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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三门镇财政所2018年部门决算

2019-11-23 10:52     来源:龙胜各族自治县三门镇财政所     作者:龙胜各族自治县三门镇财政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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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三门镇财政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三门镇财政所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三门镇财政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三门镇财政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财政所是镇政府综合管理全镇财政收支、主管财税政策、实施财政监督、参与对全镇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有关方针政策,执行预算、财务、会计等方面的法律、制度,拟定和执行镇以及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编制年度镇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

2、管理和监督各项预算内外各项财政收支活动。参与全镇经济的决策与管理,参与基础投资、劳动工资、物价、经济贸易、科技、教育、住房、社会保险等各项改革,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资金使用的宏观调控和监督;

3、管理财政公共支出,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负责镇有资产的管理,行使国家赋予镇有资产所有者的代表权、监督检查权、收益权以及资产处置权;

4、承办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门镇财政所部门只包括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及0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三门镇财政所

参公事业单位

5

3

第二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三门镇财政所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九:政府采购情况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第三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三门镇财政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8年度总收入296.1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80.82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54.7万元,增长2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80.82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54.7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一事一议项目增加,增加退耕还林项目。

2.事业收入0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持平。

3.经营收入0万,与2017年决算数持平。

4.其他收入0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持平。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持平。

6.上年结转和结余15.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6.74万元,下降31%,主要原因是大部分资金由财政统一收回,部分留下继续使用。

(二)本部门2018年度总支出230.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30.9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4.78万元,增长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5.0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95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政策规定发放的职工工资和津贴;其他商品服务支出6.7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支付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等支出;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支出0.38万元,主要用于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27.5万元,下降38%,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减少。

2、节能环保(类)支出56.93万元,主要用于对农民退耕还林的补助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56.93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为2017年退耕还林补助在其他年份发放。

3、农林水事务支出(类)126.79万元,主要用于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24.06万元,下降16%。原因为项目个数减少。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万元,本所无此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2.1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0.6万元,降低22%。原因为人员减少一个。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15.3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6.74万元,下降31%,主要原因是大部分资金由财政统一收回,部分留下继续使用。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门镇财政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0.9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1.52万元,增加5%。其中:基本支出105.11万元,项目支出125.79万元。

三门镇财政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71.38万元,支出决算为23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3%。原因:退耕还林,一事一议资金均不包含在预算里,而支出包含在内,所以支出较大。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67.94万元,支出决算为45.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3%。原因为年初预算维修办公楼,没有实施。

1.基本支出105.11万元,其中

2010399其它政府办公厅(室)及机关机构事务支出9.59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8.99万元,增长1498%,原因:年终绩效奖金基数提高,补发了退休人员补助等;

2010699其它财政事务支出33.68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36.48万元,降低52%,原因:2017年人数较多,工资及保险等支出较多;

2013101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0.52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增加0.52万元,增加100%,原因:财政统筹资金重新规划,补发增资;

2019999其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6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0.53万元,下降29.6%;

2110699其它退耕还林支出56.93万元,较2017年增长100%,原因:2017年退耕还林在其它年度发放。

2130701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1万元,较2017年增长100%,原因:本项支出为一事一议业务经费;

2210201住房公积金2.13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0.59万元,下降22%,原因:人数减少。

(二)项目支出125.79万元,其中

2130701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51.79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24.21万元,下降31.9%,原因:项目个数减少。

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74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0.85万元,下降1%。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5.11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基本与预算相差不大。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76万元、津贴补贴10.56万元、奖金10.5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2.81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2.13万元其它工资福利支出0.22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2.41万元,下降5.6%;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基本与预算相差不大。其中:办公费0.2万元、水费0.03万元、电费0.26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3.36万元、维修费1.3万元、公务接待费2.07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19万元,下降13.4%;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7.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98%,基本与预算相差不大,其中:生活补助0.38万元、生产补贴56.93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3.45万元,增长140%。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龙胜各族自治县三门镇财政所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数持平。

龙胜各族自治县三门镇财政所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数持平。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7万元。“三公”经费总支出2.07万元,超出预算数0.07万元,较2017年决算支出增加0.97万元,增长88%,原因为村财乡管接待较多及物价上涨导致。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18年预算为0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2018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2018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万元。2018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2.07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45次,人次41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2018年年初预算数2万,支出超出预算数0.07万元,占预算的1.03%;较2017年决算支出增加0.97万元,增长88%,原因为村财乡管接待较多及物价上涨导致。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2万元(与部门决算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第22行金额一致),比2017年减少1.19万元,降低13%。主要原因是:改进工作作风,缩减办公费用等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与2017决算数持平。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组织对三门镇财政所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27万元。

1、各项资金按计划到位率达到100%。

2、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杜绝虚列(套取),支出依据不合规,截留、挤占、挪用、超标准开支等现象。实际支出与预算申报相符。

3、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资金使用等制度和程序健全,并在实际运行中能得到有效执行。

4、相关的会计信息记录真实、准确、规范,能完整的反映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相关的会计资料能及时提供,资金使用后及时入账。               

5、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完整、合法,制度能有效执行,资产有专人妥善保管,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占所有固定资产总额95%以上。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一、相关法律、法规、政府文件依据充分,目标明确有详细计划,且目标设置有相关依据支持。

二、及时完成本年度预定目标的90%以上,达到预期效果。

三、对全年的绩效目标进行跟踪管理,对绩效目标的质量把关,对违规、不合理处理予以及时改正。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龙胜各族自治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桂林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龙胜各族自治县三门镇财政所

2019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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