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26 09:10
来源:龙胜各族自治县林业局
作者:龙胜各族自治县林业局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
目 录
第一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林业局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 负责全县林业及生态建设的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
- 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
- 承担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
- 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石漠化防治工作。
- 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 负责全县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
- 承担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
- 监督检查全县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
- 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
-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的林业经济工作。
- 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教育和外事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林业队伍建设。
- 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 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一)配置机构林业局共有直属单位2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林业局本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3个,分别是:1、林业基金管理站;2、绿化委员会办公室;3、林业技术推广站;4、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5、林业项目办公室;6、林政资源管理站;7、森林资源档案室;8、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9、林木林地权属纠纷调处办公室;10、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11、林木种苗管理站;12、林政稽查执法大队;13、林权管理服务中心;以及10个乡镇林业工作站和公益二类事业单位1个(营林服务站)。(二)科室设置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一正三副局班子领导、正副主任科员各一名;设置党办(兼监察室、女工委)、局办(绩效办、林业工作总站、产业节能办、档案室、扶贫办)、法制安全办、防火办、林木林地权属纠纷调处办、林改办、林业造林贷款回收办、行政审批办、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林政稽查执法大队(流动木材检查站、和平木材检查站、思梅木材检查站、江底木材检查站、芙蓉木材检查站、城岭木材检查站)、林政站(林地管理办、生态效益管理办、生态护林员办、信息数据中心)、计划财务股(基金管理站)、营林股(推广站、森防站、种苗站、项目办)、局工会以及10个乡镇林业工作站共计46个科室和办公室。(三)人员编制情况全局财政预算供养人员共231人,其中在职155人,退休76人。在职人员中:行政编制5人,在职在编4人;乡镇林业工作站编制30人,在职在编29人;林业事业机构编制83人,在职在编69人;事业自收自支编制8人,在职在编3人;后勤控制数8人,在职8人;参照后勤控制数54人,其中离职4人,已故1人。在职42人。退休人员中:行政人员14人;乡镇林业工作站3人;林业事业机构49人;事业自收自支5人;参照后勤控制数7人(其中2人企业退休)。第二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林业局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表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表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表九:政府采购情况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第三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一)本部门2018年度总收入8826.6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826.64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578.65万元,增长41.2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1.财政拨款收入8826.64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578.65万元,增长41.2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2.事业收入0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持平。3.经营收入0万。与2017年决算数持平。4.其他收入0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持平。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6.上年结转和结余1806.6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2212.34万元,下降55.05%,主要原因是部门加快了各项资金的支出进度,减少了资金结转结余。(二)本部门2018年度总支出7378.5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378.55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256.16万元,下降14.5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861.8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林业工作任务、保障林业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40.09万元,增长14.80%,主要原因是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235.32万元所致。2.节能环保支出158.77万元:主要用于天然林森林管护支出以及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支出。较2017年减少1784.19万元,下降91.83%。主要原因是森林管护支出减少了1688.80万元所致。3.城乡社区支出0.81万元:主要是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较2017年减少30.07万元,下降97.38%。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项目调整到住房保障项目核算所致。4.农林水支出5328.64万元:主要是用于农业、林业、扶贫等方面的支出。较2017年增加289.50万元,增长5.75%。5.住房保障支出28.51万元:主要是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2017年无发生额。5.结余分配0万元。6.年末结转和结余3254.76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448.1万元,增长80.15%,主要原因是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结转支出2000万元到下一年度开展实施。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林业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78.55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256.16万元,下降14.55%。其中:基本支出1322.20万元,项目支出6056.35万元。林业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8826.64万元,支出决算为8826.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1836.68万元,支出决算为1861.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7%。主要用于局机关、林业事业机构工资福利、日常办公经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40.09万元,增长14.80%。其中: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396.61万元,比上年减少22.65万元,下降5.40%;2013101行政运行支出27.42万元,比上年增加27.42万元;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37.79万元,较2017年增加235.32万元,增长19.57%。