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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乐江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决算

2021-12-31 17:36     来源:龙胜各族自治县乐江镇人民政府     作者:龙胜各族自治县乐江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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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乐江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乐江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乐江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乐江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党政办公室

①负责党委、人大、政府的日常工作,文电的收发,信息、机要、数据和档案管理,来信来访处理,机关值班、政治学习,本级和本乡镇文件、会议决定事项、领导指示的督办、检查、落实和反馈;

②协助领导处理突发、重大事件,及时向领导和上级报告重要情况;

③组织专题调查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做好上下内外工作的协调、衔接和联系;

④做好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和机关后勤等工作;

⑤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政办公室人员由党政办公室主任、财务人员、司机以及食堂后勤工作人员等组成。

(2)社会事务办公室

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科技教育、卫生、民政等方针、政策和法规;

② 负责辖区内宣传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各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③负责民政、福利事业、双拥、老龄、统战、民族宗教、残联、救济救灾、婚姻登记、敬老院管理以及库区移民等工作;

④负责组织开展全民爱国卫生宣传教育活动,做好辖区内卫生保洁和除“四害”工作;

⑤负责组织开展科技咨询、科技服务和科技兴农活动,提高全民科普文化知识;

⑥负责指导协调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中小学校、乡镇卫生院等职能单位的工作;

⑦负责指导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依法自治与管理工作;

⑧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人员由办公室主任、民政助理、科教文卫体助理以及民政事务管理所工作人员等组成。

(3)经济发展办公室

①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发展工作;

②负责协调指导农技、林业、农机、水利、水产畜牧兽医工作;

③负责乡村规划建设、交通、土地、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管理、企业管理工作;

④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工作;

⑤负责抓好招商引资工作,全面提高招商引资水平,力争实现每年都有新的经济增长点,为经济发展注入活力;

⑥负责组织各项经济统计和相关经济普查工作,执行国家统计

标准和报告制度;

⑦负责抓好扶贫开发工作,宣传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扶贫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

⑧负责协调、指导抓好财政税收工作,加强征管、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⑨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人员由办公室主任、农业助理、环保助理、城建助理、扶贫助理、统计兼经管助理和安全生产助理以及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等组成。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①贯彻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指示,研究、拟定本辖区的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提交综治委讨论,并负责组织实施;

②负责掌握、分析本辖区的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及时反馈,重大问题提请乡镇党委、政府以及综治委研究解决;

③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本辖区内突出的治安问题;

④负责指导、检查基层党支部、村(居)委会和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开展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⑤协助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有关部门指导治保会、调解会(委)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的工作;

⑥办理上级交办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的其他事项;

⑦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人员由原来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乡镇党委、人大、政府和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有关人员)组成。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①贯彻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指示,研究、拟定本辖区的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提交综治委讨论,并负责组织实施;

②负责掌握、分析本辖区的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及时反馈,重大问题提请乡镇党委、政府以及综治委研究解决;

③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本辖区内突出的治安问题;

④负责指导、检查基层党支部、村(居)委会和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开展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⑤协助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有关部门指导治保会、调解会(委)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的工作⑥办理上级交办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的其他事项;

⑦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人员由原来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乡镇党委、人大、政府和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有关人员)组成。

乐江镇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能

①乐江镇农业技术推广站

负责关键技术和优良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及实用技术组装集成与推广普及,农作物病虫草鼠害、植物疫病、有害生物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作物苗情监测、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及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及处置,农作物常规良种的保存和扩繁等技术服务,农业生产规划布局指导、公共信息和教育培训等服务。

②乐江镇林业工作站

负责林业新品种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及推广普及,林木病虫害的监测、控制和植物检疫,农村能源沼气技术推广,森林防火及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保护,营造林规划设计与培训,林业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③乐江镇水利站

负责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农村饮水安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土保持、节水灌溉等技术服务。

④乐江镇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

先进适用农业机械的引进、试验、示范及实用技术组装集成与推广普及,农业机械作业、农业机械抗灾救灾和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管理等技术服务。

⑤乐江镇水产畜牧兽医站

负责关键技术和优良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及推广普及,动物疫病的监测、预防和控制,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动物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兽药、饲料监督和管理,养殖技术及动物疫病防治技术指导、培训和科普宣传等服务。

⑥乐江镇企业管理站

负责乐江乡企业的财务、统计管理,做好乐江乡企业产、供、销服务等工作。

⑦乐江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负责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社会救助,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及劳动保障统计,发放失业人员《再就业优费证》组织开展就业服务,对退休人员进行社会化管理等工作。

