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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三门财政所汇总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三门财政所汇总概况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三门财政所汇总概况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三门财政所汇总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党政办公室
①负责党委、人大、政府的日常工作,文电的收发,信息、机要、数据和档案管理,来信来访处理,机关值班、政治学习,本级和本乡镇文件、会议决定事项、领导指示的督办、检查、落实和反馈;
②协助领导处理突发、重大事件,及时向领导和上级报告重要情况;
③组织专题调查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做好上下内外工作的协调、衔接和联系;
④做好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和机关后勤等工作;
⑤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政办公室人员由党政办公室主任、财务人员、司机以及食堂后勤工作人员等组成。
(2)公共文化事务中心办公室
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科技教育、卫生、民政等方针、政策和法规;
② 负责辖区内宣传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各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③负责民政、福利事业、双拥、老龄、统战、民族宗教、残联、救济救灾、婚姻登记、敬老院管理以及库区移民等工作;
④负责组织开展全民爱国卫生宣传教育活动,做好辖区内卫生保洁和除“四害”工作;
⑤负责组织开展科技咨询、科技服务和科技兴农活动,提高全民科普文化知识;
⑥负责指导协调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中小学校、乡镇卫生院等职能单位的工作;
⑦负责指导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依法自治与管理工作;
⑧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人员由办公室主任、民政助理、科教文卫体助理以及民政事务管理所工作人员等组成。
(3)经济发展办公室
①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发展工作;
②负责协调指导农技、林业、农机、水利、水产畜牧兽医工作;
③负责镇村规划建设、交通、土地、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管理、企业管理工作;
④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工作;
⑤负责抓好招商引资工作,全面提高招商引资水平,力争实现每年都有新的经济增长点,为经济发展注入活力;
⑥负责组织各项经济统计和相关经济普查工作,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报告制度;
⑦负责抓好扶贫开发工作,宣传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扶贫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
⑧负责协调、指导抓好财政税收工作,加强征管、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⑨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人员由办公室主任、农业助理、环保助理、城建助理、扶贫助理、统计兼经管助理和安全生产助理以及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等组成。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①贯彻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指示,研究、拟定本辖区的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提交综治委讨论,并负责组织实施;
②负责掌握、分析本辖区的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及时反馈,重大问题提请乡镇党委、政府以及综治委研究解决;
③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本辖区内突出的治安问题;
④负责指导、检查基层党支部、村(居)委会和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开展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⑤协助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有关部门指导治保会、调解会(委)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的工作;
⑥办理上级交办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的其他事项;
⑦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人员由原来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乡镇党委、人大、政府和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有关人员)组成。
(5)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①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指示、决定;
②负责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③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办公室人员由计生助理、计生办主任及其工作人员组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办公室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合署办公。
第二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三门财政所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龙胜各族自治县三门财政所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三门财政所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2268.8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68.86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151.27万元,下降4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63.5万元,为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34.41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5.37万元,为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789.1万元,下降99%。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相等。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相等。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相等。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2年度决算数相等。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相等。
8.上年结转和结余8.1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99.5万元,下降96%。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2271.6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271.66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353.41万元,下降3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309.93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281.98万元,下降49%。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47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7.98万元,增长81%。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13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9.17万元,下降11%。
4.卫生健康支出113.68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2.92万元,下降29%。
5.节能环保支出3.93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53万元,下降54%。
6.城乡社区支出35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087.88万元,下降97%。
7.农林水支出575.24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87.81万元,增长25%。
8.住房保障支出62.63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02万元,增长9%。
9.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相等
10.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相等。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71.66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353.41万元,增长37%。其中:基本支出 1270.77万元,项目支出1001.05万元。
本部门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206.77万元,支出决算为2277.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原因为项目支出不做预算。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920.89万元,支出决算为1309.93万元。
(一)基本支出
1.2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为968.2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710.92万元相比,减少257.35万元,下降36%。
2.20103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913.81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644.93万元相比,减少268.88万元,下降42%。2010601行政运行支出53.4万元,增加53.4万元,增长5340%;
3.2010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05万元,上升105%;
4.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71.35万元,2022支出决算数为123.47万元,较2022年下降47.88万元,下降39%;
5.210卫生健康支出为68.38万元,2022支出决算为66.99万元,较2022年下降2%。
6.221住房保障支出为62.63万元,2022决算为57.61万元,较2022年度减少5.02万元,下降9%.
(二)项目支出
1.2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为341.67万元,主要用于各项目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706.28万元相比,减少364.61万元,下降52%。
2.20101 人大事务支出1.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7.11万元相比,减少5.61万元,下降79%。
3.20103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328.4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602.57万元相比,减少274.17万元,下降46%。
4.20105统计信息事务支出0.72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3相比,增加0.72万元,增加100%。
5.2010602一般管理行政事务支出为4.03万元,较2022年增加4.03万元,增长100%
7.20131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0.49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13.89万元相比,减少13.4万元,下降96%。
8.201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3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65.43万元相比,减少58.9万元,下降90%。
9.20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47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7.48万元相比,减少3.1万元,下降40%。
10.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78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22.93万元相比,减少22.15万元,下降97%。
11.210 卫生健康支出45.31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13.77万元相比,增加31.54万元,增长229%。
12.211节能环保支出3.93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8.46万元相比,增加4.53万元,增长54%。
11.212 城乡社区支出29.64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303.38万元相比,减少273.74万元,下降90%。
13.213 农林水支出575.24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761.77万元相比,增加186.53万元,增长24%。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70.6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09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50.51万元,津贴补贴82.37万元,奖金95.19万元,绩效工资161.8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5.1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3.3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0.3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8.0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1万元,住房公积金52.6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46.1万元。较2022年决算数890.26万元,增加207.24万元,增长23%。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6.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包括办公费8.18万元,印刷费1.8万元,水费1.25万元,电费256万元,邮电费1.26万元,差旅费19.68万元,维修维护费0.59万元,会议费1.78万元,培训费1.8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福利费1.7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万元,其它交通费用53.1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8万元。较2022年决算数29.77万元,增加46.8万元,增长157%。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包括:退休费14.67万元,活补助52.7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6万元。较2022年决算数60.93万元,增加27.87万元,增加45%。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5.37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819.5万元减少814.13万元,下降99%。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37万元。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5.37万元。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本部门2022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20.86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接待,厉行节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9.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 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9.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经费较比上一年度使用较多,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全年运行费支出9.5万元,平均每辆3.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公务日常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比上年减少20.36万元,原因是按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次数及接待标准,厉行节约原则。国内公务接待批次40次,人次1125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64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30.31万元,增加46.33万元,增长153%。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9.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16.5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万元。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也需要注明“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日常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79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913.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2年度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37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2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
组织对“政府办公业务工作经费”等79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13.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3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评价等次为良好,项目绩效目标为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当地农村公路基础设施落后现状和村民生活环境,保障当地农村公路桥梁的安全畅通,确保当地群众便捷畅通出行和乡村物资流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并在一定程度上增强当地村庄产业发展动力,带动当地人口就业,增加农民收益,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打下坚实基础。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40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54%;,35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46%;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公务员奖励性补贴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49万元,执行数为5.4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疫情防控经费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5万元,执行数为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
1. 部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不到位,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有待加强
2. 实施项目规划性不足、部分项目未达到预期目标
3. 预算编制不准确
4. 对下项目监管力度有待加强
下一步改进措施:
1. 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编制完整、准确量化可考核的绩效指标
2. 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3. 强化预算管理,提高部门预算编制准确性及资金使用效益
4. 强化项目监督及责任追究,加强资金监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龙胜各族自治县三门镇人民政府汇总
2024年 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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