(二)节能环保支出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158.77万元,主要用于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支出,较2017年决算减少1784.19万元,下降91.83%。其中:2110501森林管护支出1.24万元,较2017年减少1688.84万元,减少99.69%。2110599其他天然保护支出133.18万元,较2017年增加129.18万元,增长32.3倍。2110699其他退耕还支出.38万元,较2017年减少186.92万元,减少96.70%。2110799其他风沙荒漠治理支出17.97万元,较2017年减少16.35万元,减少47.64%。(三)城乡社区支出0.81万元,主要是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年初无预算,较2017年减少30.07万元,下降97.38%。其中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0.81万元。(四)农林水支出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5328.64万元,主要是用于农业、林业、扶贫、森林保险、其他农林水支出。较2017年减少289.51万元,下降5.75%。其中:2130201行政运行支出0.24万元,较2017年减少13.92万元,下降98.31%。213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7.96万元,较2017年减少2.24万元,下降21.96%。2130204林业事业机构支出116.86万元,较2017年减少245.04万元,下降67.71%。2130205森林培育支出724.39万元,较2017年减少391.29万元,下降35.07%。2130206林业技术推广支出42.72万元,较2017年增加23.86万元,增长1.27倍。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1495.00万元,较2017年减少270.92万元,减少15.34%。2130210林业自然保护区支出8.47万元,较2017年减少11.89万元,下降58.40%。2130213林业执法与监督支出7.22万元,较2017年减少4.66万元,下降39.23%。2130223信息管理支出8.04万元,较2017年增加6.08万元,增长3.1倍。2130234林业防灾减灾3.93万元,较2017年减少139.45万元,2130299其他林业支出589.74万元,较2017年减少232.46万元,下降28.27%。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50万元。与2017年持平。2130505生产发展支出16.95万元,较2017年减少104.67万元,下降86.06%。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1498.52万元。与2017年持平。213080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支出531.76万元,较2017年减少20.62万元,下降3.7%。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26.83万元。与2017年持平。(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无预算,决算支出28.51万元,主要是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28.51万元。2017年无此项支出,没有可比性。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22.2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一)工资福利支出128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47%。主要是由于非统发人员养老保险政策未予落实,导致单位部分养老保险(全年预算约55万元)一直未能正常缴交。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82.73万元,增长16.65%.(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5.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99%。主要是由于财政压减经费以及我局节约经费造成的结果。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5.76万元,下降13.80%1、办公费6.6万元,同比减少0.6万元,下降8.33%;2、印刷费11.91万元,同比减少6.73万元,下降36.11%;3、差旅费7.68万元,同比增加2.98万元,增长63.40%;4、培训费8.20万元;5、福利1.58万元。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龙胜各族自治县林业局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持平。龙胜各族自治县林业局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5.3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23万元。“三公”经费支出总额59.6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5.39万元,下降20.52%,占年初预算的79.48%;比2017年减少4.79万元,下降7.43%。“三公”经费下降主要原因是我局厉行节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相关政策的结果。具体情况如下:(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18年初无预算,与2017年决算数持平。(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5.3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9.93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减少0.5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2018年初无预算,与2017年决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5.3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林业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8年,林业局25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9辆,全年运行费支出45.37万元,平均每辆1.1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9.93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减少0.54万元。减少原因是响应公车改革,加强车辆管理的结果。(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4.23万元, 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5.47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减少4.26万元。减少原因是落实八项规定,严格和完善公务接待制度的结果。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01次,人次450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97万元,比2017年减少5.76万元,降低13.80%。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压减经费以及单位厉行节约的结果。(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5.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6.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27万元。其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3.56%,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9.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6.44%。(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9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二级项目14个,共涉及资金393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共组织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等4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均达到了90%以上,取得了较好的效益。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由于对绩效自评的流程及要求不理解,虽然进行了相应的自评申报,但无法得出相关结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龙胜各族自治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桂林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龙胜各族自治县林业局 2019年11月12日
附件2:龙胜各族自治县林业局预算(县本级)财政支出整体绩效评价报告.doc
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林业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