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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

2021-12-31 23:05     来源:龙胜各族自治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作者:龙胜各族自治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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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 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概况

  1.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并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农机化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和研究解决全县农机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2、负责农业机械化重点科研项目的论证、申报和实施;负责农机新技术和新机具的引进、开发、推广、应用、引导农业机械产品结构调整与更新,提高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

    3、负责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机维修行业管理及农业机械化统计、信息工作,指导农业机械投入农业生产和抗灾救灾工作,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中的作用。

    4、负责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产品质量检验、鉴定和认证管理。

    5、负责对重大农业机械化项目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与管理;负责农业机械各项补贴资金的分配、使用与管理;负责本系统的财务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农机服务组织进行抢险救灾工作以及季节性农业生产服务调度。

    7、负责各乡(镇)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的人事、财务管理及业务工作指导和村级农机管理员的业务培训及管理工作;各类农机技术人员的培训与管理工作。

    8、承办自治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情况

    龙胜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为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3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技术推广股、质量事务股。

    纳入龙胜县农机局2020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7个,分别是农机中心本级1个,6个二层机构。具体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龙胜各族自治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2

龙胜各族自治县农业机械化学校

3

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胜镇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

4

龙胜各族自治县瓢里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

5

龙胜各族自治县泗水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

6

龙胜各族自治县马堤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

7

龙胜各族自治县平等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

第二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第三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0年度总收入577.63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66.16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 66.55 万元,增长13.3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5.66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6.38 万元,增长1.07 %,主要原因是。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持平。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持平。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持平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持平。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持平。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持平。

8.上年结转和结余1.32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13.69 万元,下降91.12 %,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较少。

(二)本部门2020年度总支出 576.3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76.31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95万元,增加1.09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4.3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370.55万元,项目支出53.85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9.82元,降2.25 %,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较少。

龙胜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566.16万元,支出决算为424.39万元

1、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45.83万元,主要用于中心及二次机构的对个人家庭的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工资福利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7.9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和支出44.0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退休人员社保缴费。

4、住房保障支出24.8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员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的支出。

5、农业生产支持补贴支出83万元,主要用于农机购置补贴发放和支农培训等经费支出。

6、政府性基金结转0.5万元。

4.结余分配 0 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19年度决算数持平。

5.年末结转和结余1.32 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10.16万元,下降0.11  %,主要原因是资金使用充裕。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龙胜各族自治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565.66 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 36.38万元,增长6.87 %。其中:基本支出390.71万元,项目支出127.49万元。

龙胜各族自治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76.31万元,支出决算为 424.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35.79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566.16万元,支出决算为424.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4.68 %。

(二)社会保障和就和支出44.0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退休人员社保缴费。

(三)住房保障支出24.8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员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的支出。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1.3196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9.4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 工资福利支出412.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7.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龙胜各族自治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持平

    龙胜各族自治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龙胜县农机中心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为0.5万元,结余0.5万元,无支出。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龙胜各族自治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龙胜各族自治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2020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9 %,比上年减少0.27万元,主要原因因为去年我单位新增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相关接待有所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82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公出国(境)费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 龙胜各族自治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与上年持平。0 万元,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同比不变。购置了 0 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无钩织工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比上年增0 万元,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为0,同比无变化。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  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0年,龙胜各族自治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0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 0万元,平均每辆 0 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1.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 比上年增1.12万元,原因是因为去年我单位新增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相关接待有所增加。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48次,人次 50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 次,人次0 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370.55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 24.96 万元,降低 6.31 %。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比2019年减少30.71 万元,降低7.65 %。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减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减少、人员编制数量减少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 0辆、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0%。组织对2020年度XXX、XXX等 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0 %。

    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