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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主要职能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体检察人员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依法向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方针,落实检察工作任务,接受相关业务指导。
(4)负责应由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5)负责应由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6)负责应由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7)负责应由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8)受理向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
(9)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10)负责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全院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检察教育培训工作。
(11)负责实施检察机关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
作规划。
(12)负责其他应当由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20年我院部门决算编制行政单位1个。本年度进行机构改革,内设机构5个: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派出机构3个:派驻龙胜各族自治县看守所检察室、派驻泗水检察室、派驻瓢里检察室。
第二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第三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0年度总收入1334.2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23.56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1.43万元,下降0.1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23.56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减少1.43万元,下降0.14%,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工资和津贴补贴绩效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等。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4.事业收入0万元。
5.经营收入0万。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310.6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31.75万元,增长42.41%,主要原因是2019年县级结余资金未收回。
(二)本部门2020年度总支出1334.2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941.27万元, 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15.99万元,下降1.6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58.3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42.87万元,增长92.17%,主要原因是2019年发放绩效奖金功能科目分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均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别等。
2.公共安全支出(类)710.96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及办案业务经费等。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230.8万元,下降24.51%,主要原因是2020年发放绩效奖金功能科目分类均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别等。
3.结余分配0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3.83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费用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43.83万元,增长100%。
5.城乡社区支出(类)0.62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补助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43.83万元,增长100%。
6.住房保障支出(类)27.49万元,主要用于扶贫人员等住房支出经费。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43.83万元,增长100%。
7.年末结转和结余392.97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46.31万元,增长37.2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下拨时间较晚,支出率低等。
二、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1.27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15.99万元,下降1.67%。其中:基本支出586.86万元,项目支出354.41万元。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23.56万元,支出决算为941.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96%。
(一)基本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495.63万元,支出决算为120.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24%。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工资和员额检察官绩效奖金等和转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及五险一金、日常办公经费等,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20.12万元,增长100%。
(1)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为120.1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20.12万元,增长100%。
2.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为495.73(含项目支出)万元,支出决算为395.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77%。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工资和员额检察官绩效奖金等和转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及五险一金、日常办公经费项目支出等,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263.64万元,下降40%。
(1)2040401检察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395.4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及五险一金、日常办公经费等,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72.2万元,下降7.33%。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73.06万元,支出决算为43.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纳等,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等,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43.83万元,增长100%。
(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决算为43.8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纳,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43.83万元,增长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8.23万元,支出决算为27.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7.49万元,增长100%。
(1)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27.4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纳,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7.49万元,增长100%。
(二)项目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101.38万元,支出决算为38.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73%。主要原因是包含了中央政法转移资金,主要用于三公两费及办案业务经费、司法救助资金等,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2.75万元,增长146.77%。
(1)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决算为27.5万元。主要用于扶贫资金,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2.2万元,增长80.73%。
(2)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为10.7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55万元,增长5.39%。
2.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为495.73(含基本支出)万元,支出决算为315.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6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工资和员额检察官绩效奖金等,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及五险一金、日常办公经费项目支出等,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2.84万元,增长11.62%。
(1)2040402检察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为196.42万元。主要用于三公两费及办案业务经费等,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34.42万元,下降14.91%。
(2)2040409“两房”建设支出决算为112.88万元。主要用于司“两房”建设,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112.88万元,增长100%。
(3)2040499其他检察支出决算为0.23万元。主要用于司法救助经费等,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37.13万元,下降99.38%。
(4)2040699其他司法支出决算为6万元。主要用于司法救助经费,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8.5万元,下降58.62%。
3.城乡社区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经费支出,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62万元,增长100%。
(1)2129901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决算数为0.62万元。主要用城乡社区经费,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62万元,增长100%。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6.8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521.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48.37万元,下降8.49%,主要包括干警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以及五险缴费。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4.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22.9万元,下降26.09%,主要包括办公、水电、差旅、劳务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8%。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0.95万元,下降52.49.主要包括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增资费用。
四、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持平。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元。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0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65.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16%,比上年增加42.1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47.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8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安排0万元;与2019年决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2.0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4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47.5万元,原因是购买了公务用车。购置了2辆公务用车,主要用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等。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4.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07%,比上年减少1.99万元,原因是车辆维修与保养减少。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0年,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4.59万元,平均每辆2.92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5%, 比上年减少3.36万元,原因是疫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85次,人次475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8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3.88万元,降低34.31%。主要原因是:办公、水电、差旅、劳务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比2019年减少22.9万元,降低35.31%。主要原因是:办公、水电、差旅、劳务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941.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53.23%。
共组织对“办案业务经费”等9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41.2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情况良好,基本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组织对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41.2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绩效情况良好,基本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院做的是整体绩效评价,无项目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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