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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17-10-22 11:30     来源:农业局     作者:c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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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农业局2016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农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农业局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详见附件)

表二:收入决算批复表(详见附件)

表三:支出决算批复表(详见附件)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详见附件)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详见附件)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详见附件)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详见附件)

表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三公”经费支出表)(详见附件)

表九:政府采购情况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农业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农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龙胜各族自治县农业局是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规划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农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抓好农业产业指导,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立特色农业发展格局;对农业建设项目进行立项论证、申报。

3、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全县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贯彻实施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稳定农村家庭经济和土地承包体制,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负责有关农业基本建设和重大投资项目的管理工作。

4、拟定农业科技发展规划、实施科教兴农战略、负责农业科技项目的立项、成果申报和推广应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和农民技术培训工作,办好农业广播学校。

5、负责农业生产统计、农情信息、预测、发布农业和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信息工作;指导全县农业信息网建设。

6、组织、指导农作物良种的生产、经营及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负责优良品种的质量监测工作;负责无公害产品的管理工作。

7、负责农作物病虫害的测报,综合防治;负责有关种子、农药、肥料的执法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植物检疫、农业环境及基本农田保护等工作。

8、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的经营管理,负责全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管理、农民负担的监督检查,指导农经服务体系建设。

9、负责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及基本农田质量管理工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龙胜各族自治县农业局总编制数90人,其中行政8人,事业82人,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2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6个,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3个,具体如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龙胜各族自治县农业局本级

2

龙胜各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3

龙胜各族自治县水果生产办公室

4

龙胜各族自治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5

龙胜各族自治县土肥站

6

龙胜各族自治县农业区划办公室

7

龙胜各族自治县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

8

龙胜各族自治县经济作物站

9

龙胜各族自治县植物保护站

10

广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龙胜分校

11

龙胜镇农业技术推广站

12

龙脊镇农业技术推广站

13

泗水乡农业技术推广站

14

江底乡农业技术推广站

15

马堤乡农业技术推广站

16

伟江乡农业技术推广站

17

平等镇农业技术推广站

18

乐江乡农业技术推广站

19

瓢里镇农业技术推广站

20

三门镇农业技术推广站

2016年底有在职人员77人,退休人员49人,合计126人。

第二部分:农业局 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农业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517.37万元。同比增加918.77万元,增长20.3 %

1.财政拨款收入3324.63万元,为龙胜各族自治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

4.其他收入0万元。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1192.7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4517.37万元。同比增加918.77万元,增长20.3%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932.0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局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及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2、科学技术支出23.74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应用、推广和引导性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15.38万元,主要用于退耕还林方面的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91.45万元,主要用于新农村建设支出。

5、农林水支出1495.4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局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障农业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6、年末结转和结余1959.3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龙胜各族自治县农业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06.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7.89万元,项目支出1588.72万元。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分析如下:

1、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915.70万元

2、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31万元

3、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22.62万元

4、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1.12万元

5、其他退耕还林支出15.38万元

6、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40万元

7、行政运行支出28.56万元

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7.53万元

9、事业运行支出86.70万元

10、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386.61万元

11、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15.61万元

12、执法监管支出5.11万元

13、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支出6.44万元

14、农业行业业务管理支出185.1万元

15、防灾救灾支出69.12万元

16、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90.58万元

17、农产品加工与促销50万元

18、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25.73万元

19、其他农业支出289.25万元

20、农田水利150万元

21、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3.38万元

22、土地治理5.76万元

2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60万元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龙胜各族自治县农业局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51.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1.45万元。

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分析:城市社区支出51.4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17.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77.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34.94万元、津贴补贴256.4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77.6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1万元,退休费180.72万元、生活补助3.74万元、医疗费11.04万元、奖励金9.9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3万元;公用经费40.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54万元、印刷费0.93万元,水费0.37万元、电费1.38万元、邮电费2.21万元、差旅费12.38万元、维修(护)费0.81万元、会议费0.38万元、培训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专用材料费0.01万元、劳务费4.9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为13万元,与年初预算13万元一致,比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6.14万元减少1.14万元,下降7.06%,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与预算和上年实际支出相比有所节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6万元。占2016年预算数的100%,比上年同期12万元减少6万元,下降5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与预算和上年实际支出相比有所节约。主要用于农业事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公车保有量1台。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7万元。占2016年预算数的100%,比上年同期7.57万元减少2.86万元,减少38%。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与预算和上年实际支出相比有所节约。我单位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75次,人次1000次。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10万元,2015年决算数11.86万元减少0.26万元,下降2.1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经费开支,减少机关运行成本。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2.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12.5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特种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龙胜各族自治县农业局共组织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新农村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能力建设、农业保险7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9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0%。绩效评价结果良好,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龙胜各族自治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龙胜各族自治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龙胜各族自治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龙胜各族自治县农业局

                                    20171017

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农业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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