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基础信息公开 > 龙胜县预决算公开平台 > 县部门决算 > 2018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龙胜各族自治县三门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决算

2019-11-23 11:00     来源:龙胜各族自治县三门镇人民政府     作者:龙胜各族自治县三门镇人民政府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目    录

第一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三门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三门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三门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三门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党政办公室

①负责党委、人大、政府的日常工作,文电的收发,信息、机要、数据和档案管理,来信来访处理,机关值班、政治学习,本级和本乡镇文件、会议决定事项、领导指示的督办、检查、落实和反馈;

②协助领导处理突发、重大事件,及时向领导和上级报告重要情况;

③组织专题调查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做好上下内外工作的协调、衔接和联系;

④做好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和机关后勤等工作;

⑤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政办公室人员由党政办公室主任、财务人员、司机以及食堂后勤工作人员等组成。

(2)社会事务办公室

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科技教育、卫生、民政等方针、政策和法规;

② 负责辖区内宣传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各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③负责民政、福利事业、双拥、老龄、统战、民族宗教、残联、救济救灾、婚姻登记、敬老院管理以及库区移民等工作;

④负责组织开展全民爱国卫生宣传教育活动,做好辖区内卫生保洁和除“四害”工作;

⑤负责组织开展科技咨询、科技服务和科技兴农活动,提高全民科普文化知识;

⑥负责指导协调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中小学校、乡镇卫生院等职能单位的工作;

⑦负责指导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依法自治与管理工作;

⑧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人员由办公室主任、民政助理、科教文卫体助理以及民政事务管理所工作人员等组成。

(3)经济发展办公室

①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发展工作;

②负责协调指导农技、林业、农机、水利、水产畜牧兽医工作;

③负责镇村规划建设、交通、土地、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管理、企业管理工作;

④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工作;

⑤负责抓好招商引资工作,全面提高招商引资水平,力争实现每年都有新的经济增长点,为经济发展注入活力;

⑥负责组织各项经济统计和相关经济普查工作,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报告制度;

⑦负责抓好扶贫开发工作,宣传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扶贫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

⑧负责协调、指导抓好财政税收工作,加强征管、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⑨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人员由办公室主任、农业助理、环保助理、城建助理、扶贫助理、统计兼经管助理和安全生产助理以及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等组成。

(4)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办公室

①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指示、决定;

②负责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③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办公室人员由计生助理、计生办主任及其工作人员组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办公室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合署办公。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①贯彻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指示,研究、拟定本辖区的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提交综治委讨论,并负责组织实施;

②负责掌握、分析本辖区的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及时反馈,重大问题提请乡镇党委、政府以及综治委研究解决;

③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本辖区内突出的治安问题;

④负责指导、检查基层党支部、村(居)委会和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开展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⑤协助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有关部门指导治保会、调解会(委)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的工作;

⑥办理上级交办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的其他事项;

⑦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人员由原来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乡镇党委、人大、政府和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有关人员)组成。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决算编制单位具体如下:

行政单位1个,即三门镇人民政府。其中包括党委、政府、人大、群团。

第二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三门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九:政府采购情况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第三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三门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8年度总收入2673.2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20.9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60.99万元,下降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220.9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415.95万元,下降15%。

2.事业收入0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持平。

3.经营收入0万,与2017年决算数持平。

4.其他收入0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持平。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持平。

6.上年结转和结余452.39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54.97万元,增长364%。原因为天气影响工程项目无法按时完成。

(二)本部门2018年度总支出2468.3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2468.39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265.88万元,下降9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087.51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69.48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2教育(类)支出0.5万元,主要用于教育支出,与2017年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万元,主要用于民政事务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2万元,增长24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多。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8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1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多。

