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目 录
第一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表二:收入决算批复表
表三:支出决算批复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表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坚持以“三个面向”为指针,贯彻执行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坚持“立足农村,面向社会,服务各业,振龙胜”的办学宗旨。为本县培训各类合格的初、中级专业技术人才。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内设有3个职能部门,分别是办公室(兼总务处)、教导处、综合培训处等职能部门。人员的构成:编制人数40人,在编人数13人,财政供养人数45人。其中:在职人数13人,离退休人数32人。
第二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表二:收入决算批复表
表三:支出决算批复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表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总收入330.6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28.68万元。上年度结余2.0万元。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28.68万元,为自治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23.02万元,增长7%。
2.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3.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4.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5.上年结转和结余2.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95.00万元:主要用于职业教育的办学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23.00万元,增长24%。
2、教育支出233.49元,主要用于职业教育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商品及服务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0.19万元。
3.年末结转和结余2.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龙胜各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8.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42万元,项目支出144.26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7年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龙胜各族自治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龙胜各族自治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龙胜各族自治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龙胜各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2018年10月19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