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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12-26 16:09     来源:龙胜各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作者:龙胜各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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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各级地方条例,完成上级下达的疾病预防控制任务,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具体工作的管理和落实;负责辖区内疫苗使用管理,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

(二)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与信息收集、报告,落实具体控制措施。

(三)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开展病原微生物常规检验和常见污染物的检验。

(四)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城市社区卫生组织和农村乡()卫生院开展卫生防病工作,负责考核和评价,对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

(五)负责疫情和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报告,指导乡、村和有关部门收集、报告疫情。

(六)开展卫生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

(七)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杜绝虚列(套取),支出依据不合规,截留、挤占、挪用、超标准开支等现象。实际支出与预算申报相符。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为龙胜各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的二级机构,本中心内设八个科室,具体如下:

(一)中心办公室

(二)疾病预防控制科

(三)健康教育宣传科

(四)免疫规划、结核病、慢病科

(五)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科

(六)艾滋病、性病、麻风病防治科

(七)检验、质量管理科

(八)财务后勤科

第二部分: 龙胜各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龙胜各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667.6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67.68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46.27万元,下降40.0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7.68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46.27万元,下降40.06%,主要原因是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能力提升项目资金减少财政回拨二类疫苗款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无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其他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X%,主要原因是无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上年结转和结余。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667.6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67.68万元, 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46.27万元,下降40.0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8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社会保障类基本支出,与2023年度决算数93.03万元相比,增加8.86万元,增长9.52%,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提高,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缴费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530.6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保障财政事业发展而发生项目支出,与2023年度决算数988.43万元相比,减少457.80万元,下降46.32%,主要原因是: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能力提升项目资金减少财政回拨二类疫苗款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33.72万元,与2023年度决算数32.49万元相比,增加1.23万元,增长3.79%,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提高。

4.结余分配 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结余分配。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667.68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446.27万元,下降40.06%。其中:基本支出513.51万元,项目支出154.18万元。

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67.68万元,支出决算为667.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5万元,为日常运转经费支出,2023年度相比,增加1.45万元,增长100%

1.20103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45万元。

(1)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45万元。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8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社会保障类基本支出,与2023年度决算数93.03万元相比,增加8.86万元,增长9.52%,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提高,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缴费增加

1.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01.89万元。

(1)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3.68万元,与2023年度决算数相比,增加1.67万元,增长7.59%,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1.15万元,与2023年度决算数相比,减少2.20万元,下降5.0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3)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7.05万元,与2023年度决算数相比,增加9.38万元,增长33.90%,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缴费增加

()210卫生健康支出530.6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保障财政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与2023年度决算数988.43万元相比,减少457.80万元,下降46.32%,主要原因是: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能力提升项目资金减少财政回拨二类疫苗款减少

1.21004公共卫生498.05万元

(1)210040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389.92万元

(2)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2.08万元

(3)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86.05万元

2.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1.89万元

(1)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9.03万元

(2)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2.86万元

3.21018疾病预防控制事务0.69万元。

(1)2101801行政运行0.69万元。

()221住房保障支出33.72万元,与2023年度决算数相比,增加1.23万元,增长3.79%,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提高。

1.22102住房改革支出33.72万元

(1)2210201住房公积金33.72万元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3.5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人员经费490.67万元,年初预算为490.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工资福利支出466.98万元,年初预算为466.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69万元,年初预算为23.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公用经费22.84万元,年初预算为22.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商品和服务支出22.84万元,年初预算为22.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与2023年度持平。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与2023年度持平。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2023年度持平

本部门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与2023年度持平。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7.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比上年增加0.19万元,增长2.48%,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7.1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1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7.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0.04万元,原因是车辆维修(护)增加。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疾病预防控制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4年,本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7.15万元,平均每辆2.38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同增加0.1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8次,国内公务接待105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0人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比2023年减少1.43万元,下降5.89 %主要原因是差旅费、邮电费、水费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0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10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部门预算数667.68万元,执行数667.68万元,完成预算100%本部门资金支出合法合规,在实际运行中得到有效执行,使部门正常运行,按规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能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11个,其中本级项目11个,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10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90.91%,1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9.09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组织与协调能力不足导致执行困难,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进度缓慢的情况,缺乏有效的绩效评估机制等。下一步改进措施是:进一步完善工作计划,提高工作效率,加快预算执行,增强团队合作,提升项目绩效。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卫生应急队伍运维保障项目自评得分为95.28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50万元,执行数为4.20万元,完成预算的76.3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按计划完成卫生应急演练;二是卫生应急队伍应急处置能力逐步提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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