  1. 城乡社区(类)支出493.44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542.3万元,减少52%。主要原因为2018年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建设投入比2017年减少。
  2. 农林水(类)支出857.49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621.88万元,增长263%主要原因是农林水类补助增多。  7、住房保障支出(类)25.5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01万元,增长8%,原因为人员增加。8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9、年末结转和结余452.39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54.97万元,增长364%。主要原因是各项目工程款未及时结清。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三门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42.83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28.01万元,增加5%。其中:基本支出340.63万元,项目支出2102.19万元。三门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514.63万元,支出决算为2442.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4%。(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514.6万元,支出决算为1087.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原因为工程项目增多。  1.基本支出340.63万元,其中2010101 行政运行支出16.62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31万元,增长8%。2010301行政运行支出248.47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1.27万元,下降4%。2013101行政运行支出49.59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1.58万元,增长30%。2101050 事业运行支出0.4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持平。 2210201住房公积金25.55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01万元,增长8%,原因:人员增多。2.项目支出2127.75万元,其中201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4.63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持平。2010104人大会议支出1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持平。20103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53.28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8.77万元,下降1%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42.67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12.29万元,增长369%。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21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18万元,增长8%。2013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1.35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6.52万元,增长111%。20199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7.69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51.09万元,下降28%。2050499其他成人教育支出0.5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持平。20802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1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2万元,增长244%。2100302 乡镇卫生院支出0.4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3万元,增长300%。2120303 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3.46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933.08万元,下降96%。2120399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35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88.86万元,增长409%。2121099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25.56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51万元,增长10%。2129999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99.42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99.42万元,增长100%。213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7.83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0.87万元,下降58%。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587.18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464.83万元,增长379%。2130505生产发展支出47.2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83万元,增长4%。2130599 其他扶贫支出191.09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48.98万元,增长353%。原因:扶贫工作量增大相应的费用增多。2130707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支出24.19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3.38万元,增长2886%。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0.6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一)工资福利支出306.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3.98万元、津贴补贴116.06万元、奖金7.5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31.51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25.55万元、其它工资福利支出2.27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3.64万元,增长12%;(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3.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办公费11.94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6万元、劳务费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81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4.37万元,增长259%。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龙胜各族自治县三门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25.56 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48.61万元减少23.05万元,下降47.4%。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5.56万元。龙胜各族自治县三门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56万元。
  3. 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56元。主要用于乡镇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及桂林市财政性投资预决算评审中心开展财政性投资预决算评审业务发生的委托中介机构评审费。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23.05万元,下降47.4%,2121099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 共支出25.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5.56万元。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5.4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3.48万元。“三公”经费总支出48.97万元,2018年预算数为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较2017年决算支出增加5.91万元,增长13%,原因为扶贫工作任务重相应的费用增加。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18年预算数为0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5.49万元。2018年预算数为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较2017年决算数减少0.37万元,下降2%。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相应的费用支出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2018年预算数为0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5.49万元。2018年预算数为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较2017年决算数相比减少0.37万元。下降2%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相应的费用支出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33.48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436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2018年年初预算数29.5万,支出超出预算数3.98万元,占预算的13%;较2017年决算支出增加6.28万元,增长23%,原因为扶贫工作任务重接待多。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75万元(与部门决算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第22行金额一致),比2017年增加24.37万元,增长259%。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大,所需的办公费,差旅费等相应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组织对三门镇人民政府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42.83 万元。

1、各项资金按计划到位率达到100%。

2、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杜绝虚列(套取),支出依据不合规,截留、挤占、挪用、超标准开支等现象。实际支出与预算申报相符。     3、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资金使用等制度和程序健全,并在实际运行中能得到有效执行。

4、相关的会计信息记录真实、准确、规范,能完整的反映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相关的会计资料能及时提供,资金使用后及时入账。               

5、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完整、合法,制度能有效执行,资产有专人妥善保管,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占所有固定资产总额95%以上。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一、相关法律、法规、政府文件依据充分,目标明确有详细计划,且目标设置有相关依据支持。

二、及时完成本年度预定目标的90%以上,达到预期效果。

三、对全年的绩效目标进行跟踪管理,对绩效目标的质量把关,对违规、不合理处理予以及时改正。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龙胜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龙胜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龙胜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龙胜各族自治县三门镇人民政府

                        2019年 11月14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