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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伟江乡卫生院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伟江乡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伟江乡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伟江乡卫生院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原有职责
一)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1. 承担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指导、管理及更新服务。
2. 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3. 提供并组织实施辖区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
4.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5. 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6. 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7. 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
8. 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9. 负责对辖区内肺结核病患者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负责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及时发现、登记、报告,并协助处理。
11. 负责为辖区内老年人及0-3岁儿童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12.开展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职业卫生,以及非法行医、采供血事件的报告及巡查工作。
13.做好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二)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1. 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
2. 具备处理孕产妇顺产能力,能完成外科的止血、缝合、包扎、骨折固定等处置,能开展阑尾、疝气等常见下腹部手术。
3. 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4. 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等政策,为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统一代购药品。
5. 提供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三)承担乡村公共卫生管理
1.对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职业卫生,以及村级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培训、考核与监督。
2. 严格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督及服务工作。
3. 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对村卫生室实行以行政、人员、业务、药品、财产为基本内容的“五统一”规范管理,负责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
4.负责辖区内卫生计生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
5.开展卫生计生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四)协助乡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工作。
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县主管局及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增加职责
承担辖区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任务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生殖保健、信息咨询、随访服务、人员培训、信息采集和统计等公共服务职能;负责配合和落实辖区内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协同开展辖区内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项目;做好孕前孕情跟踪、产后、术后访视服务;负责对村级卫生计生技术服务人员提供业务培训指导;向辖区群众宣传普及健康知识,倡导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提高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伟江乡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卫生院内设防疫科、中医科、公卫科、妇幼科、财务科、检验科、综合科等。
第二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伟江乡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龙胜各族自治县伟江乡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伟江乡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2年度总收入233.2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233.22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30.36万元,下降11.5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3.22万元,为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30.36元,下降11.52%,主要原因是财政项目拨款总体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事业收入不纳入财政部门决算。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二)本部门2022年度总支出233.2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258.22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30.36万元,下降11.5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8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列入该类的退休人员生活补助2022年列入到卫生健康支出类。
2.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支出13.9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21万元,增长1.53%,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调。
3. 卫生健康支出208.78万元:主要用于维持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及相关医疗卫生项目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在增加6.91万元,增长3.42%,主要原因是该类别基本支出增加。
4. 农林水支出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35.9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该类支出。
5. 住房保障支出10.4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25万元,增长2.45%,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上调。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7.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3.22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30.36万元,下降11.52%。其中:基本支出148.53万元,项目支出84.70万元。
本部门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233.22万元,支出决算为233.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13.97万元,支出决算为13.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97万元,支出决算为13.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208.78万元,支出决算为208.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2100302乡镇卫生院年初预算为121.32万元,支出决算为121.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
2、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年初预算为13.72万元,支出决算为13.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主要用于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及村医医疗风险金。
3、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初预算为55.80万元,支出决算为55.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
4、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年初预算为13.57万元,支出决算为13.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艾滋病防治项目。
5、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年初预算为4.36万元,支出决算为4.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10.47万元,支出决算为10.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2210201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10.47万元,支出决算为10.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8.5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34.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龙胜各族自治县伟江乡卫生院1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比上年增减0万元,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运行支出。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2年,龙胜各族自治县伟江乡卫生院1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比上年增减0万元,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救护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7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84.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部门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5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71.42%;1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4.29%;1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4.29%。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资金使用不及时;二是绩效指标设置待规范。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统筹安排,加快资金使用进度;二是强化绩效管理意识,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93.41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5.80万元,执行数为55.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得到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得到较好落实;二是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民群众健康意识进一步得到增强。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指标设置待规范;二是项目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绩效管理意识,提高绩效管理水平;二是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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