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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规划,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对伤残程度进行重新评定、对车辆损失的程度进行重新鉴定;
2、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注册登记、核发牌证、转籍、过户、转出、转入等;
3、负责机动车驾驶证的核发、补发,并负责机动车驾驶员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试;
4、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开展交通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宣传;
5、负责交警部门科技项目的开发、科技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
6、负责道路的巡逻,纠正交通违章,维护交通秩序,处理突发事件,配合开展警卫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8年我大队部门预算编制单位为行政单位1个,即:龙胜各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我大队编制人数为24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工勤编制8人。编内在职22人,其中:行政在职15人,工勤在职7人。退休人员1人。
依法履行职责,执勤执法时坚持合法、公正、文明、公开、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第二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九:政府采购情况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第三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8年度总收入752.5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52.51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 93.28 万元,下降11.0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752.51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93.28万元,下降11.03%,主要原因是无新增项目资金县城交通设施违停抓拍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政府采购)等。
2.事业收入0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持平。
3.经营收入0万。与2017年决算数持平。
4.其他收入0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持平。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持平。
6.上年结转和结余197.6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37.09万元,增长226.33%,主要原因是县城交通设施违停抓拍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政府采购)等项目结转。
(二)本部门2018年度总支出93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932 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25.94万元,增长32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74.0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30.46万元,下降63.79%。
2.公共安全支出784.96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83.41万元,增长56.51%。
3.城乡社区支出73万。2017年该项支出为零。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73万元。
4.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18.16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82.15万元,下降90.93%,主要原因是县城交通设施违停抓拍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政府采购)等项目结转。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32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25.94万元,增长32 %。其中:基本支出204.11万元,项目支出631.33万元。
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528.58万元,支出决算为9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4.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追加发放绩效奖励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30.46万元,下降63.79%。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为512万元,支出决算为784.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83.41万元,增长56.51%。
(三)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涉案车辆停车费用。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73万元。
其中2010399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63.22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3.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追加发放绩效奖励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30.02万元,下降67.28%。
2013101 行政运行3.76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2018年初预算工资性支出补发工资。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76万元。
2040212 道路交通管理612.53万元。年初预算为512万元,支出决算为612.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2018年初预算工资性支出,项目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40.02万元,下降6.13%。
2120803 城市建设支出73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涉案车辆停车费用。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73万元。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0.6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04.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71 %。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4.02万元,下降1.93 %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5.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68.72万元,增长966.52%.因2017年公务经费结余结转到2018年支出。
(三)资本性支出20.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9.25万元,增长2138.89%.因2017年公务经费结余结转到2018年支出。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龙胜各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73万元,2017年该项支出为零。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3万元。
龙胜各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1.8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3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62.25万元,占2018年初预算数100%、比2017年决算增长151.64%,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18年初无预算,与2017年决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1.82万元。占2018年预算数的100%,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增加36.82万元,增长147.28%。增长原因为购置两台警用专用车辆35.7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5.72万元。占2018年预算数的100%,2017年该项支出为零。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增加35.72万元。增长原因为购置两台警用专用车辆35.72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6.09万元。占2018年预算数的100%,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增加1.09万元,增长4.36%。增加原因新车保险费用增加等。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8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6.09万元,平均每辆1.53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43万元,占2018年预算数的21.5%,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增加0.13万元,增长43.3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6次,人次36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 0次,人次 0次。原因为需接待人员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98万元(与部门决算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第22行金额一致),比2017年增加88.87万元,增长1249.93%。主要原因是:因2017年公务经费结余结转到2018年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0.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0.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0.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7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14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3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拖车,摩托车,叉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52.5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2.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得分为91 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因实际工作灵活性较强,与预期支出范围有偏差;二是与群众沟通较少,工作不能及时开展。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严格执行支出范围与标准,做到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二是采取社会调查方式,多听取群众意见与建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龙胜各族自治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桂林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龙胜各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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