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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中医医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12-31 10:47     来源:龙胜各族自治县中医医院     作者:龙胜各族自治县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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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中医医院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本部门职责

三、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中医医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中医医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中医医院概况

一、基本情况

龙胜县中医医院成立于1984年4月,是一所突显中医特色优势的国家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分新、旧两个院区。旧院区在城中心民族广场斜对面,保留有门诊部、口腔科、针灸科、推拿科门诊、治未病科。新院区占地面积34.5亩,建设有门诊综合楼、医技楼和住院综合楼,总建筑面积约15350平方米,开放病床200张。医院现有在职职工180人,医护技人员占比80%。其中高级职称11人,中级职称25人。医院诊疗设备配套齐全,拥有彩超、DR、32排CT、C臂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血球分析仪、电解质分析仪、十二导心电图机、多参数心电监护仪、除颤仪、麻醉机、有创及无创呼吸机、自动中药煎药包装机、胃肠镜、腹腔镜及一系列康复设备、器材。

二、本部门职责

医院始终坚持“传承发展中医 健康幸福百姓”的服务宗旨,秉承“崇德、精业、负责、卓越”院训,提供中医特色,中、西医医疗、护理、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开展中、西医学科学研究和医学教学工作,促进医学新技术项目的开发和临床应用。

三、机构设置情况

医院开设有急诊科、感染性疾病科、内科、老年病科、外科、肛肠科、骨伤科、脑病科、康复医学科、针灸科、推拿科、治未病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口腔科、麻醉科、预防保健科、民族医学科(壮医科门诊)、药剂科、内镜室、手术室、供应室、慢性病管理中心、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等。

第二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中医医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龙胜各族自治县中医医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中医医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703.8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03.8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734.66万元减少30.81万元,下降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3.85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734.66万元减少30.81万元,下降4%。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2年决算数持平。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2年决算数持平。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2年决算数持平。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2年决算数持平。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与2022年决算数持平。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2022年决算数持平。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2022年决算数持平。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703.8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03.85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0.81万元,下降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万元,与2022年决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96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37.69万元相比,增加37.27万元,增长49.72%。主要为在职在编人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403.03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678.12万元相比,减少275.09万元,减少68.26%。上年主要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133.05万元,用于医院一些基础物品购置等。

4、农林水支出(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2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00万元,增长100%。主要为粤桂协作财政帮扶资金用于医院慢性病管理中心建设及预防因病返贫病患者监测。

5.住房保障支出25.8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18.85万元增加7万元。增长27.08%。

6.结余分配 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7.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3.8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734.66万元相比,减少30.81万元,减少4%。其中:基本支出296.79万元,项目支出407.05万元。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703.85万元,支出决算为703.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03.85万元,支出决算为703.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年初预算为74.9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4.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及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支出。

(二)2100202中医(民族)医院支出,年初预算为289.8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89.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的工资、工伤保险、公务员医疗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缴费支出。

(三)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初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救护车日常维护和医疗保障支出。

(四)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年初预算16.4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6.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疫情防控物资购置和艾滋病防治支出。

(五)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年初预算34.6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4.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主要用于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支出。

(六)2100601中医(民族医)药专项,年初预算3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和广西名中医工作站的建设项目支出。

(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年初预算19.3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9.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八)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年初预算10.7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公务员医疗支出。

(九)2130599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年初预算2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慢性病管理中心项目建设。

(十)2210201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25.8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5.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6.7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73.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支出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0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0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本部门部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故无机关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故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救护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为救护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为CT机,应用软件1套为区域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平台。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11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27.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0.37%。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96.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基本支出总额的10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10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90.91%;1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 9.09%;0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

3.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我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还有一些不足之处需要完善,其中既有面上普遍存在的,也有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主要是由于缺乏系统的培训,对预算绩效管理认识不到位、理解不充分,对预算管理业务不了解、不熟悉,对工作重点把握不到位。

4.建议和意见

     加强培训和指导,采取集中学习、讲座、专题会议等方式,加大参与绩效评价的人员培训力度,进一步统一认识,充实业务知识。

 5.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2024年我院将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新的预算,做到预算准确、无失误。希望我们在新的一年工作更加出色。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