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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伟江乡中心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伟江乡中心校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 伟江乡中心校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伟江乡中心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学历教育及相关的社会服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伟江乡中心校共有中心小学及教学点5个。其中洋湾小学、中洞小学、里木小学、新寨小学、民族小学、中心幼儿园。
2、人员的构成:编制人数67人,在编人数57人,财政供养人数94人。其中:在职人数57人,离退休人数37人。
第二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伟江乡中心校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第三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伟江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9年度总收入859.72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06.48万元,增长14.14%,其中本年收入801.26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48.02万元,增长6.38%。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801.26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48.02万元,增长6.38 %,主要原因是年终绩效、个人和家庭补助的增加。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18年决算数持平。
3.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18年决算数持平。
4.其他收入8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8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福利彩票基金支出。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持平。
6.上年结转和结余58.4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53.91万元,增长1184.84 %,主要原因是部分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二)本部门2019年度总支出857.69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11.87万元,增长15%,其中本年支出801.26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52.57万元,增长7.0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2.15万元:主要用于寄宿生、交通补助。
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0.5万元,增长2.31%,主要原因是生源增加。
4.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2.0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5.4万元,下降72.78%,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建设项目的有序推进,上年结转资金在本年支出结余少。
二、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伟江乡中心校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7.69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11.87万元,增长15 %。其中:基本支出619.66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39.62万元,增长29.09%,项目支出230.03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35.75万元,下降13.45%。。
伟江乡中心校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857.69万元,支出决算为857.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基本支出
1.小学教育支出发放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社会保障缴费和绩效工资,年初预算为619.66万元,支出决算为619.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39.62万元,增长29.09%,主要原因是年终绩效、科目调整。
(二)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年初预算为22.15万元,支出决算为22.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的发放。
1.2050202小学教育支出年初预算195.30万元,支出决算为195.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71.57万元,增长57.84%。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
2.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主要用于学前办公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12.58万元,支出决算为12.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95万元,增长30.63%。主要原因要原因是办公费、劳务费、维修维护费增加.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9.66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39.62万元,增长29.0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 56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81.46万元,增长16.9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绩效工资、各种社会保险缴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学生寄宿生补助、学生交通费补助及其它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龙胜各族自治县伟江乡中心校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8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8万元,增长10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万元。
龙胜各族自治县伟江乡中心校 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2296004用于教育事业彩票公益支出年初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少年宫装饰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8万元,增长10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5个,共涉及资金801.26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共组织对“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等17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7.6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实际完成预期(或调整后)绩效目标的100%,自评得分为100分。
组织对3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7.6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实际完成预期(或调整后)绩效目标的100%,自评得分为100分。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整体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我们坚持做到一是严格按照上级制定的预算落实收支;二是按时发放教职工及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三是用好管好财政资金,为保障教学正常运行,保障教学基础设置得到不断的完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龙胜各族自治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桂林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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