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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胜镇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2016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龙胜镇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龙胜镇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详见附件)
表二:收入决算批复表(详见附件)
表三:支出决算批复表(详见附件)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详见附件)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详见附件)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详见附件)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详见附件)
表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三公”经费支出表)(详见附件)
表九:政府采购情况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龙胜镇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龙胜镇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概况
一、 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文化、广播电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组织龙胜镇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体育事业,搞好文化交流和作品选送及民间文化遗产收集整理与保护,以及负责广播、新闻和其它信息传播,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等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龙胜镇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只包括1个事业单位及0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
龙胜镇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 |
事业单位 |
4 |
4 |
第二部分:龙胜镇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 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龙胜镇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2.54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42.54万元,为龙胜镇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
4.其他收入0万元。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40.9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0万元: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8.63万元 .是按照国家规定发放的职工工资、津贴工资等。
3、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
4、农林水事务支出(类)0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 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类)2.2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7.结余分配 0万元。
8.年末结转和结余 1.65万元。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龙胜镇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2.27万元。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列示如下:
301工资福利支出:28.13万元;
30101基本工资支出:10.36万元;
30102津贴补贴支出:11.10万元;
30104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3.48万元;
30107绩效工资支出:3.20万元;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57万元;
30302退休费支出:7.31万元;
30311住房公积金支出:2.27万元;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3.19万元;
30201办公经费支出:0.08万元
30211差旅费支出:2.88万元;
30215会议费支出:0.07万元;
30216培训费支出:0.16万元;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龙胜镇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 0万元。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36万元、津贴补贴11.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支出3.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57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2.27万;公用经费3.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数为0万元,2016年初无预算,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16年初无预算,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万元。2016年初无预算,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2016年初无预算,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2016年,我单位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面运行费用支出0万元,平均每俩0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2016年初无预算,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我单位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无国(境)外公务接待。
龙胜镇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没有“公务接待费”收入,也没有“公务接待费”安排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台(套),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本单位)共组织对 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5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2016年全部完成,绩效情况达到理想,已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其中:1.龙胜镇都坪文化综合楼及文艺汇演 25万元,受益人口3250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龙胜各族自治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龙胜各族自治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龙胜各族自治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龙胜镇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
2017 年 10月 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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