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基础信息公开 > 龙胜县预决算公开平台 > 县部门决算 > 2017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脊梯田国家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2018-10-18 11:47     来源: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脊梯田国家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作者:czj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目  录

第一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脊梯田国家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脊梯田国家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表二:收入决算批复表

表三:支出决算批复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表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脊梯田国家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脊梯田国家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湿地保护、风景名胜区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有效保护、合理利用湿地景区资源,负责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建设活动的管理;

  (二)争取、筹措湿地保护、修复、建设和管理资金,组织实施湿地公园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三)实施湿地公园总体规划、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负责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四)负责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交通秩序、环境治安、安全生产的管理;

  (五)负责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景区资源使用费的收取和管理;

  (六)负责协调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村寨和群众的关系及其他涉及的关系;

  (七)宣传、推广、交流与湿地科学知识普及、教育,参与国际国内湿地保护与利用的交流与合作;

  (八)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的林业林政、渔业渔政、环境保护、园林绿化、市政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

  (九)承担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龙脊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为参公事业单位,编制数为20名,领导职数3名:局长1名,副局长两名。根据职责,龙脊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设6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二)计划财务股。(三)保护与科研宣教股。(四)规划建设股。(五)行业管理股。(六)综合协调股。

第二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脊梯田国家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二:收入决算批复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三:支出决算批复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三公”经费支出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九:政府采购情况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第三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脊梯田国家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7年度总收入1736.8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65.55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降低2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665.55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6年度决算数降低36%。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6年度决算数持平。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6年度决算数持平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16年度决算数持平。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6年度决算数持平。

  6.上年结转和结余71.32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本部门2017年度总支出1736.8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218.94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降低2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979.1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较2016年度决算数降低0.4%。

  2.城乡社区支出58.42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降低95%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81.34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长108%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持平。

  5.住房保障支出(类)0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持平。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517.9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脊梯田国家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18.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80万元,项目支出1,126.14万元。

  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9.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979.18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979.18万元,增长979%。

  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975.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975.28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8.04万元,降低0.8%。

  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9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86.69万元,降低95.6%。

  212城乡社区支出58.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8.42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持平

  2130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长300%

  2160501行政运行92.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80

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5.69万元,增长6.5%。

  21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81.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81.34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持平。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7.11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长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奖金;公用经费0.36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长0.36%。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脊梯田国家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管理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46万元。

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4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数为5万元,占2017年预算数的100%,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减少41%,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2017年预算数的100%,与2016年决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2017年预算数的100%,与2016年决算数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占2017年预算数的100%,与2016年决算数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占2017年预算数的100%,与2016年决算数持平。2017年,我单位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5.0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5次,人次395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36万元,比2016年增加0.36万元,增长36%。主要原因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0.36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6.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8.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19.4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8.6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9.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7.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9%。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龙脊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共组织对年初整体预算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219.3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大体上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大体达到了年初预算数,对改善龙脊风景名胜区的旅游秩序和规范景区内的民居项目建设起到了良好的作用效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得分为100分。无问题出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龙胜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龙胜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龙胜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脊梯田国家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2018年10月15日

 

 

30桂林市龙胜龙脊梯田国家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管理局.XLS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