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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县委政法委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县委政法委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县委政法委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县委政法委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指导协调全县政法系统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政法、综治、维稳、反邪教等信息收集分析及社会稳定信息督查督办的工作机制和制度。收集、汇总全县涉及政法、综治、维稳、反邪教等情报信息,组织开展信息分析、上报、通报。组织协调全县政法舆情的监控分析,研究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县内外舆论情况和信息,提出对策建议,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市委政法委并通报县委宣传工作主管部门。承办综合协调全县政法部门媒体宣传工作的具体事宜。协助县委宣传工作主管部门相关科室做好全县政法领域重大案(事)件的舆论引导工作。指导全县政法部门和有关单位拟定宣传方案和口径。协助市委政法委宣传科、教育培训科和县委宣传工作主管部门相关科室指导全县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活动。承担县委政法委新闻发布工作。
2、了解掌握全县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动态,定期综合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研究提出化解重大矛盾问题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意见和对策建议。统筹协调全县政法等部门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协调指导有关方面做好重要敏感期、重大政治活动和重大节庆期间的全县安保维稳工作。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组织对发生影响社会稳定重大案事件进行总结分析,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提出责任追究的意见和建议。
3、承担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指导协调全县各乡镇、各部门推进扫黑除恶、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协调推动全县重点领域、行业、物品安全管理。调查研究全县流动人口、特殊人群和重点青少年群体等服务管理工作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推动全县建立覆盖全部实有人口的动态管理体系、特殊人群社会关怀帮扶体系。指导协调全县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协调推进全县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推动全县各级综治中心建设、深化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完善乡(镇)、村(社区)综治维稳机制。指导协调全县公用设施和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防护、护路护线联防、校园和医院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调查研究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工作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研究完善群众利益协调机制,组织协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推动开展平安龙胜创建活动。落实全县平安建设相关单位领导责任制。负责总结推广基层开展平安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组织开展全县年度安全感调查活动。组织开展全县平安建设考评工作。组织开展平安建设业务培训。协调全县政法系统网络设施共建和信息资源共享。指导协调推动全县“雪亮工程”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
4、负责调查研究全县涉邪教问题,了解掌握邪教和对社会有危害气功组织的情况,分析研判形势,向县委和县委政法委提出政策建议。协调推动全县各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工作,统筹部署开展重大斗争活动。
5、负责配合县委组织部研究提出加强全县政法系统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措施,协助考察、管理全县政法系统正副科级领导职务及非领导职务干部。了解掌握全县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情况。推动全县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指导全县政法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干部人事工作。根据授权,管理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的干部,代管县法学会的干部。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机关绩效考评工作。监督检查全县政法部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调查分析和及时纠正存在的倾向性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指导推动全县政法部门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度,针对突出违法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项治理。监督和支持全县政法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督促依法及时办理有重大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指导协调县委和市委政法委交办案(事)件和需要县委政法委统筹研究把握原则政策的重大敏感案(事)件的依法处理工作。承担涉法涉诉信访指导、协调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龙胜县委政法委包括1个机关单位,1个为县委政法委员会管理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龙胜各族自治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其中列入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
中国共产党龙胜各族自治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
机关单位 |
6 |
6 |
|
龙胜各族自治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
事业单位 |
3 |
2 |
第二部分:县委政法委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县委政法委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县委政法委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2年度总收入283.2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261.12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6.74万元,增长2.4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1.12万元,为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5.63万元,增长2.2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
4.事业收入 0 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5.经营收入 0 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 0 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8.上年结转和结余 22.1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1万元,增长5.22 %,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资金支出未执行完毕。
(二)本部门2022年度总支出283.2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283.29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6.74万元,增长2.44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46.43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政法综治维稳工作任务、保障政法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0.54万元,下降0.2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7万元:主要用于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救助对象给予国家司法救助,较2021年决算数减少5.16万元,下降4.24%,主要原因是司法救助资金有所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缴纳,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7.47万元,增长74.03 %,主要原因是本支出增加了职业年金缴费的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3.5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增加了3.5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决算未将此类科目单独列出。
5、住房保障支出8.7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42万元,增长19.29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22.17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1万元,增长5.22 %,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资金支出未执行完毕。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6.43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0.54万元,下降0.22%。其中:基本支出 112.87万元,项目支出170.42万元。
本部门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241.79万元,支出决算为246.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2%。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14.30万元,支出决算为246.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99%。
1、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45.35万元。
(1)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76.97万元,支出决算为83.01万元,预决算的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主要用于委机关及综治中心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公用定额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为137.33万元,支出决算为162.34万元,预决算的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略有增加。主要用于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障政法各项工作开展而发生的专项支出。
(二)公共安全支出(类)7万元。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万元,预决算的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未列入年初预算。主要用于保障政法各项工作开展而发生的专项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7.56万元。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73万元,支出决算为11.71万元,预决算的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主要用于完成足额缴纳单位职工人员的养老保险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36万元,支出决算为5.85万元,预决算的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主要用于完成足额缴纳单位职工人员的职业年金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3.53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年初预算为3.35万元,支出决算为3.53万元,预决算的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主要用于完成足额缴纳单位职工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8.78万元。
住房公积金支出年初预算为8.05万元,支出决算为8.78万元,预决算的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主要用于完成足额缴纳单位职工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2.8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98.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54%。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35%。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有所节约。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50%。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有所节约。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本部门2022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0.4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3.56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机关、 0 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 0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 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 个,累计 0 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0 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3.5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比上年减少0.44万元,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国内公务接待批次96次,人次410 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 次,人次0 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与年初预算数持平,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59万元,降低37.63%。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各项开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1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 1 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41.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从评价结果来看,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良好,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22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0 个项目评为二等,0个项目评为三等%;0个项目评为四等;。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与项目相关制度有待健全;二是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有待健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视,组织员工学习相关的规章制度,并将其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制定更加详细规范的工作流程和具体操作办法,并对各部门在其中的责权进行明确,以构建出一个全体成员参与、单位业务全面覆盖、工作过程全程管理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二是要对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关的业务目标进行分析,制定出更加科学、更加合理的预算绩效管理目标;三是加强自身对预算绩效管理执行情况的重视,对具体的执行过程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发挥出自身应有的作用。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 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群众对开展除恶专项斗争的满意度明显的提升;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建立了扫黑除恶常态化长效机制。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扫黑除恶需要持续推进,宣传力度有待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经费投入,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力度。二是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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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