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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教育系统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12-31 11:11     来源:龙胜各族自治县教育局     作者:龙胜各族自治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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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教育系统2023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教育系统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教育系统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教育系统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教育系统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拟订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并监督实施。

2、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等工作;运用法律法规和行政手段对各级各类学校进行宏观调控管理和督导评估。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综合研究、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教育系统教育教学体制机制的改革与创新;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全县中小学布局调整,理顺教育内部和外部的关系。

4、会同有关部门对教育经费、教育建设投资、年度经费预算等进行研究、调拨和审计;负责教育经费汇总统计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大中型项目基建的立项及投资申报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的财务管理、监督工作。

5、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心理健康教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环境教育等工作。

7、统筹和指导全县教师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负责全县教师招聘、教师交流、教师培训、校长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

8、组织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作;规划指导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普通高中会考、成人自学考试、农村继续教育工作。

9、指导全县教育科学研究和教改实验,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指导全县学校教育信息化、中小学图书室管理、教育装备配备与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勤工俭学、社会实践工作。指导、监督和承担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

11、拟订全县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和规划,指导汉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12、指导各类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和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教育局共有直属单位2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局属全额事业单位21个,独立财务单位21个,非独立财务单位4个。行政单位是自治县教育局机关本级。局属独立财务全额事业单位分别是:龙胜县中学、民族中学、实验中学、龙胜镇初级中学、龙胜小学、县第一幼儿园、县第二幼儿园、县第三幼儿园、龙胜镇第二幼儿园、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龙胜镇中心校、龙脊镇中心校、泗水乡中心校、江底乡中心校、马堤乡中心校、伟江乡中心校、瓢里镇中心校、三门镇中心校、乐江乡中心校、平等乡中心校、龙胜镇第二小。局属非独立财务全额事业单位分别是:自治县招生办公室、自治县教师发展中心、自治县青少年活动中心、自治县教育财务管理中心。

局机关本级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财务股、基建规划股、基础教育与体育卫生艺术股、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教育督导政策法规、资助中心与安稳德育股9个职能股室。

第二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教育系统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龙胜各族自治县教育系统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教育系统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42687.2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2687.27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21.47万元,下降1.2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501.53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0.61万元,增长0.05%。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5.74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79.82元。主要原因是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4.事业收入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0万,主要原因是无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原因是无其他收入。

  1.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主要原因是无非财政拨款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721.9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结转结余。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42687.2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2687.27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21.47万元,下降1.2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42.9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87.38万元,下降37.94%,主要原因是减少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1. 教育支出31686.73万元:主要用于各类学校人员工资、运行、学生资助、各类学校教师和学生激励、各类学校设备采购、各类学校维修维护及建设,与2022年度决算数相比,减少3880.11万元,降低10.94%。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34.47万元:主要用于各类学校人员社会保障,与2022年度决算数相比增加2706.69万元,增长70.71%,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社会保障费用增加。
  3. 卫生健康支出1964.4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较2022年增加1191.38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医疗保险项目由行政运行科目调整为卫生健康支出。
  4. 城乡社区支出16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较2022年增加164万元,增长100%。
  5. 农林水支出272.73万元:主要用于粤桂帮扶培训及“两后生”免费就读深圳市职业技术学校项目,较2022减少723.50万元,降低72.62%。主要原因是减少校区建设项目支出
  6. 住房保障支出1903.1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公积金,与2022年度决算数相比,增加94.62万元,增长5.23%,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公积金缴费提高。
  7. 其他支出21.74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相比,增加15.82万元,增长267.23%,主要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4.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变化。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龙胜各族自治县教育系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687.27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21.47万元,下降1.21%。其中:基本支出29738.05万元,项目支出12763.48万元。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42.92万元

(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42.92万元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142.92万元,决算数为142.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

二、教育支出(类)31686.73万元

(1)教育管理事务804.73万元

1、行政运行支出年初预算为792.75万元,决算数为792.7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人员经费,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9.89万元,决算数为9.89万元,主要用于教育事业发展的专项业务。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1.79万元,决算数为1.79万元,主要用于预留增资及保险发放。

(2)普通教育30067.38万元

1、学前教育年初预算为1976.52万元,决算数为1976.52万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学校教师和学生激励、学校设备采购、学校维修维护及建设。

