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基础信息公开 > 龙胜县预决算公开平台 > 县部门决算 > 2017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龙胜各族自治县计量检定测试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2018-10-18 11:41     来源:龙胜各族自治县计量检定测试所     作者:czj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目    录

第一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计量检定测试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计量检定测试所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表二:收入决算批复表

表三:支出决算批复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表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计量检定测试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计量检定测试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龙胜各族自治县计量检定测试所是政府部门依法设置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量值统一、建立本县计量工作标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量值传递,执行计量强制检定、仲裁检定、周期检定任务,为龙胜县质检工作提供技术手段,协助查处计量违法案件,为企事业单位提供计量咨询服务。本所目前建立有衡器检定装置、E2等级克组砝码标准装置、电能表检定装置、加油机检定装置、F2等级大砝码检定装置的5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设有办公室、业务室和检定室

、本所全面完成政府部门下达的为实施计量法提供技术保证的各项任务,并自觉接受政府部门的检定和管理。

⑵、本所各科室做到有职有权,所有工作都有人管理、有人执法、有人执行、有人核查。根据需要,不同的工作有符合任职条件的响应层次的足够的人员承担。

⑶、本部门做到业务管理信息化,系统运行可靠,各类人员相互支持,相互制约,保证本所承担的工作能公正、有效完成。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事业单位1个,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属龙胜各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二层机构。

2017年编制数为事业编制4人,合计4人。人员结构,2017年年底编制人数4人。

第二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计量检定测试所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二:收入决算批复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三:支出决算批复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三公”经费支出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九:政府采购情况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第三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计量检定测试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7年度总收入49.3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1.54万元。同比减少6.92万元,降低12.30%。

1.财政拨款收入41.54万元,为龙胜各族自治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9.9万元,下降19.25%。

2.上年结转和结余7.8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本部门2017年度总支出49.3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5.24万元。同比增加减少6.92万元,下降12.30%。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45.2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3.22万元,下降6.64%。

2.年末结转和结余4.1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龙胜各族自治县计量检定测试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23万元,项目支出17.02万元。

1、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3.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3.62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3.92万元,下降22.35%。

2、2011750事业运行28.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2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2.69万元,下降8.70%。

3、2011799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3.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40万元. 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3.40万元,增长100%。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67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减少2.69万元,下降8.8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80万元、津贴补贴1.3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28万元、绩效工资7.0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41万元、退休费3.50万元;公用经费0.56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0.01万元,增长1.82%。主要包括:办公费0.28万元、差旅费0.1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4万元。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龙胜各族自治县计量检定测试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数为2.67万元,2017年无预算,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增加25.9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17年初无预算,与2016年决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38万元。占2017年预算数的XX%,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增加46.91%。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2017年初无预算,与2016年决算数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38万元。2017年无预算,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增加46.9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下乡次数增加及车辆已多年使用而导致车辆运行费增多。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7年,我单位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2.38万元,平均每辆2.38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29万元, 2017年无预算,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减少4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之间的业务往来减少,而导致费用减少。我单位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10次,人次20次,无国(境)外公务接待。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龙胜各族自治县计量检定测试所共组织对部门整体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9.3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部门整体项目自评得分为9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指标使用不够规范;二是支出进度管理工作不到位。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严格按照预算批复和财务规定的标准列支各项经费;二是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加强预算法制化观念,增强预算约束力。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龙胜各族自治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龙胜各族自治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龙胜各族自治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龙胜各族自治县计量检定测试所

2018年10月15日


43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计量检定测试所.XLS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