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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瓢里镇中心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瓢里镇中心校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瓢里镇中心校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瓢里镇中心校概况
主要职能
实施小学学历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学历教育及相关的社会服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人员情况:龙胜县瓢里镇中心校现有人员编制91人,现有在职人员91人。
2、单位构成:纳入2019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内设有4个职能部门,分别是办公室、总务、德育、教务等职能部门。人员的构成:编制人数86人,在编人数91人,财政供养人数91人。其中:在职人数91人,离退休人数63人。
第二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 瓢里镇中心校 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第三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 瓢里镇中心校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9年度总收入1421.42 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 170.13 万元,增长0.14 %,其中本年收入1326.26 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83.51 万元,增长0.07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326.26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85.31 万元,增长0.07 %,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补助项目资金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资金增加 。
2.事业收入0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持平。
3.经营收入0万,与2018年决算数持平。
4.其他收入0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持平。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持平。
6.上年结转和结余 95.17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84.83 万元,增长820.41 %,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补助项目资金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资金增加 。
(二)本部门2019年度总支出 1421.42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70.13 万元,增长13.60 %,其中本年支出 1409.72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86.77 万元,增长13.60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7 万元:主要用于退休教师生活补助。较2018年度决算数 -115.75 万元,下降75.78 %,主要原因是2019年工资福利支出部分由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改为教育支出列支。。
2.教育支出(类)1372.7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教育事业发展的教师工资及办公费用及校园校舍的维修、活动设施的添置等,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94.93万元,增长27.36%,主要原因2019年工资福利支出部分由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改为教育支出列支等原因。
3.结余分配0万元,与2018年决算持平。
4.年末结转和结余 11.70 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 0.3 万元,下降 2.5 %,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预算安排资金项目的有序推进,上年结转资金在本年支出结余少。
二、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瓢里中心校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09.72 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长170.43元,增长13.75 %。其中:基本支出 1041.46 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66.79 万元,增长34.40 %,项目支出 368.27 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 96.35 万元,下降 20.74 %。。
瓢里中心校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1409.72 万元,支出决算为 1409.7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一)基本支出
1. 小学教育支出发放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社会保障缴费和绩效工资,年初预算为1041.46万元,支出决算为1041.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86.99万元,增长38.04%,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多。
(二)项目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 368.27万元,支出决算为 1409.72 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37万元,支出决算为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的发放。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427.62万元,下降92.04%。主要原因是2019年工资福利支出部分由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改为教育支出列支。
2.教育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331.27万元,支出决算为331.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长7.95万元,增加2.46%。主要原因是成教经费增加。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041.46 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66.79 万元,增长34.44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 917.5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33.16 万元,增长34.07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绩效工资、各种社会保险缴费、及其它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0.5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4.84 %,主要包括办公经费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3.34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33.66万元,增长37.53%,主要包括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支出等。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龙胜各族自治县瓢里镇中心校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3.28 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 5.47 万元,下降 62.51 %。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1.27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年初预算安排 0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持平。
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机关、 0 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 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 个,累计 0 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年初预算安排 0 万元;原因是 与2018年决算数持平 。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0 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1.27 万元, 年初预算安排 1.27 万元;比上年支出数增加 0.86 万元,增长100 %,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2 次,人次 180人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0 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一般公务用车 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无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龙胜各族自治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桂林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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