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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伟江乡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伟江乡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伟江乡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伟江乡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指示、决定;
2.负责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3.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4.人员配备: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办公室人员由计生助理、计生办主任及其工作人员组成。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办公室与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所合署办公。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伟江乡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办公室包括1个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和0个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伟江乡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伟江乡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48.66万元, 与2020年度决算数 37.24万元相比,增加11.42万元,增长23.46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6.67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0年度决算数 37.24万元相比,增加9.43万元,增长20.2 %,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增加和基数调整 。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其他收入0万元 。
5、上年结转和结余1.99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与2020年度决算数 5.04万元相比,减少 3.05万元,下降60.5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结余减少。
(二)本部门(单位)2021年度总支出48.66万元, 与2020年度决算数 37.24万元相比,增加11.42万元,增长23.46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14万元:主要用于乡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所行政事务支出及运行。
与2020年度决算数6.1万元相比,减少 2.96万元,下降48.52,主要原因是:计生相关业务减少,涉及经费开支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类)37.1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与2020年度决算数29.1万元,增长了8.04万元,增长21.6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增加和基数调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79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费用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4.79万元,增长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3.56万元,主要用于扶贫人员等住房支出经费。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3.56万元,增长100%。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伟江乡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66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 39.41万元相比,增加9.25万元,增长19 %。其中:基本支出39.74万元,项目支出8.92万元。
伟江乡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46.67万元,支出决算为 48.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一)基本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 3.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4%。要原因是经济归类于公共安全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94万元,增长61.78%。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37.12万元,支出决算为37.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08万元,增加了0.21%,
3.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56万元,支出决算为3.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3.56万元,增长100%。
(二)项目支出
龙胜各族自治县伟江乡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所2021年项目支出8.92万元,比2020年决算数减少1.95万元,减少了18%。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39.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39.26万元,主要包括: 工资福利,保险,人员生活补助 等;公用经费 0.48万元,主要包括: 商品服务支持 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0.7万元,增长28.45%,主要包括干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以及五险缴费。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0.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水电、差旅、劳务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龙胜各族自治县伟江乡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所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元,与2020年决算数持平。
龙胜各族自治县伟江乡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所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龙胜各族自治县伟江乡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所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 万元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龙胜各族自治县伟江乡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所)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共计 0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 1.43万元相比,增减少 1.43万元,下降 143 %,比年初预算 0.71万元减少0.71万元,下降71 %。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人员并经费并入政府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 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比上年决算数 0万元增加(减少) 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比上年决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 0万元,与上一年持平。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 0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 0 %,比上年决算数 1.43万元减少1.43万元。主要原因是: 机构改革人员调整 。据统计,2021年度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 0次,人次 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0辆、其他用车 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6.6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86.47%。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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