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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组织部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组织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制定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加强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
2、对县委管理的干部和领导班子进行考察了解,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办理县委向自治县人大、自治县人民政府、自治县政协提名推荐干部的工作;办理县委管理的干部的任免、审批手续;承办县委管理的干部的调动事宜;考察自治县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各乡(镇)党委、人大、政府领导班子,办理调整、任免事宜。
3、负责全县干部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审核、督查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机关内部竞争上岗等工作;负责全县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的审核、协调、指导和综合办理自治县直属参照管理单位提拔非领导职务工作;指导全县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以及全县推行公务员制度工作;负责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承办干部交流工作和县委管理的干部工资评定审批手续和出国出境审批工作。协助管理垂直单位的领导班子。
4、建立、管理乡科级后备干部队伍,协助管理县处级后备干部队伍,指导、督促建立村级后备干部队伍;组织落实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制订全县干部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发展规划。
5、制订实施全县干部教育和培训工作的规划,对党政干部的学历教育和培训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督促和检查,具体组织县委管理的干部和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以及各乡镇组织委员、县直各部门的政工、人事管理干部的培训。
6、制订和完善自治县的知识分子政策,促进社会各类人才成长、开发和合理流动,选拔、管理、奖励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和专门人才,指导和组织各部门拔尖人才开展活动、选派、管理科技副职。
7、研究制订调查审理的具体规定,调查审理干部,对领导干部和选拔任用干部进行监督;具体办理县委管理的干部的诫勉、经济责任审计等审批手续。
8、对离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进行宏观指导,承办县委管理的干部的离退休审批手续。
9、研究制订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措施,指导各级党组织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规划、检查全县的党员管理、教育和发展工作,组织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和活动,指导全县党员电化教育工作的开展,组织开展党建理论研讨活动。
10、负责党员和干部的统计工作,做好县委管理的干部的档案管理,并指导全县干部档案管理工作。
11、指导、检查各级党委开展工作,并及时向桂林市委、桂林市委组织部报告党的组织、干部工作的重要情况;主办《龙胜组工通讯》。
12、承办桂林市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预算单位由组织部、基层办、远程办三个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县委组织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县基层办、县远程办)。
县委组织部内设办公室、干部股、干部监督股、组织股(党建办公室)、人才股(干部教育办公室)、公务员股、信息调研股、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股、老干部工作股共9个职能股室。
县远程办内设综合指导股、网络管理股、教学资源股。
县层基办内设秘书股、督察股、宣传股。
第二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组织部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九:政府采购情况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第三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组织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8年度总收入764.5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35.7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2.21万元,增长1.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635.7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30.99万元,下降4.6%。
2.事业收入0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数持平。
3.经营收入0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数持平。
4.其他收入0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数持平。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数持平。
6.上年结转和结余128.8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43.21万元,增长50.4%。
(二)本部门2018年度总支出764.5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80.61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57.13万元,增长9.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78.31万元:主要用于组织部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组织事务工作任务、保障组织事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01.54万元,下降17.5%。
2.农林水支出202.3万元,主要是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58.67万元,增长363.7%。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数持平。
4.住房保障支出(类)0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数持平。
5.结余分配0万元。
6.年末结转和结余83.96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44.91万元,下降34.8%。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组织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0.61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57.13万元,增长9.2%。其中:基本支出111.43万元,项目支出569.18万元。
组织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416.02万元,支出决算为680.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6%。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407.28万元,支出决算为478.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4%。主要用于县委组织部机关和部属参公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组织工作任务、保障组织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01.54万元,下降17.5%。
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共支出28.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8.93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23.36万元,增长44.7%。
2013201行政运行:共支出111.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4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2.32万元,减少2%。
2013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共支出303.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03.97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08.3万元,减少26.3%。
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共支出1.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26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0.28万元。
20130152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共支出12.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2.45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31.18万元,下降71.5%。
(二)213农林水支出:共支出20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0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59.67万元,增长366%。主要由于是21305扶贫支出189.85万元。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1.4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07.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8%。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4.91万元,增长16.2%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0.15万元,下降4.5%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龙胜各族自治县组织部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数持平。
龙胜各族自治县组织部 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9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2万元。“三公”经费总支出21.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较2017年决算数减少1.42万元,下降6.2%。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11万元。无预算安排,较2017年决算数减少0.24万元,下降10.2%。减少主要是由于我部认真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11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组织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8年,组织部(局、办)、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全年运行费支2.11万元,平均每辆2.11万元。无预算安排,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减少10.2%。减少主要是由于我部认真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4%,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减少5.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19次,人次2750次,无国(境)外公务接待。减少主要是由于我部认真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规范公务接待活动。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同比无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20个项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32.99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干部教育培训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全县干部队伍的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主要原因是无法脱产进行全面系统的理论和业务学习,在日常工作随机性较大;二是没有形成常态化学习提升机制,主要原因是基层工作压力大,脱贫攻坚任务重,无法将日常学习常态化。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通过有目的、有组织、有纪律、有导向地组织干部进行临时短暂的脱产教育培训,着重提升干部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二是通过有针对性的设置培训计划和课程安排,从日常工作角度出发,调动日常学习状态,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
党员现代远程教育及电教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党员远程教育的辐射面有待提高,主要原因是农村党员聚集点分散,远程终端站点有限,集中党员培训次数有限;二是党员远程教育转化率偏低,主要原因党员教育形式单调,内容不够丰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远程终端站点建设和维护工作,进一步扩大党员远程教育的辐射面;二是提高远程终端站点播放率,结合本地实际,拍摄党员教育专题片,丰富宣传内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龙胜各族自治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桂林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中共龙胜各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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