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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胜各族自治县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司法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司法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二)负责对自治县人民政府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自治县人民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裁决的合法性审查。办理乡镇人民政府、县直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定期清理工作。
(三)承办政府法律事务工作。承办(包括确定承办单位)对自治县人民政府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含行政赔偿案件)。承办向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县行政调解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负责自治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的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直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指导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督导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调解工作和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法律援助工作。
(八)负责拟订我县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工作政策和办法。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本辖区内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工作。
(九)负责本系统警用装备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县司法局机关行政编制 39 名(其中 20 名为乡镇司法所编制)。设局长 1 名,副局长 2 名。各股室配股长(主任)1名。
自治县司法局设9个内设机构、10个乡(镇)司法所派出机构:办公室、法制工作股、法制宣传股、基层工作股、社区矫正管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公证与律师管理股、“三大纠纷”协调指导股、科技信息股、及10个乡(镇)司法所。
第二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龙胜各族自治县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1100.8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00.88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97.42万元,增长21.8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10.49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07.02万元,增长14.66%,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增加过多。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元,增长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8.上年结转和结余90.4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68.21万元,增长307.39%,主要原因是政策结转问题。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1100.8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100.88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97.42万元,增长21.8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的奖金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8.24万元,增长832.3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的生活补助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855.59万元,主要用于:
(1)2040601行政运行经费693.0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日常运转。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01.35万元,增长40.9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工资性支出以及公用经费(定额)和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2)2040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3.48万元,主要用于奖金、绩效工资、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61.93万元,减少37.44%,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党风廉政建设指支出。
(3)2040604基层司法业务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3万元,增长17.6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该项目的预算。
(4)2040605普法宣传支出4.1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和印刷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9万元,增长83.33%,主要原因是加大本年度宣传工作。
(5)2040606律师管理支出7.54万元,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6.54万元,增长654%,主要原因是政策支持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
(6)2040610社区矫正支出41.36万元,其中主要有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0.49万元,减少20.23%,主要原因是减少社区矫正管理支出。
(7)2040612法治建设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司法行政单位做好法治工作。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4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主要有: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9.94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工资发放。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1.20万元。
(3)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6.34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55.7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补助缴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0.67万元,增加122.18%,主要原因是增加医疗保障。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包括:
(1)12101101新政单位医疗33.84万元。
(2)21011.3公务员医疗补助21.87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52.8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76万元,增加3.44%,主要原因是职工社保基数上升。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7.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0.88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97.41万元,增长21.85%。其中:基本支出971.22万元,项目支出129.66万元。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17.45万元,支出决算为1100.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2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的奖金支出。
(二)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72.91万元,支出决算为855.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70%。主要用于:
1.2040601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542.59元,支出决算为693.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73%。主要用于保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 2040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为167.5元,支出决算为103.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78%。支出差异在于调整干部职工奖金标准、增加了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设备购置等支出。主要用于奖金、绩效工资、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和专用设备购置支出。
3.2040604基层司法业务年初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该项目办公费支出。
4.2040605普法宣传年初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4.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89%。支出差异在于该项目支出使用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支出。主要用于印刷费支出。
5.2040606律师管理年初预算为8.4万元,支出决算为7.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76%。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和委托业务费支出。
6.2040610社区矫正年初预算为42.92万元,支出决算为41.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37%。支出差异在于本年度政府购买社区矫正岗位人员年终生活补助的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劳务费支出、委托业务费、生活补助(政府购买社区矫正岗位人员年终生活补助)。
7.2040612法治建设年初预算为5万元,指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主要用于法律宣传。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26.42万元,支出决算为127.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4%。支出差异在于人员变动导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数变动。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63.59万元,支出决算为55.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61%。支出差异在于调整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数。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54.51万元,支出决算为52.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1%。支出差异在于人员变动导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变动。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XX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872.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58%。支出差异在于调整工资标准。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7.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86 %。支出差异在于节约了公用经费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30%。支出差异在于退休人员医疗费不在此项体现。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3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本部门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3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48%,比上年减少2.41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以及节约公务接待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龙胜各族自治县司法局机关、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0万元,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比上年减少1.91万元,原因是按照实际开支列支。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司法行政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龙胜各族自治县司法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万元,平均每辆0.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司法行政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比上年减少0.51万元,原因是节约公务接待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0次,人次169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1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7.58万元,降低10.14%,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05万元,增长6.42%。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比2022年增加2.5万元,增长50%%。主要原因是:保障2023年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7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16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53.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6.49%。组织对2022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2022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基层司法业务、普法宣传、律师管理、公共法律服务、社区矫正5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19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目标执行,合理安排支出,使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15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93.75%;1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6.25 %;0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是资金下达指标未见通知,之后财政收回该指标,导致无法及时支付。下一步改进措施是以后加强沟通,及时拨付。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法律援助经费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均按照指标设置情况严格落实。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按照指标设置情况落实执行。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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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