⑧乐江镇乡村建设管理站

负责村庄、集镇和村组公路、桥梁的规划、管理以及本乡镇环境保护工作,履行农村建设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对乡镇的规划与建设、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进行统一管理。

⑨乐江镇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

负责履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等行政管理职能。

⑩乐江镇民政事务管理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协助分管领导搞好民政工作;贯彻和实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申报、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实行动态管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老龄事业的政策、法规,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负责本镇优抚对象抚恤金、优待金、定期定量补助的发放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承担拥军优属的日常工作;负责本镇因灾生活困难群众的救济和社会临时救济工作,检查灾情,做好灾情上报工作;负责婚姻、收养登记等有关规定的宣传和咨询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民政信访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按时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乐江镇人民政府包括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及0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乐江镇人民政府

行政单位

24

24

乐江镇人民政府

事业

15

15

第二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乐江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第三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乐江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0年度总收入 3063.5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887.72  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01.83  万元,增长3.3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584.82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9.71万元,增长1.54%,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02.89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02.89万元,增长 100 %,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持平。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持平。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持平。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持平。

8.上年结转和结余175.7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240.78 万元,下136.98 %,主要原因是。

(二)本部门2020年度总支出2890.0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890.02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71.65万元,下降2.48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940.65 万元:主要用于乡镇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其他各项工作任 务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74.93万元,下降7.9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53.23万元:主要用于传统文化的传承、宣传以及各类人民群众文化活动。属于新增科目。

3.城乡社区(类)899.47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各项基础设施建设。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485.23万元,增长117.13%.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多,资金增加。

4.农林水事务(类)968.59万,主要用于农业病虫害控制、农田水利、扶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支出等。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484.29万元,降低50%。

5.住房保障支出(类)26.5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6.5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科目的调整。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18万元:主要反映洪水、地质灾害、台风等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69.64万元,降低99.74%.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

4.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19年度决算数持平。

5.年末结转和结余173.48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6.56万元,增长9.55 %。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乐江镇人民政府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587.13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217.61万元,下降8.4 %。其中:基本支出 401.81万元,项目支出2185.32万元。

乐江镇人民政府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40.96万元,支出决算为2587.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40.96万元,支出决算为940.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乡镇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其他各项工作任务、保障乡镇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91.12万元,增长10.83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

(二)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7.23万元,支出决算为53.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9%。主要用于社会就业相关的宣传、教育业务产生的费用开支,在职人员五险的缴纳等,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51.23万元,增长2561%,主要原因的科目调整,在职人员五险也放入该科目。

(三)210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防艾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27万元,增加1411%,主要原因预防艾滋病宣传工作。

  1. 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96.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83.41万元,增长44.39%.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多,资金增加。

    (五))213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68.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484.29万元,降低49.9%。主要原因是农村基础设施项目调整。

    (六)221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28.13万元,支出决算为26.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31%。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8.1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科目的调整。

    (七)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反映洪水、地质灾害、台风等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69.64万元,降低99.74%.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3.3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85.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8%。差异是由于人员调动而导致工资薪金的浮动,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18万元,增加0.04%.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7.71万元,津贴补贴129.94万元,奖金6.5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7.5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9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3.1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5万元,住房公积金26.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49万元,生活补助7.49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8.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9 %。差异的原因是科目调整。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3.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63万元,印刷费0.35万元,电费1.49万元、邮电费1.3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6万元。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乐江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302.89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01.83万元,增长99.6 %。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02.89万元。

    乐江镇人民政府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302.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2.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差异的原因的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主要用于城乡基础设施的建设。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乐江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乐江镇人民政府2020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3%,比上减少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5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9年度决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5万元。与2019年度决算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原因是乡镇有持平作,且大部分工作人员是事业编制,没有车补。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下村因公出行以及开展扶贫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2020年,乐江镇5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4.5万元,平均每辆2.9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比上年减少0.83  万元,原因是厉行节约原则,减少公务接待,压缩接待标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15次,人次2359次。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接待。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8.84万元,降低30.98 %。比2019年增加2.66万元,增长31.44%。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增加、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增加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  辆、一般公务用车5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组织对“部门预算(县本级)财政支出整体绩效”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53.9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是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部门整体预算项目包括:1、基本支出,保障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遗属生活补助、医疗费、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等各方面的支出。2、项目支出(公务接待费、会议费、财政专项经费、培训费、公务用车经费、差旅费)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7分从考评的项目来看,我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开支,整体上是达到了缩减的目的,各项资金做到高效使用,完成后的效益能够达到预定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资产管理制度不够完整;二是资产保管加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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