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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泗水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2019年部门决算

2020-11-20 09:39     来源:龙胜各族自治县泗水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     作者:龙胜各族自治县泗水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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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泗水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泗水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泗水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泗水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概况

  1. 主要职能

    1、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

    2、利用文化信息资源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培训班、科普讲座、农技知识讲座等,辅导和培养文艺骨干;

    3、搜集、整理、保护和弘扬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促进城乡区域特色文化的发展;

    4、指导和辅导村(社区)文化活动室(中心)、俱乐部和社会文化团体、业余艺术团、家庭文化大户、民间艺人、文化指导员等开展各种业务活动;

    5、确保辖区有线广播设施正常运行;

    6、受上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协助管理当地文化市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龙胜各族自治县泗水乡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只包含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及0个下属单位。经政府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共 2个,现实有人员2人。


    第二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泗水乡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第三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泗水乡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9年度总收入21.01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 1.21万元,上升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1.01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1.21万元,上升6%,主要原因是工资和乡镇补贴增加。

    2.事业收入0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持平。

    3.经营收入0万,与2018年决算数持平

    4.其他收入 0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持平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持平

    6.上年结转和结余 0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持平


    (二)本部门2019年度总支出24.04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0.4万元,下降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6.9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支出。

    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97万元,上升13%,主要原因是工资、补贴、绩效等方面都有所提高。

    2.文化和体育支出 5万,主要用于文化体育事业发展项目。

    3. 其他支出2.06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4.结余分配 0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持平

    5.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持平

    二、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泗水乡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04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0.4万元,下降1 %。

    泗水乡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9.45万元,支出决算为24.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基本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19.45万元,支出决算为   21.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工资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0.4万元,下降1 %。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04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0.4万元,下降1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1.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了1.21 万元,增长6 %,主要包括工资支出、绩效奖励、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持平。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龙胜各族自治县泗水乡文化体育和广播站 2019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持平

    龙胜各族自治县泗水文化体育和广播站 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万元,合计支出 0万元,占2018年预算数的0%,与2018年决算数持平。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0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0万元, 与2018年决算数持平。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 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县本级预算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2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得分100分。我单位所有业务目标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上级文件依据,目标明确有详细计划,且目标设置有相关依据支持;保障基本支出的正常运行,工资福利支出及个人和家庭补助金额符合有关规定;各项目的专项资金做到高效使用,对违规、不合理处理予以及时改正,合理使用预算资金,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龙胜各族自治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桂林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