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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龙胜县三门镇财政所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龙胜县三门镇财政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龙胜县三门镇财政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龙胜县三门镇财政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龙胜县三门镇财政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财政所是镇政府综合管理全镇财政收支、主管财税政策、实施财政监督、参与对全镇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有关方针政策,执行预算、财务、会计等方面的法律、制度,拟定和执行镇以及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编制年度镇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
2、管理和监督各项预算内外各项财政收支活动。参与全镇经济的决策与管理,参与基础投资、劳动工资、物价、经济贸易、科技、教育、住房、社会保险等各项改革,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资金使用的宏观调控和监督;
3、管理财政公共支出,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负责镇有资产的管理,行使国家赋予镇有资产所有者的代表权、监督检查权、收益权以及资产处置权;
4、承办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门镇财政所部门只包括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及0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23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
三门镇财政所 |
参公事业单位 |
5 |
3 |
第二部分: 三门镇财政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龙胜各族自治县三门镇财政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三门镇财政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134.24万元, 与2022年度决算数306.42万元相比,减少172.18万元,下降5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4.25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2年度决算数303.7万元相比,减少169.45万元,下降55%,主要原因是各项支出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持平。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为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持平。
4、事业收入 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
5、经营收入 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 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上年结转和结余8.1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与2022年度决算数2.72万元相比,增加5.44万元,上升66%,主要原因是未支付的资金财政全部上缴,只留小部分 。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142.41万元, 与2021年度决算数306.42万元相比,减少162.01万元,下降5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58.48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政策规定发放的职工工资和津贴,与2022年度决算数76.43万元相比,减少17.95万元,下降23%,主要原因是:事务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与2022年度决算数15.61万元相比,减少5.57万元,下降36%,原因是职工退休;
3.卫生健康支出4.1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与2022年度决算数1.89万元相比,增加2.28万元,增长121%。
4、农林水事务支出(类)66.23万元,主要用于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与2022年度决算数207.97万元相比,减少141.74万元,下降68%,原因为项目资金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类)3.4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与2022年度决算数4.53万元相比,减少1.04万元,下降23%。
6.结余分配 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8.16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与2022年度持平,2023年剩余资金全部上缴。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门财政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41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306.42万元相比,减少164.01元,下降54%。其中:基本支出72.15万元,项目支出70.26万元。
三门财政所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72.15万元,支出决算为142.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7%。主要原因是一事一议项目支出没有列入预算。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8.48万元,支出决算为58.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基本支出
1.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54.46万元,支出决算为54.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年初预算不包含绩效奖金,增资。主要用于工资的发放、保险、日常办公支出。与2021年度决算数56.65万元相比,减少2.19万元,增长4%;
2010601行政运行支出53.4万元,增加53.4万元,增长5340%;
2010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05万元,上升105%;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10.04万元,2022支出决算数为9.056万元,较2022年减少0.984万元,下降11%;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17万元,较2022年增加1.77万元,增长100%;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16万元,较2022年增加2.16万元,增长100%;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64万元,2022年底决算支出6.04万元,较202年减少1.4万元,下降19.8%;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7万元,2022年底决算支出3.02万元,较2022年增长31%;
3.210卫生健康支出为4.17万元,2022支出决算为1.89万元,较2022年增长120%。
4.221住房保障支出为3.49万元,决算为4.53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04万元,下降22%。
(二)项目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4.03万元,支出决算为3.36万元,教2022年增加0.67万元,增长0.67%。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用、一事一议项目支出,一事一议项目支出不做进预算。
2010602一般管理行政事务支出为4.03万元,较2022年增加4.03万元,增长100%;
2.213农林水支出为66.23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207.39万元,减少141.16万元,下降68%。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1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决算支出59.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原因为工资逐年增长。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11万元,津贴补贴7.32万元,奖金25.0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64万元,职业年金2.07元,职工基本医疗补助缴费2.1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98万元,其它社会保障费0.03万元,住房公积金3.49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决算支出4.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原因为做决算时候把接待费、差旅费、水电费等做进了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0.38万元,水费0.05万元,电费0.16万元,邮电费0.08万元,差旅费1.08万元,维修费0.03万元,其它交通费用2.6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8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包括退休费4.04万元,生活补助3.39万元,其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34万元。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三门镇财政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2年度持平。
三门镇财政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门镇财政所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门镇财政所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无此项预算,也无此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财政所无公车,也无此项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 次,人次0 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2022年11.33万元,减少6.82万元,降低6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并做好与2023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7个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19.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2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2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共组织对“财政工作经费”等7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9.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申请时设定各项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6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75%,2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25%。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公务接待费因疫情原因,减少支出,节约开支;二是一事一议工作经费为委托业务费,2023年没有委托业务费支出,故分数教低。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严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二、加快支出进度。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公务员奖励性补贴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49万元,执行数为5.4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超预算完成;二是超去年决算完成。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
1. 部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不到位,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有待加强
2. 实施项目规划性不足、部分项目未达到预期目标
3. 预算编制不准确
4. 对下项目监管力度有待加强
下一步改进措施:
1. 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编制完整、准确量化可考核的绩效指标
2. 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3. 强化预算管理,提高部门预算编制准确性及资金使用效益
4. 强化项目监督及责任追究,加强资金监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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