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22.8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主要原因是新增2名人员,行政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相应增加。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43万元,支出决算数5.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23.02%。主要用于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缴费。主要原因是新增2名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相应增加。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3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67.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58.26万元的116.17 %。决算数较预算数增加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职工薪资调整,追加了工资和津贴补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6万元的101.52%。决算数较预算数增加主要是人员增加,其他交通费用相应增加。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龙胜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龙胜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龙胜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龙胜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33 %,比上年减少0.23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接待支出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7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2023年决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2023年决算数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2023年决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督查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4年,龙胜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5%,比上年减少0.23万元,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接待支出减少。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0次,人次48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07万元,增长1.52%,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54万元,增长13.08%。主要原因是:2024年较2023年人员编制数量增加2人,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3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额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74.20万元,执行数73.61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我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1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项目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名称为“办公业务费用”,项目支出总额1.26万元。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1个,项目支出总额1.26万元。其中,本级项目1个,本级项目支出1.26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1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26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0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资金支付慢。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做好年初预算,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切实提高预算细化率和到位率,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准确性,保证预算执行率达到100%;二是做好支付审核,提前规划工资、社保等人员经费和水电费、通信费等日常业务费用的使用,加快项目资金拨付使用,保障单位工作的正常开展。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办公业务费用”项目自评得分为90分,自评结论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6万元,执行数为1.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数量指标“邮电、水电、办公用品、督查绩效宣传等费支出”次数大于或等于40次,实际完成支付19次,设置分值20分,实际得分10分;二是质量指标“严格使用经费”指标值大于或等于100%,实际完成100%,设置分值10分,实际得分10分;三是时效指标“经费支出及时率”指标值大于或等于95%,实际完成100%,设置分值10分,实际得分10分;四是成本指标“年均业务费总成本”小于或等于64486元,实际成本12640元,设置分值10分,实际得分10分;五是效益指标,设置分值30分,实际得分30分;六是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或等于95%,实际满意度100%,设置分值10分,实际得分10分。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目标不够明确,部分指标内容设定过于笼统或宽泛,定性指标多,定量指标少,造成评价环节难以衡量,缺乏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二是指标体系设置困难,难以进行量化,项目间也缺乏可比性。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下年度编制预算时要结合单位职责、项目实施实际,分解细化工作要求,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和相关指标,规范绩效目标编制,加强绩效目标审核,提升绩效目标编制质量;二是制定明确、具体、可衡量的评价标准,确保评价标准与岗位职责、业务目标紧密相关,且易于理解和操作。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4年度未对重点项目进行部门评价。
4.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2024年度县财政局未组织对本部门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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