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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农村能源发展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2-12-21 14:10     来源:龙胜县林业局     作者: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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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农村能源发展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农村能源发展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农村能源发展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农村能源发展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严格遵守各项财经制度,坚持改革创新,加强部门决算管理,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决算制度。

2、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总体部署,深入推进“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加快农村能源转型升级,优化农村能源结构。

3、加快我县农村能源可持续发展,巩固提升建设成果,满足农村群众对清洁能源多元化体系的新期待、新要求。

4、做好本级决算、税收、财务、会计、等各项规定的工作任务。

5、承担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按财政下达的预算指标计划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部门的年度决算。

6、负责有关惠民政策性宣传及补贴,到位的资金使用情况和资金管理工作,处理好各乡镇农村能源沼气建设等问题。

7、负责各项社会保险的申报及缴费工作,严格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

8、负责完成区、市能源办下达的各项任务工作,严格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农村能源办属于林业局的二层机构部门,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内设主任办公室、财务室、办公室共3个科室,年底实有编制数7人(其中在职职工2人,退休职工5人),副科级非领导1人 ,副股级1人,部门收入是财政全额拨款。

第二部分:农村能源发展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农村能源发展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农村能源发展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84.37万元, 与2020年度决算数138.79万元相比,减少54.42万元,下降6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84.37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0年度决算数138.79万元相比,减少54.42万元,下降39%,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有未完工的项目资金,结转本年已支付部分。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其他收入0万元。

5、上年结转和结余0.7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与2020年度决算数20.92万元相比,减少20.16万元,下降9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付了以前年度部分项目资金及上缴以前年度的存量资金。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84.37万元, 与2020年度决算数138.79万元相比,减少54.42万元,下降3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7.2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奖金、生活补助发放等,与2020年度决算数40.13万元相比,减少32.92万元,下降82 %,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人员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与2020年度决算数4.28万元相比,增加了5%,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加,故缴纳金额增加。

3、农林水支出(类)69.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办公经费、培训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改革前获得荣誉退休职工生活补助支出,与2020年度决算数91.76万元相比,减少了22.06万元,下降了2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付了以前年度部分项目资金及严格按照本级公用定额标准执行的各项经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2.9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保障缴费支出,与2020年度决算数2.5万元相比,增加了0.45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数缴费增加故缴纳金额增加。

4、结余分配0万元。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农村能源发展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4.37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138.67万元相比,减少54.3万元,下降39%。其中:基本支出45.08万元,项目支出39.28万元。

农村能源发展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49.3万元,支出决算为84.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7.21万元

1、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款)7.21万元

(1)其他一般公共服务(项)年初预算为7.12万元,支出决算为7.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工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4.5万元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4.5万元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年初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社会养老保障缴纳。

(三)农林水(类)69.7万元

1、农村农业(款)35.52万元

(1)农村社会事业35.52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事业

专业设备的购置及基础设施的建设支出。

2、林业和草原(款)34.19万元

(1)行政运行(项)26.57万元,年初预算为31.24

万元,支出决算为26.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行政运行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7.61万元,年初预算为7.9万元,支出决算为7.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主要用于公务车运行维护及接待、培训支出等。

(四)住房保障(类)2.95万元

1、住房改革(款)2.95万元

(1)住房公积金(项)2.95万元,年初预算为3.3万元,支出决算为2.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64万元,主要支出包括基本工资、奖金、各类保险、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   4.44万元,主要包括:商品服务支出、水电邮费、差旅费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8.08万元,年初预算为37.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 %。主要差异决算奖金数没体现完全,故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6万元,年初预算为1.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2%,主要差异是生活补助提高。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4.44万元,年初预算为1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主要差异本年决算数没包含其他交通费用及严格按照本级公用定额标准执行的各项经费支出。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农村能源发展中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本年度无发生数。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农村能源发展中心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     万元,本年度无发生数。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3万元相比持平,与年初预算3万元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初预算安排0万元;本年度无发生数。

(二)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初预算安排0万元;本年度无发生数。

(三)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比上年决算数2万元减少0.0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本级公用定额标准执行的经费支出。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0.89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89%,比上年决算数0.95万元减少0.0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本级公用定额标准执行的经费支出。据统计,2021年度国内公务接待批次8次,人次36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2万元,降低4 %。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本级公用定额标准执行的各项经费支出,比2020年增加3.68万元,增长82 %。主要原因是:今年决算表中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体现完整,故今年大于去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本部门有用车使用权,是林业局车改时中标购入的固定资产,农村能源发展中心是林业局二层单位,只有使用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84.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2.本部门未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龙胜各族自治县农村能源发展中心2021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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