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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三门镇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三门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三门镇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详见附件)
表二:收入决算批复表(详见附件)
表三:支出决算批复表(详见附件)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详见附件)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详见附件)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详见附件)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详见附件)
表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三公”经费支出表)(详见附件)
表九:政府采购情况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三门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三门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党政办公室
①负责党委、人大、政府的日常工作,文电的收发,信息、机要、数据和档案管理,来信来访处理,机关值班、政治学习,本级和本乡镇文件、会议决定事项、领导指示的督办、检查、落实和反馈;
②协助领导处理突发、重大事件,及时向领导和上级报告重要情况;
③组织专题调查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做好上下内外工作的协调、衔接和联系;
④做好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和机关后勤等工作;
⑤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政办公室人员由党政办公室主任、财务人员、司机以及食堂后勤工作人员等组成。
(2)社会事务办公室
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科技教育、卫生、民政等方针、政策和法规;
② 负责辖区内宣传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各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③负责民政、福利事业、双拥、老龄、统战、民族宗教、残联、救济救灾、婚姻登记、敬老院管理以及库区移民等工作;
④负责组织开展全民爱国卫生宣传教育活动,做好辖区内卫生保洁和除“四害”工作;
⑤负责组织开展科技咨询、科技服务和科技兴农活动,提高全民科普文化知识;
⑥负责指导协调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中小学校、乡镇卫生院等职能单位的工作;
⑦负责指导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依法自治与管理工作;
⑧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人员由办公室主任、民政助理、科教文卫体助理以及民政事务管理所工作人员等组成。
(3)经济发展办公室
①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发展工作;
②负责协调指导农技、林业、农机、水利、水产畜牧兽医工作;
③负责镇村规划建设、交通、土地、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管理、企业管理工作;
④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工作;
⑤负责抓好招商引资工作,全面提高招商引资水平,力争实现每年都有新的经济增长点,为经济发展注入活力;
⑥负责组织各项经济统计和相关经济普查工作,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报告制度;
⑦负责抓好扶贫开发工作,宣传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扶贫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
⑧负责协调、指导抓好财政税收工作,加强征管、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⑨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人员由办公室主任、农业助理、环保助理、城建助理、扶贫助理、统计兼经管助理和安全生产助理以及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等组成。
(4)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办公室
①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指示、决定;
②负责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③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办公室人员由计生助理、计生办主任及其工作人员组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办公室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合署办公。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①贯彻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指示,研究、拟定本辖区的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提交综治委讨论,并负责组织实施;
②负责掌握、分析本辖区的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及时反馈,重大问题提请乡镇党委、政府以及综治委研究解决;
③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本辖区内突出的治安问题;
④负责指导、检查基层党支部、村(居)委会和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开展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⑤协助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有关部门指导治保会、调解会(委)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的工作;
⑥办理上级交办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的其他事项;
⑦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人员由原来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乡镇党委、人大、政府和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有关人员)组成。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决算编制单位具体如下:
行政单位1个,即三门镇人民政府。其中包括党委、政府、人大、群团。
第二部分:三门镇人民政府 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三门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 2205.02 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 1961.12 万元,为龙胜各族自治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 0 万元。
3.经营收入 0 万。
4.其他收入 0 万元。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 243.90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 1982.77 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 1321.11 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行及开展工作等支出。
2.教育支出 0.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7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
4.城乡社区支出379.17 万元。
5.农林水支出258.46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类) 22.82 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7.结余分配 0 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 222.25 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门镇人民政府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982.7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61.77 万元,项目支出 1621万元。
1.基本支出:
2010101行政运行16.1万元
2010301行政运行287.75万元
2012901行政运行8.98万元
2013101行政运行32.13万元
2项目支出:
201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3.96万元
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69.5万元
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及相关事务支出130万元
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76万元
20129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46万元
2013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9.97万元
2019999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3.52万元
2050499其他成人教育支出0.5万元
2100302乡镇卫生院支出0.3万元
2100506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出0.4万元
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39.86万元
212100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80万元
2121099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49.32万元
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0万元
2130210林业自然保护区支出12.09万元
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35.87万元
213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50万元
三、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三门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 129.3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129.32 万元。
1. 212100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0万元。
2. 2121099 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49.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9.32万元。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361.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339.47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6.69万元、津贴补贴116.4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1.65万元、退休费61.89万元、住房公积金22.82万元;公用经费 22.29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2.2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数为51.60万元,占2016年预算数的100%。2015年决算75.9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减少了32.02%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2016年初无预算,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16.51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2016年初无预算,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16.51 万元。占2016年预算数的100%,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2.51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减少了49.2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 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其他用车保有量为 3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 16.51 万元,平均每辆 5.5 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35.09万元,占2016年预算数的100%,2015年公务接待费支出43.39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减少了19.13% ,减少原因是严格遵守相关条例,减少了不必要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702次,人次 3510次,无国(境)外公务接待。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2.29 万元,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5.1 万元,比2015年增加,22.88万元。主要原因是:调资和综治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推进。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5.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775.0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6.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386.98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工程项目增多。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3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一般公务用车 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3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扶贫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2 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龙胜各族自治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龙胜各族自治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龙胜各族自治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门镇人民政府
2017年 10 月 20日
关联文件: