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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胜镇财政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

2023-12-15 17:59     来源:龙胜镇人民政府     作者:龙胜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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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胜镇财政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胜镇财政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胜镇财政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胜镇财政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参与龙胜镇财政预算管理,组织财政收入,办理龙胜镇财政所的资金结算、会计核算、会计档案管理,以及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业务;负责农村综合改革财政奖补项目的监管和资金拨付;负责预算外资金监管;负责龙胜镇财务会计管理;负责龙胜镇国有资产及国有资本金管理;负责村级财务管理;调解资金并负责征收政府调控收入;参与制定龙胜镇的财政经济发展计划和管理办法;负责相关财政涉农政策的落实和发放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列入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只包含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龙胜镇财政所,在职人数为参照公务员管理4人,合同聘用制1人。

第二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胜镇财政所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胜镇财政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胜镇财政所2022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602.50万元, 与2021年度决算数548.79万元相比,增加53.71万元,增长8.9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601.22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1年度决算数500.49万元相比,增加100.73万元,增长16.75%,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减少,故所需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2、事业收入0万元,与2021年决算数持平。

3、经营收入0万元,与2021年决算数持平。

4、其他收入0万元,与2021年决算数持平。

5、上年结转和结余1.28万元,为上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即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021年度决算数48.30万元相比,减少47.02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工作做得更加准确、到位,减少了年末结转和结余数。

(二)龙胜镇财政所2022年度总支出602.50万元, 2021年度决算数548.79万元相比,增加53.71万元,增长8.9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28.88万元:主要用于财政所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其他各项具-体财政业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与2021年度决算数141.40万元相比,减少12.52万元,下降9.71%,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开展一切业务均以最低的成本支出进行,故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1.33万元,主要用于龙胜县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14.62万元增加6.71万元,增长31.46%。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津补贴调增。

3、农林水支出(类)412.68万,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381.82万元,增加30.86万元,增长7.5%。主要原因是财政加大了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扶持力度。

4、住房保障支出(类)9.5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10.95万元减少了1.41万元,减少14.78%,主要原因是年初提高了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基数。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2021年度决算数持平。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2021年度决算数48.30万元相比,减少了41.4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财政局当年修改了年末结转和结余的记账规则,当年不再保留年末结转和结余。即根据国发〔2021〕5号规定“市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不再按照权责发生制列支”,2021年起我县预算资金不再进行权责列支,因此没有2021年的结转结余数据。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龙胜镇财政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76.68万元,2021年度决算数548.79万元相比,增加27.89万元,增长4.8%。其中:基本支出164万元,项目支出412.6万元。

龙胜镇财政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7.51万元,支出决算为576.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4.87%。主要原因是农村综合改革项目资金支出不列入年初预算数内,而年末决算数是包含项目资金支出的。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1年初预算为118.47万元,支出决算为141.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36%。决算数相比预算数增加22.93万元,主要用于保证财政所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小幅增长属于正常范围内的支出波动。

1、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村财乡管人员经费。

2、2010699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118.47万元,支出决算为136.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28%,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其他财政业务、保证财政所运转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21.93万元(其中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62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31万元),支出决算为14.62万元(全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66.67%,全部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金单位部分的缴纳。由于年初预算职业年金单位部分7.31万元并未下达,且不缴款,故不形成支出。

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62万元,支出决算为14.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81.82万元。主要用于村一级的生产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维修和农村综合改革财政奖补一事一议项目的实施。

1、2130505生产发展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5.44万元,用于村一级有助于生产发展的相关道路水毁维修、生产生活道路建设。

2、2130701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3.52万元,用于停车场挡土墙建设、道路硬化、拱桥修建等项目。

3、2130707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用于龙胜镇各村太阳能路灯维修。

4、2130799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86万元,用于其他农村综合改革相关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即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年初预算为10.97万元,支出决算为10.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2%,结余0.02万元为正常的预算差额。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2.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6.5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1.45万元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13万元;公用经费25.57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24.57万元及资本性支出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31.45万元,年初预算为121.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98%。决算数相较年初预算增加9.72万元,增长7.99%。主要原因是工资小额提高,社保、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有所提高。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13万元,年初预算为2.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7.83%。决算数相较年初预算增加3.06万元,增长147.83%。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24.57万元,年初预算为9.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9.73%。决算数相较年初预算增加15.11万元,增长159.73%。主要原因是有16.52万元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是放到项目支出中核算,年初预算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金额仅为9.46万元,而决算时大多数商品和服务支出均放在基本支出核算。

(四)资本性支出1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相较年初预算增加1万元,原因是年初预算中的其他资本性支出放在项目支出中核算,而决算时放在基本支出中核算。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龙胜镇财政所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与2021年度决算数一致,均为0万元。

龙胜镇财政所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龙胜镇财政所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龙胜镇财政所2020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60万元,2021年度决算数0.77万元相比,减少0.17万元,下降22.08%,与年初预算0.77万元相比,减少0.17万元,下降22.08%。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6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无预算,与上年决算数0万元持平。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龙胜镇机关0个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无预算,与上年决算数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三)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无预算,与上年决算数0万元持平。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0.69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77.92%,比上年决算数0.73万元减少0.04万元。主要原因是:坚决落实过紧日子的决策部署,压缩开支。据统计,2022年度国内公务接待批次9次,人次85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25.5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6.98万元减少1.41万元,下降5.2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的决策部署,降低开支。2021年11.51万元增加14.06万元,增长122.15%,主要原因是由于部分机关运行经费分科目核算方式的调整,导致偏差较大。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年初预算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51.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年初预算支出总额的100%。绩效自评结果显示,上述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部门整体预算项目包括: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

2、部门决算中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97.6分。从考评的项目来看,我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开支,整体上是达到了缩减的目的,各项资金做到高效使用,完成后的效益能够达到预定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工作中部分经费预算还不够准确,部分资金无法完全形成支出;二是由于财务人员变动大,历年决算核算标准不够统一,导致今年个别数据与去年差异较大。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统计分析近三年预算数据,对支出数据进行测评,力争做到明年预算数更加准确;二是分析近三年年终决算的核算方式,寻求最科学的核算方法,统一口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