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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乐江镇计生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乐江镇计生站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乐江镇计生站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乐江镇计生站概况
主要职能
1、负责宣传卫生和计划生育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知识;
2、负责对村、组卫生和计划生育人员进行培训,开展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等咨询服务;
3、负责建立健全有关制度、考核指标及技术服务台账;
4、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人员由计生办主任及其他工作人员组成,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和卫生计划生育服务所合署办公。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龙胜各族自治县乐江乡计生站只包含1个事业单位及0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员 |
|
乐江乡计生站 |
事业单位 |
6 |
6 |
第二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乐江镇计生站 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第三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乐江镇计生站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0年度总收入64.2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1.8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4.31万元,增长6.7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8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4.39 万元,增长7.1 %,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19年决算数持平。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19年决算数持平。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19年决算数持平。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19年决算数持平。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与2019年决算数持平。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万元,与2019年决算数持平。
8.上年结转和结余2.4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34万元,增长2600 %,主要原因是,资金未支付完毕。
(二)本部门2020年度总支出60.6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0.67 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5.6万元,增长5.6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1.83万元:主要用于计生站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其他各项工作任务、保障乡镇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26万元,增长5.37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4.6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4.63万元,增长100%,属于新增科目。
3.210卫生健康支出(类)41.61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以及相关的卫生宣传、健康教育、免疫接种业务产生的费用开支。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13.46万元,降低32.35%。主要原因医疗保障系统的逐渐完善,老百姓享受的政策增加。
4.221住房保障支出(类)2.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6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科目的调整。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6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8.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差异是由于人员调动而导致工资薪金的浮动,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36万元,津贴补贴11.46万元,奖金11.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6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补助缴费1.99万元,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1.0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46万元,住房公积金金2.6万元,对各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0.91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1.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包括:办公费2.74万元、电费0.32万元,邮电费0.41万元,差旅费4.06万元,维修(护)费0.14万元,会议费0.42万元。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乐江镇计生站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与2019年决算数持平。
其中:基本支出 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乐江镇计生站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乐江镇计生站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 0万元。
乐江镇计生站2020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2019年决算数持平。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与2019年决算数持平。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乐江镇计生站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 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2019年决算数持平。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与2019年决算数持平。2020年,乐江镇计生站、0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与2019年决算数持平。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5.07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组织对1个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7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是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部门整体预算项目包括:1、基本支出,保障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遗属生活补助、医疗费、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等各方面的支出。2、项目支出(会议费、财政专项经费、培训费、差旅费)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8 分。我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开支,整体上是达到了缩减的目的,各项资金做到高效使用,完成后的效益能够达到预定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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