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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024-12-31 18:15     来源:龙胜各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作者:龙胜各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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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龙胜各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自治县委、人民政府有关乡村振兴工作方针、政策。指导、协调和督查实施各类乡村振兴规划和计划。

    (二)负责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工作,拟定全县乡村振兴工作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

    (三)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县本级财政衔接资金分配方案和项目计划。

(四)贯彻落实自治区、市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管理办法。参与制定全县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的管理使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开展全县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拟订全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组织衔接资金项目实施、监管和实施效果评价。督促指导有关部门项目库建设、项目动态管理,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实施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产业振兴、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教育振兴、健康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

(五)负责牵头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全面跟踪防贫监测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开展巩固拓展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促检查指导工作。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小额信贷贴息工作、实用技术培训工作、雨露计划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脱贫人口劳务输出。

(七)配合组织部门做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选派管理工作。配合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

(八)负责全县乡村振兴工作信息化建设,承担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建设、管理、运行和维护工作。

(九)承办自治县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共2个机构,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龙胜各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和龙胜各族自治县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

本部门内设综合股、秘书股、项目组、社会扶贫组、资金管理组。

本部门编制人数20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行政工勤编1人,事业编14人。实有在职人员16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乡科级正职1人,二级主任科员2人,乡科级副职1人),行政工勤编1人,事业编11人(管理八级1人,管理九级7人,专技十级1人,专技十二级2人)。

第二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 龙胜各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收入总计3212.77万元, 与2021年度决算数4069.15万元相比,减少856.38万元,下降21.0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71.36万元,为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3893.95万元减少722.59万元,下降18.5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各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调整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92.58万元减少92.5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没有资金安排各种项目工作经费。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4、事业收入0万元。

5、经营收入 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41.42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2022年度决算数82.62万元相比,减少41.2万元,下降49.87%,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资金支出进度加快,结转结余减少。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3212.77万元, 与2022年度决算数4069.15万元相比,减少856.38万元,下降21.05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913.7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日常工作经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370.95万元增加542.83万元,增长146.34 %,主要原因是全县防贫监测信息员工资预算科目调整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8.9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以及退休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独生子女退休提高工资补助,退休人员春节慰问等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37.12万元增加31.86万元,增长85.83%。主要原因是预算科目调整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18.8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7.73万元增加11.13万元,增长143.98%,主要原因是预算科目调整增加。

4、农林水支出(类)2193.6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发展、社会发展、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以及其他乡村振兴支出等方面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3543.25万元,减少1349.65万元,下降38.09%,主要原因是衔接资金项目调整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17.5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17.52万元相持平。

7、结余分配 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0万元相持平,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12.77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3976.57万元相比,减少763.8万元,下降19.21%。其中:基本支出856.08万元,项目支出2356.7万元。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957.18万元,支出决算为3212.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64.15%。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91.97万元,支出决算为913.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38%。预决算差异为全县防贫监测信息员工资预算科目调整增加,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日常工作经费支出。其中:

1、行政运行支出年初预算为741.56万元,支出决算为759.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预决算差异为预算调整增加,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50.41万元,支出决算为146.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0.99%。预决算差异为预算调整增加,主要用于日常工作经费支出。

3、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73万元。预决算差异为防贫监测信息员预算调整增加,主要用于防贫信息员年终生活补助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4.67万元,支出决算为68.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18%。预决算差异为预算科目调整增加,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以及退休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独生子女退休提高工资补助,退休人员春节慰问等支出。其中:

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年初预算为18.35万元,支出决算为22.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96%。预决算差异为预算科目调整增加,主要用于退休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独生子女退休提高工资补助、退休人员春节慰问等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21万元,支出决算为2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5%。预决算差异为相持平,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11万元,支出决算为2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1.58%。预决算差异为离职退休年金记实单位部分缴费调整增加,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及离职退休年金记实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1.18万元,支出决算为18.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05%。预决算差异为人员调整减少,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其中:

1、行政单位医疗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62万元,支出决算为11.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89%。预决算差异为人员调整减少,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缴费支出。

2、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年初预算为7.57万元,支出决算为7.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差异为预算调整增加,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070.2万元,支出决算为219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4.97%。预决算差异为预算调整增加,主要用于农村产业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县域内务工补助、雨露计划培训补助、小额信贷贴息以及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费等支出。其中:

1、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年初预算为461.2万元,支出决算为545.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21%。预决算差异为预算调整增加,主要用于农村产业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生产发展支出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33.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5.5%。预决算差异为预算调整增加,主要用于县域内务工补助等支出。

3、社会发展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690.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5.19%。预决算差异为预算调整增加,主要用于雨露计划培训补助等支出。

4、贷款奖补和贴息支出年初预算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579.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97%。预决算差异为预算调整增加,主要用于小额信贷贴息等支出。

5、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4.64万元。预决算差异为预算调整增加,主要用于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费等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8.16万元,支出决算为17.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预决算差异为在职人员调整减少,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其中:

1、住房公积金支出年初预算为18.16万元,支出决算为17.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预决算差异为在职人员调整减少,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6.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40.88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15.2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817.17万元,年初预算为800.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6%。预决算差异为在职人员工资福利调整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5.2万元,年初预算为15.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无差异。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7万元,年初预算为19.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49%。预决算差异为退休人员增多。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92.58万元相比,减少92.58万元,下降100%。其中:基本支出 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

本部门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6.19万元,年初预算为16.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57.31万元)减少41.1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19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16.19 万元,年初预算为16.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57.31万元)减少41.12万元,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后评估检查公务接待费减少。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5次,人次151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 0次,人次 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与年初预算数15.22万元持平。比上年决算数16.68万元减少1.48万元,下降8.8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8.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48.6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8.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为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24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134.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

组织0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 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23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95.83%。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23年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自评得分为100 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48.68万元,执行数为448.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实施情况良好;二是资金及时到位;三是管理规范;四是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基本实现。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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