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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龙胜温泉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12-31 20:20     来源:广西龙胜温泉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作者:广西龙胜温泉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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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广西龙胜温泉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龙胜温泉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龙胜温泉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一部分:广西龙胜温泉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保护为主开发为辅、永续利用的原则,依法开展森林生态旅游,宣传普及生态文化知识。

(二)负责承担景区(自然保护区)管理服务,建设、实施维护。

(三)协助有关部门负责辖区的旅游、交通秩序、安全生产的管理,林业林政、渔业渔政、环境保护、园林绿化、市政市容、环境卫生等工作。

(四)将原龙胜温泉省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处的职能职责整合到广西龙胜温泉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五)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广西龙胜温泉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1个。根据上述职责,本单位内设六个职能股室,即:办公室、计划财务股、保护与科研宣教股、工程管理办公室、旅游开发办公室、安全保卫股。编内实有在职人数8人。退休人员1人。会计核算由广西龙胜温泉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二部分:广西龙胜温泉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广西龙胜温泉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龙胜温泉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广西龙胜温泉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2023年度收入总计157.88万元, 与2022年度决算数173.81万元相比,减少15.93万元,下降9.2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57.88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2年度决算数173.81万元相比,减少15.93万元,下降9.21%,与2022年基本持平。

2、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0年度决算数0.00万元相比,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3、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1年度决算数0.00万元相比,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4、其他收入0.0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与2020年度决算数0.00万元相比,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 0.00%。

5、上年结转和结余1.17万元,为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与2021年度决算数22.71万元相比,减少21.54万元,下降94.85%。  

(二)广西龙胜温泉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2023年度总支出157.88万元, 与2022年度决算数196.51万元相比,减少38.63万元,下降19.6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97.1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运行,社会保障支出、农林水等支出。与2022年度决算数107.63万元相比,减少16.52万元,下降15.35%,主要原因是调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所致。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2023年度支出97.11万元, 与2022年度决算数111.94万元相比,减少13.25万元。

1、卫生健康支出支10.13万元: 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与2022年度决算数3.11万元相比减少7.02万元,增长223.64%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3年度支出20.46万元, 与2022年度决算数54.98万元相比,减少34.52前期经费支出,下降62.79%.

3、农林水支出19.82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与2022年度决算数20万元相比,减少0.08万元,下降0.9%。

4、住房保障支出10.3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与2022年度决算数7.74万元相比,增加2.63万元,增长33.98%。增长的原因是调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

5、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与2020年度决算数0.00万元相比,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6、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与2020年度决算数0.00万元相比,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龙胜温泉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7.88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196.51万元相比,减少38.63万元,下降19.66%。

广西龙胜温泉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157.88万元,支出决算为157.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97.11万元,支出决算为97.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96.04万元,项目支出1.06万元。

(一)卫生健康年初预算为10.13万元,支出决算为10.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支出年初预算为310.13万元,支出决算为10.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员医疗支出。

(二)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19.82万元,支出决算为19.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213(类)02(款)99(项)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年初预算为19.82万元,支出决算为19.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护林员工资保险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10.37万元,支出决算为 10.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10.37万元,支出决算为10.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编制内住房公积金缴费。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年初预算为20.46万元,支出决算为20.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年初预算为20.46万元,支出决算为20.4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金缴费。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1.07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31.07万元,年初预算为1131.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工资36.63万元、津贴补贴0.00万元、奖金0.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0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6.0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4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6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0.49万元、住房公积金缴费10.3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绩效工资41.64万元。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44万元,年初预算为7.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退休人员生活补助1.34万元、奖励金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11万元。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5.93万元,年初预算为5.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龙胜温泉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与2021年度决算数0.00万元相比,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广西龙胜温泉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龙胜温泉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与2021年度决算数0.00万元相比,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广西龙胜温泉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24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1.64万元相比,减少1.4万元,下降85.37%,下降的原因是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费。其中: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24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决算数0.00万元增加(减少)0.0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个(局、办)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决算数0.00万元增加(减少)0.00万元。

其中:(局、办)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三)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决算数0.00万元增加3.00万元 。(局、办)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3.00万元,平均每辆0.00万元。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0.24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12.08%,比上年决算数2.38万元减少2.1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和要求,提倡励行节约,反对浪费。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96.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共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其中末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组织对0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    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8 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 100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编制有待进一步优化和细化;二是制度管理有待加强,与项目规定存在一定差异。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二是加强项目预算管理,强化节约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温泉景区维护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8.55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万元,执行数为10.26 万元,完成预算的 85.5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个别指标的目标值设置不够精准,有待进一步优化。下一步改进措施:充分考量相关影响因素,强化事前准备工作,设置更科学合理的年初目标值。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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