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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8年部门决算

2019-11-23 10:43     来源:龙胜各族自治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作者:龙胜各族自治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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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党的文艺方针,坚持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组织文艺工作者创作更多更好的精神产品,开展文艺活动,发现和培养文艺人才,表彰、奖励文学艺术创作、研究和表演等领域的优秀工作者和优秀作品,开展文学艺术领域的学术研究与交流,参与全县有关文化建设规划、重大文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论证评估;组织有关文艺成果的鉴定、评奖工作。

2、增进与区内外文艺界的友好交往,开展文化交流与合作。反映文艺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文学艺术界知识分子工作。

3、对全县性文艺家协会、学会、研究会进行指导、协调、联络、服务工作。维护文艺家和艺术团体的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

4、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8年,纳入龙胜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0个,所属4个文艺家协会和所属2个文艺社团。预算单位总人数2人,其中:在职在编纳入财政预算2人。

    第二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九:政府采购情况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第三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8年度总收入27.9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7.96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2.1万元,增长76.2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7.96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2.1万元,增长76.29 %,主要原因是2018年本会随人员的增加,也提高了一般公共服务的收入和行政运行的收入。

2.事业收入0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持平。

3.经营收入0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持平。

4.其他收入0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持平。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持平。

6.上年结转和结余1.02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02万元,增长102%,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2018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本部门2018年度总支出28.9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28.37万元,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3.11万元,增长82.66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37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4.04万元,增长97.98%,主要原因是2018年本会随人员的增加,也增加了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的支出。

2.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17年决算数持平。

5.年末结转和结余0.6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0.42万元,下降41.18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37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3.52万元,增长91.04%。其中:基本支出14.78万元,项目支出13.6万元。

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4.16万元,支出决算为28.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42%。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24.16万元,支出决算为28.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16%。主要用于基本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3.52万元,增长91.04 %。

1、20103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年初预算为3.45万元,支出决算为3.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2012901行政运行支出年初预算为14.4万元,支出决算为14.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6%。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6.12万元,增长74.09%。

3、20129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9.71万元,支出决算为1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43 %。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4.51万元,增长80.11%。

4、2013101行政运行支出年初预算为0.39万元,支出决算为0.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0.13万元,下降25%。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7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4.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15%。,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5.31万元,增长58.61%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25万元,增长266.67%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龙胜各族自治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8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龙胜各族自治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2018年初无预算,与2017年决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8年初无预算,与2017年决算数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61万元,占2018年预算数的76.25%,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减少6.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11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39万元,比2017年增加0.24万元,增长160 %。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07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并做好与2018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5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2.28%。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资金严格执行财政局部门预算,经费由国库支付局核算中心统一管理,按照部门计划安排,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开支,做到专款专用。

共组织对“文艺志愿服务‘三下乡’项目支出”等6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所有项目都详细制定了方案,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并加强了监督。尤其是在专项经费支出上,做到专款专用,按项目实施计划的进度情况进行资金拨付,无截留、无挪用等现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龙胜各族自治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桂林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龙胜各族自治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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