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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统战部2020年部门决算

2021-12-31 22:50     来源:龙胜各族自治县统战部     作者:龙胜各族自治县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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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统战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统战部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统战部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统战部 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向县委全面反映统一战线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协调统一战线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检查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

2、负责联系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研究贯彻做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

3、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

4、调查研究民族、宗教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协调检查落实情况,做好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的处理,协调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相关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举荐工作。

5、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6、开展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对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查研究,做好台胞、台属和归侨侨眷相关工作。

7、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协安排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代表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8、指导下级党委统一战线工作,负责下级统战负责人培训工作;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统一战线工作,协助做好民族、宗教等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推荐工作;领导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做好有关统战团体管理工作。

9、负责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中国共产党龙胜各族自治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是县委主管下的行政职能部门,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位于龙胜县龙胜镇古龙街32号。本单位下设领导办公室、部务办公室、宗教事务办公室、台湾工作办公室、侨务工作办公室、工商联办公室6个股室,编制人数为10人,其中7人为行政编制,3人为事业编制。

第二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统战部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第三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统战部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0年度总收入 216.5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189.04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10.43 万元,下降4.59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89.04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 21.58万元,下降10.2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粤桂扶贫及乡村振兴工作费用及统一战线水柜捐赠费用等较大费用收入。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19年度决算数持平。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19年度决算数持平。

4.事业收入 0 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19年度决算数持平。

5.经营收入 0  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19年度决算数持平。

6.其他收入  0 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与2019年度决算数持平。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2019年度决算数持平。

8.上年结转和结余 27.55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1.16万元,增长68.09%,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年度总费用减少导致年末结转增加。

(二)本部门2020年度总支出 216.5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216.47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8.43 万元,下降 3.74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92 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工资福利和部门开展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32.89万元,下降14.62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粤桂扶贫及乡村振兴工作费用及统一战线水柜捐赠费用等较大费用发生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6.5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干部职工社会保险及就业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7.9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4.年末结转和结余 0.11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2.02  万元,下降94.84 %,主要原因是年度总费用减少导致。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统战部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16.47 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8.42 万元,下降3.74  %。其中:基本支出142.24 万元,项目支出74.23 万元。

统战部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5.16万元,支出决算为 216.4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36.16%。决算数较大于年初预算数原因是部门年中业务增多所致费用增加。其中:

(一)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2万元。主要用于2013401 行政运行:共支出117.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7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42万元,基本持平。20134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共支出61.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1.27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33.37万元,下降35.26%。原因:部门年内粤桂扶贫及乡村振兴工作费用及统一战线水柜捐赠费用等较大费用发生所致。2013499其他统战事务支出5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1.36万元。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6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36万元。

(二)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3万元。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53万元,2019年度决算数无此数据,无法比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万元,2019年度决算数无此数据,无法比较。

(三)221住房保障支出7.94万元。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持7.94万元,2019年度决算数无此数据,无法比较。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42.24 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 工资福利支出136.2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0.4%。主要原因是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微调所致。(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2.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统战部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0万元,与2019年度决算数持平统战部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统战部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与2019年度决算数持平统战部2020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3.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78.13 %,比上年减少 0.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2.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与2019年度决算数持平(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与2019年度决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与2019年度决算数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 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13 %, 比上年减少  1.13 万元,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6次,人次547 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 0次,人次0 次。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25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比2019年增加 0.34万元,增长17.8 %。主要原因是: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增加。(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采购支。(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20个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23万元。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综合自评得分为98分,较好的完成部门财政预算工作。其中:(1)实际完成“三公经费”支出2.5万元,预算3.2万元的78.12%;(2)实际完成“同心”思想基地建设经费支出预算0.9万元的100%;(3)实际完成工商联工作业务经费支出预算3万元的100%;(4)实际完成“三胞三属”重点统战对象慰问经费支出预算1.5万元的100%;(5)实际完成对台、侨务工作业务经费支出预算1.4万元的100%;(6)实际完成退休人员子女增资0.58万元的100%;(7)实际完成民主党派业务经费支出预算2万元的100%;(8)实际完成统战课题调研经费支出预算2万元的100%;(9)实际完成统战工作会议经费支出预算1万元的100%;(10)实际完成文化统战基地创建经费支出预算2万元的100%;(11)实际完成“两新”组织工作经费预算1.1万元的100%;(12)实际完成非公经济服务中心工作经费支出预算3万元的100%;(13)实际完成宗教工作经费支出1万元,100%;(14)实际完成新农村建设领导联系点经费5万元的100%;(15)实际完成党支部开展活动经费0.14万元的100%;(16)实际完成新联会、知联会成立经费3万元的(17)实际完成非公经济法律顾问经费支出预算3万元的100%;(18)实际完成项目维修费支出预算1.5万元的100%;(19)实际完成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96万元的100%;(20)完成年中增拨统战工作经费26.45万元的100%。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得分为92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因实际工作灵活性较强,与预期支出范围有偏差;二是与群众沟通较少,工作不能及时开展。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严格执行支出范围与标准,做到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二是采取社会调查方式,多听取群众意见与建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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