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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脊镇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脊镇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脊镇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脊镇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文化站的全面工作,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制定全镇文化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负责落实和具体实施。
2、负责文化站的日常性工作,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积极开展自身业务活动,开展重大文化活动。
3、负责抓好全镇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及文化队伍的建设。
4、协助县级文化行政部门开展文物的宣传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工作。
5、受县级文化行政部门的委托,协助做好农村文化市场管理及监督工作。发现重大问题或事故,依法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
6、负责帮助指导、督促检查各村、居委会开展文化活动。
7、负责本站工作人员的管理。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脊镇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2017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为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脊镇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龙脊镇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没有三公经费收入,也没有三公经费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龙脊镇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表九:政府采购情况表(龙脊镇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没有政府采购情况收入,也没有政府采购情况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脊镇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数字和文字间的空格请替换掉
(一)本部门2018年度总收入32.3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2.39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6.87万元,增长26.9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0.19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6.35万元,增长26.24%,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
2.事业收入0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持平。
3.经营收入0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持平。
4.其他收入0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持平。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持平。
6.上年结转和结余2.2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2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结算项目转接今年。
(二)本部门2018年度总支出32.3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0.76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7.44万元,增长31.9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5.5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4.49万元,增长415.74%,主要原因是办公事项支出增加。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23.08万元:主要用于广播站工资发放及日常工作开支等。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92万元,增长14.48%。
3.住房保障支出(类)2.1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04万元,增长1.93%。
4.年末结转和结余1.63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63万元。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龙脊镇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54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5.22万元,增长22.38%。其中:基本支出28.5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龙脊镇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8.54万元,支出决算为30.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78%。
1、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5.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5.13万元。
2、2013101行政运行0.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44万元。
2、2070404广播支出23.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82万元,增长14.48%。
3、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2.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04万元,增长1.93%。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1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0.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01%。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7.16万元,增长30.73%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01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0.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28万元,增长1400.00%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脊镇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脊镇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决算总数为0万元,占2018年预算数的0%,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减少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18年初无预算,与2017年决算数持平。龙胜县图书馆没有“三公经费”收入,也没有“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2018年初无预算,与2017年决算数持平,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2018年初无预算,与2017年决算数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2018年初无预算,与2017年决算数持平。2018年,我单位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2018年初无预算,与2017年决算数持平。我单位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无国(境)外公务接待。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2017年同比无变化。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本部门整体未进行项目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龙胜各族自治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桂林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龙脊镇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
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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