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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县委政法委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县委政法委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县委政法委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县委政法委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指导协调全县政法系统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政法、综治、维稳、反邪教等信息收集分析及社会稳定信息督查督办的工作机制和制度。收集、汇总全县涉及政法、综治、维稳、反邪教等情报信息,组织开展信息分析、上报、通报。组织协调全县政法舆情的监控分析,研究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县内外舆论情况和信息,提出对策建议,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市委政法委并通报县委宣传工作主管部门。承办综合协调全县政法部门媒体宣传工作的具体事宜。协助县委宣传工作主管部门相关科室做好全县政法领域重大案(事)件的舆论引导工作。指导全县政法部门和有关单位拟定宣传方案和口径。协助市委政法委宣传科、教育培训科和县委宣传工作主管部门相关科室指导全县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活动。承担县委政法委新闻发布工作。
2、了解掌握全县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动态,定期综合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研究提出化解重大矛盾问题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意见和对策建议。统筹协调全县政法等部门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协调指导有关方面做好重要敏感期、重大政治活动和重大节庆期间的全县安保维稳工作。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组织对发生影响社会稳定重大案事件进行总结分析,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提出责任追究的意见和建议。
3、承担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指导协调全县各乡镇、各部门推进扫黑除恶、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协调推动全县重点领域、行业、物品安全管理。调查研究全县流动人口、特殊人群和重点青少年群体等服务管理工作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推动全县建立覆盖全部实有人口的动态管理体系、特殊人群社会关怀帮扶体系。指导协调全县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协调推进全县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推动全县各级综治中心建设、深化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完善乡(镇)、村(社区)综治维稳机制。指导协调全县公用设施和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防护、护路护线联防、校园和医院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调查研究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工作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研究完善群众利益协调机制,组织协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推动开展平安龙胜创建活动。落实全县平安建设相关单位领导责任制。负责总结推广基层开展平安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组织开展全县年度安全感调查活动。组织开展全县平安建设考评工作。组织开展平安建设业务培训。协调全县政法系统网络设施共建和信息资源共享。指导协调推动全县“雪亮工程”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
4、负责调查研究全县涉邪教问题,了解掌握邪教和对社会有危害气功组织的情况,分析研判形势,向县委和县委政法委提出政策建议。协调推动全县各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工作,统筹部署开展重大斗争活动。
5、负责配合县委组织部研究提出加强全县政法系统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措施,协助考察、管理全县政法系统正副科级领导职务及非领导职务干部。了解掌握全县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情况。推动全县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指导全县政法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干部人事工作。根据授权,管理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的干部,代管县法学会的干部。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机关绩效考评工作。监督检查全县政法部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调查分析和及时纠正存在的倾向性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指导推动全县政法部门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度,针对突出违法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项治理。监督和支持全县政法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督促依法及时办理有重大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指导协调县委和市委政法委交办案(事)件和需要县委政法委统筹研究把握原则政策的重大敏感案(事)件的依法处理工作。承担涉法涉诉信访指导、协调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龙胜县委政法委包括1个机关单位,1个为县委政法委员会管理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龙胜各族自治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1个群众团体龙胜各族自治县法学会,其中列入202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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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龙胜各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
机关单位 |
7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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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
事业单位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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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法学会 |
群众团体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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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县委政法委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县委政法委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县委政法委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293.7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93.73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53.2万元,下降15.3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3.73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91.47万元,下降26.50%,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安排基金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293.7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93.73万元, 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53.2万元,下降15.3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66.19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政法综治维稳工作任务、保障政法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69.01万元,下降29.34%,主要原因是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项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30.01万元:主要用于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救助对象给予国家司法救助及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20.98万元,减少41.1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
3.科学技术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确保综治各项工作的开支,较2023年决算增加3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安排此项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2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缴纳及离退休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5.63万元,下降14.48 %,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上年度有职业年金记实。
5.卫生健康支出10.9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减少0.03万元,下降0.00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
6.城乡社区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综治视联网建设项目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增加40万元,增长100%,上年度未安排此项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10.9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55万元,下降0.05 %。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县委政法委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53.73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91.47万元,下降26.50%。其中:基本支出160.68万元,项目支出93.04万元。
县委政法委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23.53万元,支出决算为253.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5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68.27万元,支出决算为166.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6%。主要用于以下:
1、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1)专项业务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预决算的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铁路护路志愿者补助为市级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铁路护路志愿者补助发放。
2、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65.19万元。
(1)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106.90万元,支出决算为106.15万元,预决算的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主要用于委机关及综治中心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公用定额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为61.05万元,支出决算为59.04万元,预决算的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较上年项目减少。主要用于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障政法各项工作开展而发生的专项支出。
(二)公共安全支出(类)30.01万元。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05万元,支出决算为30.01万元,预决算的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未列入年初预算。主要用于保障政法各项工作开展而发生的专项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25万元。
(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年预算为13万,支出决算为12.12
万元,预决算的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略有结余。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及生活补贴等费用的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61万元,支出决算为14.09万元,预决算的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主要用于完成足额缴纳单位职工人员的养老保险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81万元,支出决算为7.04万元,预决算的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基数及人员变动。主要用于完成足额缴纳单位职工人员的职业年金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10.92万元。
(1)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6.38万元,支出决算为6.36万元, 预决算的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主要用于完成足额缴纳单位职工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
(2) 公务员医疗补助年初预算为4.25万元,支出决算为4.56万元,预决算的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主要用于完成足额缴纳单位职工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10.36万元。
住房公积金支出年初预算为11.20万元,支出决算为10.36万元,预决算的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主要用于完成足额缴纳单位职工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0.6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4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3 %。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8.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62%。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23%。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县委政法委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4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0万元,增长100 %。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0万元。
县委政法委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万元。
(一)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万元,主要用于综治视联网项目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县委政法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县委政法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3 %,比上年增加0.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28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个政法委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3.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3%,比上年增加0.7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96次,人次42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6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99万元,降低37.38 %,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3万元,增长18.41 %。比2023年增加1.3万元,增长18.41 %。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223.53万元,执行数293.73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良好,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9个,项目支出总额133.04万元。其中,本级项目7个,本级项目支出101.96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8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32.9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99.89%,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99.29%;1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0.14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1.11 %,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11%;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与项目相关制度有待健全;二是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有待健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视,组织员工学习相关的规章制度,并将其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制定更加详细规范的工作流程和具体操作办法,并对各部门在其中的责权进行明确,以构建出一个全体成员参与、单位业务全面覆盖、工作过程全程管理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二是要对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关的业务目标进行分析,制定出更加科学、更加合理的预算绩效管理目标;三是加强自身对预算绩效管理执行情况的重视,对具体的执行过程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发挥出自身应有的作用。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网格化建设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0 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05万元,执行数为13.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加快综治视联网建设;二是加快网格化建设,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网格信息系统应用不足;二是居民认知偏低,网格管理工作未被广泛认知。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信息采集与动态管理;二是通过政策宣传和矛盾调解,增强居民参与意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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