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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广西龙胜南山景区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广西龙胜南山景区管理处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龙胜南山景区管理处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龙胜南山景区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制定并实施南山景区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办法措施,负责景区管理保护开发相关法规、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
(二)坚持保护性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组织编制和实施景区保护发展的规划,负责或协助负责景区各类资源调查、保护、合理利用等工作。
(三)负责景区管理保护开发涉及的相关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四)统一协调管理南山景区。负责涉及的规划建设、旅游、交通秩序、生态保护、环境治安、应急、消防、安全生产等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景区经营单位、村寨和群众关系及其他涉及关系的组织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在景区实施的相关管理和开发工作。
(五)协助做好景区相关资源使用费的收取和管理。
(六)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广西龙胜南山景区管理处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实行一套人马一块牌子办公。内设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计划财务股、法规宣教股、建设保护管理股。
第二部分:广西龙胜南山景区管理处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第三部分:广西龙胜南山景区管理处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0年度总收入116.47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4.90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4.24 万元,增长13.93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74.90 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 20.31 万元,下降 21.33 %,主要原因是财政压减一般性项目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持平。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持平。
4.事业收入 0 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持平。
5.经营收入 0 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持平。
6.其他收入 0 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持平。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 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持平。
8.上年结转和结余 41.57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 34.55 万元,增长492.16 %,主要原因是2019年南山控规经费财政下拨较晚,已过支付截止时限,致使当年未能及时支出。
(二)本部门2020年度总支出116.4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115.68 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4.24万元,增长13.9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105.91 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和事业运行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40.41万元,增长 61.69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经费增加;支付2019年项目剩余款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3.5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4.结余分配 0 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19年度决算数持平。
5.年末结转和结余 0.79 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 35.94 万元,下降 97.85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经费增加;支付2019年项目剩余款项。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龙胜南山景区管理处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15.68 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 50.18 万元,增长 76.61 %。其中:基本支出 30.90 万元,项目支出 84.78 万元。
广西龙胜南山景区管理处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15.68 万元,支出决算为 115.6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90.36 万元,支出决算为 90.3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事业运行等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6.20万元,支出决算为 6.2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为3.56万元,支出决算为 3.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30.90 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 30.9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龙胜南山景区管理处 无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出 。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龙胜南山景区管理处 无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1.9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比上年增加 0.5 万元,主要原因是来访考察学习交流增加,本单位严格按文件要求予以接待。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1.99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1.9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 比上年增减加 0.5 万元,原因是来访考察学习交流增加,本单位严格按文件要求予以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8 次,人次230 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 0次,人次 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84.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基本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共组织对“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3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5.68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基本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基本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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