2、小学教育年初预算为18116.32万元,决算数为18116.32万元,主要用于小学教育学校教师和学生激励、学校设备采购、学校维修维护及建设。

3、初中教育年初预算为6427.06万元,决算数为6427.06万元,主要用于初中教育学校教师和学生激励、学校设备采购、学校维修维护及建设。

4、高中教育年初预算为3120.22万元,决算数为3120.22万元,主要用于高中教育学校教师和学生激励、学校设备采购、学校维修维护及建设。

5、高等教育年初预算为5.95万元,决算数为5.95万元,主要用于大学生资助项目。

6、其他普通教育支出年初预算为421.30万元,决算数为421.30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培训等项目支出。

(3)职业教育105.03万元

1、中等职业教育年初预算为87.59万元,决算数为87.59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学校人员经费、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和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资金等。

2、其他职业教育支出年初预算为17.44万元,决算数为17.44万元,主要用于职教培训经费支出。

(5)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709.90元

1、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年初预算249.72万元,决算数249.72万元,主要用于镇第三小学项目建设。

2、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年初预算460.18万元,决算数460.18万元,主要用于配套资金及校舍维修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34.47万元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6212.32万元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63.74万元,决算数为2563.7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95.10万元,决算数为1795.10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方面支出。

3、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年初预算1678.61,决算数为1678.6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支出。

4、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年初预算77.08万元,决算数77.0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支出。

5、死亡抚恤决算数322.15万元,主要用于丧葬费等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1961.49万元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961.49万元

1、公务员医疗补助年初预算为819.75万元,决算数为819.7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

2、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43.64,决算数为43.6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

3、事业单位医疗年初预算1098.10,决算数为1098.1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

五、农林水支出272.73万元

(1)巩固拓展脱贫衔接乡村振兴272.73万元

1、社会发展年初预算为39.56万元,决算数为39.56万元,主要用于(友成-龙胜(粤桂)教育对口帮扶项目(第二阶段))培训费。

2、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年初预算为233.17万元,决算数为233.17万元,主要用于广东帮扶广西财政协作资金。

六、住房保障支出1903.19万元

(1)住房改革支出1903.19万元

1.住房公积金支出年初预算为1903.19万元,决算数为1903.19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住房保障方面支出。

八、其他支出21.74万元

(1)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21.74万元

1. 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年初预算为21.74万元,决算数为21.74万元,主要用于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输送奖励经费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738.0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人员经费29370.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补助等;公用经费367.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7406.15万元,年初预算为27406.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718.79万元、 津贴补贴1165.45万元、奖金27.02万元、 绩效工资7436.3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579.6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959.16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98.3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29.3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7万元、住房公积金1916.0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68.94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37.06万元,年初预算为337.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包括:办公费120.65万元、印刷费5.76万元、水费22.22万元、电费23.68万元、 邮电费2.18万元、差旅费27.51万元、维修(护)费70.53万元、会议费2.76万元、培训费22.75万元、公务接待2.76万元、福利费2.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8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3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94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64.84万元,年初预算为1964.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退休费1123.20万元、生活补助653.7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7.90万元。

(四)对资本性支出30万元,年初预算为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办公设备购置30万元。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龙胜各族自治县教育系统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85.74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XX万元,增长(下降)XX %。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85.74万元。

龙胜各族自治县教育系统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185.74万元,支出决算为185.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164万元,支出决算为1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4 %。主要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二)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年初预算为21.74万元,决算数为21.74万元,主要用于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输送奖励经费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 万元。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支出统计口径(附表9同)为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请各单位按此口径进行预决算、上下年数据的对比。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5.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9.8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99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9.8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9.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0.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教育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2年,龙胜各族自治县教育系统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全年运行费支出9.89万元,平均每辆1.4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5.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比上年增加0.8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15次,人次174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0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7.69万元,增长52.85%,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7.69万元,增长52.85%。主要原因是:按人员配比调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局机关所属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开展业务使用;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489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2949.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组织对2023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

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经费能满足项目持续运行需要,有制度保障项目持续运行。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477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97.55%;9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84%;1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2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绩效目标不够明确;二是各项经费经济科目预算有待细化。;三是预算执行制度建设有待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严格按照上级制定的预算落实收支;二是按时发放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三是用好管好财政资金,为保障学校教学正常运行,保障教学基础设施得到不断的完善;四是强化监督管理,借助岗位培训学习途径加强预算人员素质能力,提高预算管理质量水平。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少数民族地区特殊教育补助资金项目项目自评得分为99.38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龙脊镇小学创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示范学校建设,学校教学生活条件持续改善

(说明: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资金统计口径均为财政资金。)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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