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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伟江乡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伟江乡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所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伟江乡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伟江乡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指示、决定;
2.负责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3.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4.人员配备: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办公室人员由计生助理、计生办主任及其工作人员组成。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办公室与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所合署办公。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伟江乡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办公室包括1个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和0个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伟江乡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所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九:政府采购情况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第三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伟江乡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8年度总收入39.0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1.25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08万元,增长5.6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1.25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24万元,下降3.8%。
2.事业收入0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数持平。
3.经营收入0万,与2017年度决算数持平。
4.其他收入0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数持平。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数持平。
6.上年结转和结余7.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25万元,增长73%。
(二)本部门2018年度总支出39.0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37.69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08万元,增长5.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7.68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7.68万元,增长100%,主要包括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行政运行、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8.55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较2017年同比增加0.91万元,增长3.29%
3.住房保障支出(类)1.4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17年同比减少0.06万元,下降3.95%
4.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17年度决算数持平。
5.年末结转和结余1.33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6.37万元,增长(下降)82.73%。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龙胜各族自治县伟江乡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69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8.52万元,增长29.21%。其中:基本支出37.6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龙胜各族自治县伟江乡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3.45万元,支出决算为37.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67%。
1、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8.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5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91万元,增长3.29%。
2、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0.06万元,下降3.95%
3、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6.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6.58万元。
4、2013101 行政运行支出0.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26万元。
5、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8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84万元。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6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5.21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83万元,增长12.6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61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0.18万元,下降2.6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龙胜各族自治县伟江乡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所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 0万元,下降0%。其中:基本支出 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龙胜各族自治县伟江乡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所 2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7万元。占2018年预算数的93.5%,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增加36.49%。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18年无年初预算数,与2017年决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2018年无年初预算数,与2017年决算数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2018年无年初预算数,与2017年决算数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万元。2018年无年初预算数,与2017年决算数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87万元,占2018年预算数的93.5%,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增加36.4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8次,人次376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较往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1.2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龙胜各族自治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桂林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龙胜各族自治县伟江乡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所
2019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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