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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年部门决算

2019-11-26 17:28     来源:龙胜各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作者:龙胜各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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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1、龙胜各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组织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改革,拟订发展建设规划和计划,维护农民社员和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2.积极推动全县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新型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

3.负责推进联合社、基层社和社有企业三位一体的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建设,组织推进全县供销合作社内部的联合与合作,推进“农超对接”,组织开展名优特等农产品的营销工作。

4.领办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建设,推动相关行业协会、社团组织等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平台建设。

5.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农民技能的教育与培训。

6.确保部门各项财政支出落到实处,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杜绝虚列(套取),支出依据不合规,截留、挤占、挪用、超标准开支等现象的发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截留、挤占、挪用等违法行为和现象及时依法作出处罚或者整改。

7.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县供销社内设办公室、综合业务股、劳动保障股、财务审计股共4个股室。现有人员编制总数为11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工勤编制1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22人,其中行政在职11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1人,离退休人数10人。

第二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九:政府采购情况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第三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8年度总收入545.8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35.76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43.85万元,增长36.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35.76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45.5万元,增长37.28%,主要原因是农产品交易、有机示范县工作经费等支出增加。

2.事业收入0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持平。

3.经营收入0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持平。

4.其他收入0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持平。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持平。

6.上年结转和结余10.0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01.27万元,下降90.97%,主要原因是按照年初预算开展各项工作,加快预算资金支出进度。

(二)本部门2018年度总支出545.8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40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30.45万元,增长31.8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66.99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农产品交易、有机示范县工作经费等支出。

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61.41万元,增长152.88%,主要原因是农产品交易、有机示范县工作经费等支出增加。

2.城乡社区(类)116.0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放的罗汉果烘房补助,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83.03万元,增加251.61%。

3.农林水(类)108.6万元,主要用于本县农产品推介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88.6万元,增加443%。

4.商业服务业(类)48.3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及维持本单位运行的项目等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202.58万元,下降80.72%。

5.年末结转和结余5.81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90.41万元,下降93.96%,主要原因是按照年初预算开展各项工作,加快预算资金支出进度。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龙胜各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0万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65.99万元,增长44.38%。其中:基本支出169.89万元,项目支出370.11万元。

龙胜各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12.59万元,支出决算为5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62.82万元,支出决算为266.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工资、各项保险及公务费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61.41万元,增长152.88%。

1.2013101行政运行2.99万元,均为基本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63万元,增长730.56%。

2.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85.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64万元,项目支出58.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05万元,增长0.06%。

3.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8.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27万元,项目支出38.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58.74万元,增长792.51%。

4.2130505生产发展108.6万元,均为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88.6万元,增长443%。

5.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16.03万元,均为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17年度无此项支出。

6.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48.38万元,均为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40.32万元,下降45.46%。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9.8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07.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15%。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42.91万元,下降28.47%。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28%。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8.98万元,增长531.36 %。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1.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50.79万元,增长8465 %。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龙胜各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16.03万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83.03万元,增长251.6%。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16.03万元。

龙胜各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116.03万元,支出决算为116.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数为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2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持平。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18年初无预算,与2017年决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万元,2018年初无预算,与2017年决算数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0万元,2018年初无预算,与2017年决算数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0万元,2018年初无预算,与2017年决算数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2018年预算的100%,2017年度决算数持平。 我单位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5次,人次239人,无国(境)外公务接待。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7万元,比2017年减少3.47万元,降低24.54%。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在职职工有1人退休,1人调走,减少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212.59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整体项目自评得分为99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预算执行进度未能按计划进行。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预算资金进度,按年初预算计划合理安排各项资金,更好的达到预算预期目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龙胜各族自治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桂林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龙胜各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9 年11月23日

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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