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基础信息公开 > 龙胜县预决算公开平台 > 县部门决算 > 2022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中国共产党龙胜各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3-12-15 17:26     来源:中共龙胜各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     作者:中共龙胜各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龙胜各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龙胜各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概况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中国共产党龙胜各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概况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龙胜各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概况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制定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加强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

2、对县委管理的干部和领导班子进行考察了解,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办理县委向自治县人大、自治县人民政府、自治县政协提名推荐干部的工作;办理县委管理的干部的任免、审批手续;承办县委管理的干部的调动事宜;考察自治县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各乡(镇)党委、人大、政府领导班子,办理调整、任免事宜。

3、负责全县干部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审核、督查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机关内部竞争上岗等工作;负责全县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的审核、协调、指导和综合办理自治县直属参照管理单位提拔非领导职务工作;指导全县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以及全县推行公务员制度工作;负责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承办干部交流工作和县委管理的干部工资评定审批手续和出国出境审批工作。协助管理垂直单位的领导班子。

4、建立、管理乡科级后备干部队伍,协助管理县处级后备干部队伍,指导、督促建立村级后备干部队伍;组织落实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制订全县干部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发展规划。

5、制订实施全县干部教育和培训工作的规划,对党政干部的学历教育和培训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督促和检查,具体组织县委管理的干部和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以及各乡镇组织委员、县直各部门的政工、人事管理干部的培训。

6、制订和完善自治县的知识分子政策,促进社会各类人才成长、开发和合理流动,选拔、管理、奖励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和专门人才,指导和组织各部门拔尖人才开展活动、选派、管理科技副职。

7、研究制订调查审理的具体规定,调查审理干部,对领导干部和选拔任用干部进行监督;具体办理县委管理的干部的诫勉、经济责任审计等审批手续。

8、对离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进行宏观指导,承办县委管理的干部的离退休审批手续。

9、研究制订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措施,指导各级党组织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规划、检查全县的党员管理、教育和发展工作,组织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和活动,指导全县党员电化教育工作的开展,组织开展党建理论研讨活动。

10、负责党员和干部的统计工作,做好县委管理的干部的档案管理,并指导全县干部档案管理工作。

11、指导、检查各级党委开展工作,并及时向桂林市委、桂林市委组织部报告党的组织、干部工作的重要情况;主办《龙胜组工通讯》。

12、承办桂林市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22年县委组织部部门预算编制单位共3个,具体如下:

    1、行政单位1个,即:龙胜县委组织部。根据《中共龙胜各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县委组织部内设9个行政股室:办公室、干部股、干部监督股、组织股、人才股、公务员股、信息调研股、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股、老干部工作股。

2、参公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龙胜各族自治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龙胜各族自治县党员教育中心(龙胜各族自治县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办公室)。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龙胜各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概况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中国共产党龙胜各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中国共产党龙胜各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2年度总收入 1088.10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1076.66 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 210.43 万元,下降 17.99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062.80 万元,为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 229.85 万元,下降21.63 %,主要原因是计划性减少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3.86 万元,为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 1.2 万元,下降 7.97 %,主要原因是计划性减少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为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

4.事业收入 0 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

5.经营收入 0 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

6.其他收入 0 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 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8.上年结转和结余 11.44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 5.57 万元,增长 94.89 %,主要原因是部分资金没有到结算期。

(二)本部门2022年度总支出 1088.10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1088.10 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 210.43 万元,下降 16.21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444.25 万元:主要用于机构事务、公务员事务和组织事务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57万元,增长 0.58 %,主要原因是支出项目资金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0.49 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五险。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 26.11 万元,增长 107.10 %,主要原因是社保调整基数和人员增加后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 7.93 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7.93 万元,增长 100 %,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 13.86 万元: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

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 1.2 万元,下降 7.97 %,主要原因是计划性减少支出。

5、农林水支出 550 万元:主要用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 250 万元,下降 31.25 %,主要原因是项目下达资金减少。

6、住房保障支出 21.58 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公积金。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 4.18 万元,增长 24.02 %,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缴纳基数调整和人员变动。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8.1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210.43万元,下降16.21 %。其中:基本支出293.55万元,项目支出780.69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 13.86万元。

本部门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088.10 万元,支出决算为1088.10万元。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44.25万元,支出决算为444.25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开展。

(二)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550万元,支出决算为550   万元。主要用于村集体经济项目发展。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3.1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 254.53 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8.58万元。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3.86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2万元,下降7.97 %。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3.86万元。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本部门2022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2.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2.88万元,主要原因是计划性减少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2.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11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与去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与去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2.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0.52万元,原因是公务用车次数增加。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2年,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5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0.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比上年减少3.4万元,原因是计划性减少开支。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276次,人次 1329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5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3.3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护费和其他交通费纳入统计。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25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024.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2年度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3.86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2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 26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0个项目评为二等;0个项目评为三等;0个项目评为四等。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50万元,执行数为5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